周祥泰也對中國公安在這起案件中提供的協助,表示感謝。他說,警方會繼續與國外執法機構密切合作,將罪犯繩之以法。
兩人在2020年9月初離開新加坡,警方在他們離開後接到報案,被告知NGHG的財務報表僞造了會計公司安永(EY)的簽名。警方隨後對兩人發出拘捕令,以及通過國際刑警發布紅色通緝令。
羅彌倫和王順宇在星期一被控上法庭,各面對兩項有關僞造文件的控狀,指他們涉嫌在2019年僞造已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向銀行借貸1800萬元。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長達10年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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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一發文告說,羅彌倫(43歲)曾是諾維娜全球生命醫療集團(Novena Global Healthcare Group,簡稱NGHG)和相關公司的董事,而王順宇(43歲)則是NGHG的員工,與羅彌倫合作密切。
警方在中國執法機構的協助下,于上星期六將兩人帶回新加坡,商業事務局也在同一天逮捕兩人。
涉嫌僞造財務報表向銀行借貸1800萬元,諾維娜全球集團聯合創始人和另一職員潛逃國外被通緝兩年,平安夜(12月24日)被警方逮捕,星期一(26日)被控上法庭。
警方的調查仍在進行中。(部分人名譯音)
商業事務局局長周祥泰說:“警方會毫不猶豫地采取新加坡法律所允許的必要措施,緝拿在新加坡犯罪者,不論他們在何時犯罪或逃往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