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揭露,被告在2014年10月24日到11月4日之間,私下僞造四張付款憑證,取走了2萬9000元公款。
被告辭職後,老板檢查賬目,才發現被告失信公款,立即報警。
董事兩周內僞造文件私吞公司近3萬元,離職後被公司索賠,竟揭發他只讀到小學三年級,卻僞造文憑應聘高層職位。法官判他坐牢44個月。
58歲的藍金財(音譯)面對11項控狀,包括失信、僞造文件、欺詐等。他承認其中四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公司老板隨後入禀法院向被告索賠,過程中才發現被告的最高學曆只有小學三年級。
調查發現,被告曾在應征時呈交的O水准文憑、營銷專業文憑、商業學院文憑,都是複印自別人的文憑,先用白紙遮蓋文憑上的名字後,再修圖加入自己的名字。
2010年3月1日至2016年10月19日之間,被告被I Dzzign有限公司受聘爲公司董事及秘書,職責包括處理公司賬目,確保准時支付供應商款項等。
由于被告老板經常出國公幹,所以會將已簽好的空白支票、付款憑證(payment voucher)、彙款表格等都交給被告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