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的短信對話中可見,她們清楚知道或許索賠會遭拒絕,但仍選擇放手一試,甚至討論把意外發生日期改到哪個日子。被告數次詢問宏利保險的審查是否嚴格,黃欣恬則說無論如何會幫忙爭取。
被指是主謀的郭佩儀今早承認一項欺騙罪和一項酒駕罪。
被告隔天簽下保單,同月7日告訴黃欣恬將在“下周動手術”。雖然她知道自己是在意外發生後才購買意外保險,但心中早已盤算著靠這份保單索賠。
針對此案,法官判她罰款7000元以及吊銷各級執照三年。
警方抵達後,當場爲她做吹氣酒精檢測。被告沒通過檢測,交警將她帶回警局驗出她每100毫升呼氣中,含有77微克的酒精,超出法定的35微克。
保險公司經調查後,于2020年10月26日報案,舉報被告的騙保行爲。
因騙保一案被調查,被告期間又涉酒駕開入公寓燒烤區。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來自專業投資咨詢服務(簡稱PIAS)的金融服務經理黃欣恬(27歲)以及友邦保險新加坡(AIA)的保險經紀郭佩儀(40歲)因串謀欺騙,雙雙被控。
她將車子駛出停車場後,把車子開上了人行道,接著本該左轉往出口駛去,卻右轉開向燒烤區,兩名路人試圖幫她駛離燒烤區不果。
調查揭露,被告去年9月14日傍晚6時許,到顧客位于吉士德路(Gilstead Road)公寓的住家談公事,10時許開始喝酒,喝了約四杯烈酒,隔天淩晨4時離開。
調查揭露,2020年7月2日,被告給黃欣恬發短信,說想購買意外保險,還說自己三天前在酒店摔倒,右腳骨折。
兩名女保險經紀同流合汙,竄改意外發生的日期,企圖騙取上千元保金,主謀稱是一時沖動,法官不接受,今早(5月17日)判她坐牢兩周。
法官下判時說,此案鐵證如山,被告是精心策劃而並非她所說的是一時沖動。法官也認爲她的罪責比黃欣恬高,所以不接受辯方對于判刑的建議,即只給予罰款。(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