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根據新交所發布的公衆咨詢書回應,大多數人贊同任期上限定爲九年,因爲這與金管局要求銀行、保險公司和房地産投資信托管理公司的董事任期爲九年的規則相符。一些受訪者同意硬性規定獨立董事任期上限,有助于促進董事會獨立性。
新加坡證券投資者協會(SIAS)會長大衛·傑樂(David Gerald)希望上市公司接受這些新規則,因爲這將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進而改善整體市場標准。
新交所星期三(1月11日)發布文告宣布上述規則修改。
監管公司首席執行官陳文仁認爲,這些規則修改是讓上市公司董事會注入新技能、經驗和知識的好機會,對公司長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多家機構對新交所的規則修改表示歡迎。企業治理咨詢委員會說,大家普遍支持上市規則修改,這些修改也大致符合其他主要上市管轄地的做法。
上市公司可考慮通過董事會多元化理事會(Council for Board Diversity)、新加坡董事協會(Singapore Institute of Directors)和其他及相關專業協會,協助公司尋找新獨立董事。
配合新交所宣布,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同一天修訂《公司治理守則》(Code of Corporate Governance),以反映新交所監管公司上市規則的修改。
披露董事和首席執行官實際薪酬的規則,則在截至2024年12月底或之後的財政年度所編制的年度報告中開始生效,須披露的信息包括基本或固定工資、可變動或與績效相關的收入或獎金、福利、授予的股票期權、基于股票的獎勵以及其他長期獎勵等。
一小部分反對這規則修改,理由是難以尋找合適獨立董事人選,特別是較小型公司或那些需要特殊技能的專業行業。
監管公司也強制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報中披露董事和首席執行官的實際薪酬和細目。
新加坡證券投資者協會會長大衛·傑樂希望上市公司接受這些新規則,因爲這將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進而改善整體市場標准。
限制獨立董事任期和披露董事和首席執行官實際薪酬等建議,來自于企業治理咨詢委員會(CGAC),並在去年11月展開的公衆咨詢中獲得廣泛市場支持。
金管局助理局長(資本市場)林端利說:“高標准的公司治理,特點在于強大的問責制和透明度,它們對在維護投資者對新加坡資本市場信心方面至關重要。最新規則修改符合全球最佳做法,是進一步加強董事獨立性、鼓勵董事會更新和改善市場的重要步驟。”
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SGX RegCo)將把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任期上限定爲九年,同時從即日起取消用來保留長期任職獨董的兩級投票制。
金管局同日修改公司治理守則
監管公司說,作爲過渡期,任期超過九年的獨立董事仍可繼續擔任獨立董事,直到上市公司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或之後的財政年度舉行年度股東大會(AGM)。這將給予公司一年多的時間來尋找新獨立董事。
新加坡董事協會主席黃素燕則說:“當前公司運營環境迅速變化,對董事會廣泛背景和專業知識的要求比以往更高。新交所的規則修改有助董事會和提名委員會評估和尋找可推動公司未來發展、具有相關經驗和技能的新董事。”
對此,監管公司指出,在新規則下,上市公司仍可保留長期服務的獨立董事,只不過得重新委任他們爲非獨立董事。
金管局文告也說,從2025年1月1日起,房地産投資信托(REIT)管理公司披露信托董事和首席執行官薪酬的要求,將從遵守或解釋改爲強制性。
它說:“上市公司將自行決定適當董事會規模和組成,以適應它們的發展情況並滿足監管要求。”
文告說:“盡管在咨詢過程中市場提出對競爭、敏感性和隱私等各方面的擔憂,但參與公衆咨詢者大多支持這項建議。監管公司也認爲,提高透明度將讓投資者能評估董事和首席執行官是否獲得了適當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