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星華的女兒當時在國外出差,從上海親戚處得知母親出事後,立即返新,協助潘星華籌錢還債,包括變賣兩套房産。
案發前10天,這名客戶經理突然要求跟她加微信。
至于銀行存款被騙子轉走的過程,潘星華憶述,她那時按騙子的電話指示,登錄浙商銀行網站,輸入密碼進入賬號。接著,騙子給她一長串數字構成的IP地址,要她登錄一個“公安網站”,指使她在一個窗口輸入“110”。“110”是中國報警的電話號碼,潘星華不疑有他。
英國倫敦智庫戰略網絡空間與國際研究中心的亞太區執行副總裁佘仰明,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指出,騙子讓受害人輸入IP地址,要她登錄一個假公安網站並輸入“110”,過程中可能導致她下載了Teamviewer軟件。他說,Teamviewer軟件本身不是惡意軟件,但下載過程中可能連帶下載了含惡意軟件的程序。另外,受害人曾輸入銀行賬號和密碼,騙子可能掌握了這些信息。電腦如果安裝防病毒軟件,或有助避免詐騙分子輕易得逞。
潘星華同年9月16日到本地警署報案。她透露,警方過後到她公寓樓下調閱閉路電視證據。警方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涉案女嫌犯身份仍未查明。
根據銀行提呈中國法院的文件,潘星華的賬戶在20天裏,出現超過260次轉賬,而與賬戶綁定的手機號碼三次被更換,賬戶轉賬頂限兩次被調高。騙子最後一次將頂限調高至每日500萬元人民幣(約100萬新元)和一年9.99億元人民幣(約1.9億新元)。
延伸閱讀退休記者遭假公安詐騙 20天被轉走300萬元存款安坐家中 禍從天降 74歲婦女被電話詐騙300萬元
假公安通過電話和遠程電腦控制軟件遙控詐騙,騙走前記者潘星華在浙商銀行上海徐彙區支行存款。受害者後撥電銀行,被告知戶頭只剩人民幣約7角。
她9月16日到警署報案,同天撥電給浙商銀行,被告知銀行戶頭只剩下人民幣約7角。
等到前記者深陷圈套,騙子甚至指示她一連20天裏,都一邊用毛巾遮掩電腦屏幕,一邊按下密碼器,進行一些她也說不清的操作。
《聯合早報》退休記者潘星華在2019年8月24日至9月15日,遭假公安通過電話和遠程電腦控制軟件遙控詐騙,導致她在浙商銀行上海徐彙區支行超過1486萬元人民幣(約300萬新元)存款被掏空。
然而,根據判決書,法院認爲,潘星華沒有向銀行要求設定電郵或其他聯絡號碼爲通知方式。
9月18日,她獨自抵達上海,直奔浙商銀行。她到公安局報案,但公安說,詐騙不是發生在中國,他們不受理。經過諸多波折,她決定返新,從長計議。
9月15日,騙子告訴潘星華,她須趕緊再彙400萬人民幣(約80萬新元)才能完成購買弟弟房産份額的交易。
“人生有起有落,碰到這樣的事,或許是我的一劫,也是一個慘痛的教訓……以前我太天真,但也是這股天真,讓我很樂天,給我拼命做事的動力,無所畏懼。現在我知道,人或許不應該這樣……”
經朋友提醒才發覺受騙
Meritus Law律師事務所執行董事林丹甯律師說,受害人的存款是從上海的銀行轉賬到多個在中國的賬戶,新加坡警方沒有追查的權限。此外,他指出,受害人無法證明騙子幹案地點,上海警方有權決定是否要展開調查。他認爲,即使中國當局將此案列爲刑事案調查,成功逮捕騙子並判他們罰款,罰金也不會用來賠償受害人損失。他認爲,受害人追索賠償的途徑有限。
騙子設局求逼真,竟然安排一名“女警官”三次找上門,到前退休記者新加坡的住家遞上指她涉嫌“洗錢”的“罪狀”和收“揭發信”。
回想這一切,潘星華感慨自己“有勇無謀”。“我做什麽事情就是想盡辦法去把它做好,我凡事都沖在前面,不知道自己己深深陷入圈套……”
她于2020年起訴浙商銀行上海徐彙區支行。案件在2021年4月被上海金融法院駁回。她不服判決,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法院2022年8月駁回此案,維持原判。她通過律師申請再審,2022年12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她,案件需審查才可確認是否立案。
專家:電腦或被安裝惡意軟件 銀行賬戶資料遭竊取
浙商銀行上海分行指出,潘星華開賬戶時將一個手機號碼登記爲接受通知的方式。
潘星華又找大耳窿借款不遂,她求助一名友人,對方擔心她出事,追問之下斷定她被詐騙。她回家上網查看浙商銀行的存款,驚覺已無法登錄賬號。此時,一名騙子即刻撥電來,質問她爲何“擅自”登錄銀行賬號,她才恍然大悟。
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潘星華的賬戶發生資金損失的直接原因,是她的電腦被他人用遠程控制軟件所控制,而她隨後在USB-Key(密碼器)上自行按鍵操作轉賬,銀行已盡到合理的賬戶資金安全保障義務,以及合理的提示義務。法院也認爲,浙商銀行上海徐彙區支行對潘星華的資金損失不存在過錯。“原告應自行承擔銀行賬戶內資金損失”。
她說,曾有彙款店職員提醒她,這可能是騙局,但她那時還沒有起疑。“我完全不擔心,認爲反正錢是轉入自己的戶頭,所有款項‘解凍’後,全部將歸還給我……我已陷入一個模模糊糊的狀態,誤信騙子是在幫我,只想著怎麽樣都要解決問題。那時能在兩天借到150萬元,我還覺得自己很厲害。”
起訴浙商銀行被駁回 法院:銀行已盡保障與提示義務
潘星華說,她開設賬戶時留下電郵地址,除了手機短信,銀行的一名客戶經理也有她的新加坡手機號碼,她也時常用新加坡號碼聯系對方談投資産品。
浙商銀行上海分行對潘星華的遭遇表示深切同情。但該銀行指出,根據判決書,法院已裁定,潘星華蒙受的損失是因輕信詐騙行爲,並非徐彙支行導致。“電信詐騙的犯罪行爲並非對浙商銀行網銀系統進行技術入侵或病毒植入,浙商銀行網銀系統不存在漏洞或有管理疏漏。”
騙子義正辭嚴地以“北京銀行監察會網站是秘密的”爲由,要求她用一條毛巾蓋住電腦屏幕,指示她拿出浙商銀行提供給她的密碼器(token,在中國也稱U盾或USB-KEY),聲稱要“驗證”指紋,證明她的身份。
9月5日起,騙子稱潘星華須把新加坡的銀行存款,彙到上海的浙商銀行“審查”,才能證明清白。騙子又以她涉及“洗錢案”的“受害人”自殺,家屬要撫恤金等理由,一再要她彙款。
案件兩審都被駁回。法院認爲,銀行已盡到合理的賬戶資金安全保障義務,以及合理提示義務。
前新聞工作者指,案發20天裏,她的浙商銀行上海徐彙區支行賬戶出現大量異常活動,銀行沒有及時聯系她,也沒有凍結賬戶交易。
她在中國通過民事訴訟,以“未負起保護客戶賬戶存款責任”爲由,起訴涉案銀行,要求賠償所有損失。
騙子謊稱,潘星華卷入洗錢案是遭她弟弟陷害,指示她寫一封“揭發”弟弟的信件,以幫她“洗脫罪名”。“女警官”9月14日再度來到潘星華住家,這次是進入她的公寓取信。女騙子煞有介事地要她在信件上蓋指紋。
除了從自己戶頭取錢,潘星華向朋友借了50多萬元,並以5%的利息向大耳窿借100萬元,將總共180萬新元三次彙到浙商銀行戶頭。
“客戶應對自己的手機能夠保持通訊狀態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但客戶居于國外,卻並未開通該手機的國際漫遊業務,且該手機自2016年起就因爲欠費被運營商凍結,客戶也未向浙商銀行上海徐彙支行告知其它通知方式。浙商銀行上海徐彙支行向客戶開戶時登記的手機號碼發送通知短信,並未違反合同的通知義務。”
根據中國法院的判決書,一份提呈法院的取證鑒定報告顯示,潘星華的電腦存在“遠程控制程序Teamviewer的NSIS打包版程序‘110.exe’,其中包含帶有數字簽名的Teamviewer靜默安裝包”。
網絡安全專家認爲,騙子很可能是在退休記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她電腦裏安裝了Teamviewer遠程控制軟件,以及其他惡意軟件,從而竊取她的銀行賬戶資料。
潘星華說,與她的賬號綁定的是一個中國手機號碼。她在新加坡時,這個手機沒有啓動。她案發後到上海,才得知號碼被當成不常用的冷號回收。但她指出,騙子三次更換銀行賬號的手機號碼,即使案發時,打開這個手機,也不會收到銀行的短信。
2019年8月26日和28日,騙子安排一名“女警官”來到潘星華住家樓下,送上兩份裝在牛皮紙信封的“公文”,列明她的“罪狀”和“受害人”信息。女騙子反複要求她遵循兩項要求,即“回家才能打開”,以及“絕對保密”。
針對潘星華的賬戶案發時出現以上情況,浙商銀行上海分行上個星期通過電郵書面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沒有直接回應有關其徐彙區支行當時是否察覺,或是否把有關現象視爲可疑等問題。
浙商銀行上海分行指出,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分別審理案件後,均已駁回潘星華的訴訟請求,建議記者參考判決書。
“他要我將拇指蓋住U盾顯示屏,再用另一個手指每三秒按U盾的OK鍵,‘銀監會’才會收到我的銀行信息。我之前只轉賬過兩筆錢,對U盾的操作不熟悉,當時沒有意識到,每次按OK,就是一筆5萬元人民幣轉賬出去。後來才明白,騙子要我蓋住U盾的顯示屏,是要阻止我看出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