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召車司機彭肅志撞倒82歲撿紙皮老漢,導致他傷重身亡,被判監五個月和吊銷駕照八年。(海峽時報)
這名老婦是74歲的黃耿慧,醫生證實她死于頭部傷勢,與因車禍導致的傷勢相符,但她也可能在家跌倒受傷。控方以駕駛時未留意路況的罪名提控送貨司機鄭源順(54歲),他認罪後被罰2500元以及吊銷駕照一年。
庭上揭露,彭肅志曾于2019年因兩次超速駕駛而接到警告和銷案罰款。(人名譯音)
等待救護車時,黃耿慧逐漸陷入昏迷,她被送抵邱德拔醫院後動了緊急手術,但最終沒有醒過來,10天後離世。
私召車司機超速撞死撿紙皮老漢
第二起車禍發生在2021年11月4日淩晨4時54分,地點在實龍崗路和惹蘭達曼交界處之後的路段。張振成推著手推車走過實龍崗路,被彭肅志駕駛的轎車撞倒,被撞落到幾公尺外。
老婦騎腳踏車被貨車撞倒,頭撞地頓時一度失去意識。她蘇醒後拒絕送院,數小時後卻在家中倒地,送院後身亡。
國家法院于星期二(1月31日)審理的另一起車禍中,私召車司機彭肅志(54歲)超速駕駛,撞死過馬路的82歲拾紙皮老漢張振成。彭肅志面對更嚴重的粗心駕駛致他人死亡罪,認罪後被判監五個月和吊銷執照八年。
腳踏車被撞後倒向右邊,黃耿慧頭部撞到地板,失去意識長達三四分鍾。她後來逐漸恢複意識,在目擊者的協助下嘗試站起來,結果又失去平衡跌倒。醫護人員抵達後發現她額頭腫脹,右手和膝蓋擦傷,但她拒絕送院。
彭肅志事後下車查看張振成的狀況,主動報警。醫護人員將張振成送往陳笃生醫院,但他傷勢過重,同天清晨5時45分過世。
控方指黃耿慧在車禍發生後拒絕送院接受評估,因此無法鑒定車禍造成的真正傷害,但被告的行爲顯然足以造成嚴重後果。
第一起車禍發生在2020年6月12日早上11時20分許,地點是義順4道第665座組屋的露天停車場外。據目擊者形容,黃耿慧事發前騎著腳踏車,緩緩經過停車場輔助路。鄭源順的貨車駛出停車場,未按規矩停在“停車線”(stop line)前,撞倒了黃耿慧。
黃耿慧的兒子接到消息趕到現場,把母親接回家。數小時後,黃耿慧的女兒在家中發現母親倒在地上,她沒聽到異響,無法確定母親如何倒下。當時人還清醒的黃耿慧再度拒絕送院,但女兒爲安全起見,傳召救護車。
衛生科學局人員評估,撞擊發生前,轎車的車速介于每小時66公裏至83公裏,超過路段的60公裏時速限制。如果彭肅志在時速限制內駕駛並及時做出反應,就可避免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