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每大金主們出現糾紛,總能引來不少吃瓜群衆!今天我們來扒一扒前樟宜機場主席的廖文良(Liew Mun Leong )與女傭莉雅妮(Parti Liyani)的糾紛~ 女傭莉雅妮最開始被廖文良給告了,理由是莉雅妮手腳不幹淨偷竊家中財物,但事情卻有大反轉!在2 月 10 日的預審會議上,新加坡前樟宜機場主席廖文良的兒子廖啓龍,承認在女傭莉雅妮的案件中撒謊,廖啓龍認罪的聽證會定于 3 月 30 日舉行。廖啓龍須提交 15,000 新元的保釋金,並在莉雅妮的案件中面臨兩項罪名,分別爲提供虛假證據和提供虛假信息。
到底是怎麽樣一回事呢?一起來回顧事件詳情吧~ 莉雅妮自2007年3月開始在樟宜機場集團主席廖文良的家裏工作,從2015年下半年開始,廖文良太太懷疑莉雅妮偷東西,但沒有堅決要求換女傭。2016年9月,決定終止莉雅妮的合約,並在期間確定了新的女傭。10月,新女傭抵達廖家,並要莉雅妮在兩個小時內收拾行李並離開廖家。莉雅妮在中介的陪同下離開廖家,當晚她返回印尼。
廖文良太太和廖啓龍夫婦隨後打開莉雅妮收拾的箱子,稱發現許多屬于他們但多年未見的物品,花了兩個小時翻看物品,並拍攝約21秒視頻。廖文良回家後也查看了這些箱子。
2016年10月,在廖啓龍的陪同下,廖文良于下午大約3時34分到東陵警署向警方報案。警方發出緊急公報(police gazette)通緝莉雅妮。12月,莉雅妮返回新加坡,在樟宜機場被逮捕。
在2016年12月10日,廖啓龍向一名警察提供陳述,稱他在莉雅妮打包的箱子裏發現了屬于他的“119件衣服”。
(圖源:內政部)但“贓物”中卻有許多是破舊和價值不高的東西,而且還有兩只手表是假貨,警方接到報案後,沒有馬上取走證物,還告訴廖啓龍一家,他們可自由使用作爲證物的物品。神奇的是,警方在接到報案後約5周,莉雅妮從印度尼西亞回新加坡的時候在機場被捕的隔天,警方才終于上門拍攝證物照片,廖家人在這段期間還使用了箱子裏的物品。
在2018年7月的審判期間,廖啓龍提供證據,聲稱自己有時會穿女裝,來解釋失竊物品中的女裝是屬于他的。根據廖文良一家的控告,這一道罪狀就讓莉雅妮官司纏身四年,法官原本認定莉雅妮有罪,並判其監禁26個月。
(圖源:ChangiAirport Facebook)
這時劇情突然反轉了!
2020年9月4日,居然傳出消息莉雅妮是被冤枉滴!!!
這起案件引起了輿論關注,在莉雅妮被無罪釋放後,廖文良宣布他從樟宜機場集團、盛裕集團、淡馬錫基金會和淡馬錫國際的公共服務和商業職位退休。
案件透露,法官審案要追查正確“贓物”,也只能憑開箱當天由廖啓龍妻子拍的視頻取證,但該視頻也只能看個大概,缺乏全面且完整的信息,何況法官從視頻中看出莉雅妮聲稱交還給廖啓龍的黑色袋子已被打開,懷疑所謂的“失竊贓物”可能被混淆,無法憑這些“證物”將莉雅妮定罪。法官還指出,警方在爲女傭錄其中兩份口供書的時候,沒有爲她安排能說印尼語的通譯員,而當天負責用馬來語和莉雅妮溝通的警員也承認印尼語和馬來語有所不同,法庭因此無法接受這兩份口供書的內容是准確的。莉雅妮表示,雇主廖文良曾多次非法調派她到其兒子廖啓龍的住家和辦公室打掃衛生,莉雅妮揚言要向人力部舉報。根據人力部規定,雇主不可以非法調派女傭到工作准證列明的住宅地址以外的地點工作。
2020年9月初,高庭撤銷印度尼西亞籍女傭莉雅妮的偷竊罪名,並在判詞中指有理由相信廖文良和兒子廖啓龍是爲了阻止莉雅妮到人力部投訴廖家非法調派她的行爲,而誣告她偷竊,法官也指廖啓龍證詞不可信。
高庭法官推翻國家法院判決時指出,若非莉雅妮當初揚言要向人力部舉報她是如何多次被迫到廖文良兒子住家和辦公室打掃,廖家未必會報警,因此他們報警存在“不當意圖”。
2020年11月,莉雅妮的代表律師阿尼爾(Anil Balchandani)說,莉雅妮已向人力部舉報前雇主要求她非法工作的事情。
人力部于2020年11月5日發文告指出,已在2017年至2018年就相關非法調派行爲展開調查,並在完成調查後征詢總檢察署意見,人力部過後在總檢察署的同意下,于2018年5月對廖文良妻子發出警告,並對廖啓龍發出勸告。
廖啓龍在2020年11月被起訴,阿尼爾表示,他們打算針對莉雅妮過去四年損失的收入,向廖家索償。
因爲廖家可信度問題時表示,高庭法官舉出廖啓龍好幾方面的證詞都令人懷疑,在2022年 10 月舉行的一次審前會議上,廖啓龍獲准休庭,以便在萊佛士醫院接受精神心理學評估。
如果廖啓龍提供虛假信息的罪名成立,並且該信息與犯罪有關,廖啓龍可能被判處長達三年的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如果在司法程序的任何階段故意提供虛假信息被判有罪,他可被判處最高七年監禁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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