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引人關注的事故發生在2022年1月11日早上7時30分左右。61歲的梁逢財在不受保的情況下,駕駛兒子梁佳(28歲)的白色賓利轎車,在勿洛卍慈學校的正門外撞傷一名保安人員。
涉案轎車的鑰匙事後放在住家大門附近的一張桌上。按照“慣例”,只要是鑰匙被擱在桌上車子,都是可以駕出門上街的。案發當天清晨6時30分左右,梁逢財順手拿了鑰匙就把賓利轎車駕出門。
被告是車行Neo Times唯一的董事,負責車行所有業務。
被告梁佳也罪責難逃,事後面對一項擅自竄改車牌和一項允許他人無保險開車的控狀。他在星期四(2月23日)認罪後被罰2600元及吊銷各級駕照一年。
被告更換車牌後被一些事情耽擱,直到案發當天都沒有完成拍攝工作,車牌也因此遲遲沒換回。
律師:不是要騙人爲推銷轎車才換車牌
卍慈學校保安員被賓利轎車撞傷一案有後續進展,繼駕駛兒子賓利轎車的父親被治罪後,兒子如今也承認擅自竄改賓利車牌和允許父親無保險開車,被罰2600元,同時吊銷各級駕照一年。
被告代表律師黃凱林求情時說,被告是爲了吸引顧客的眼球,才會將車牌換成另一個“吉利車牌”。
調查顯示,涉案賓利轎車的保險並不涵蓋私人用途範圍,因此梁逢財是在不受保的情況下,開車載孫女上學的。
梁逢財早前已承認一項魯莽行爲導致他人受傷和一項無保險開車的控狀,被判坐牢八周、罰款600元及吊銷各級駕照一年。
“吉利車牌”原本注冊在被告的父親名下,車牌在車子于2021年5月注銷後被保留下來,父親本打算稍後將車牌轉讓給被告,但直至案發當天都還未提出申請。
駕駛兒子賓利轎車的梁逢財早前已承認一項魯莽行爲導致他人受傷和一項無保險開車的控狀,被判坐牢八周、罰款600元及吊銷各級駕照一年。
黃凱林說,被告更換車牌純粹是爲了推銷轎車,他並非爲了欺騙任何人,更不知父親會把車開出門,否則一定會攔下父親。(部分人名譯音)
根據案情,涉案轎車注冊在車行名下,被告爲了拍攝出售車子的照片,在2022年1月8日更換了轎車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