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發現冷藏庫有1萬9483公斤的肉類和海鮮,其中超過1000公斤的産品已過期。調查人員發現肉類裝在開封的袋子,放在地上暴露在外,也有標著2013年6月過期,即已過期超過八年的蝦婆肉,以及呈灰色,有暗色斑點和發黴的三文魚。
控方指阻斷措施只持續兩個月,被告過後可自由進出冷藏庫,若看到過期食品就應該丟掉。
本案相信是新加坡食品局在衛生肉類和魚類法令下對商家采取的突擊行動中,起獲貨量較大的案件之一。
美芝路火鍋店前老板非法冷藏近兩萬公斤的肉類和魚肉産品,新加坡食品局突擊檢查發現超過1000公斤的産品已過期,包括發黴的三文魚和過期八年的蝦婆肉。
被告說他以爲地主已擁有執照,不知道自己需要再去申請,後來也馬上聘請顧問辦理申請執照,但趕不及在突擊檢查前提交。
雖然沒證據顯示有人因此食物中毒,控方說這些産品仍可能帶來傷害,必須嚴懲被告以儆效尤。
法官將擇日下判。(人名譯音)
代表律師指冠病管控措施實施後,被告的生意“完全停止”,無法把産品賣給顧客或其他餐館,才會儲藏到過期,這也解釋爲何冷藏庫有較大的貨量。
庭上揭露,食品局接獲公衆的反饋,指被告直播售賣的食品不新鮮,2021年7月展開調查。當局發現被告沒有使用冷藏庫的執照,通知他必須先申請和取得執照,才能繼續使用冷藏庫。然而,食品局隔月到冷藏庫突擊檢查時,發現被告仍然沒有申請冷藏庫執照。
被告曾在美芝路經營重慶正宗老火鍋店,以及冷凍食品公司Ed’s Frozen Enterprise,並租下加基武吉1路Enterprise One大樓的冷藏庫。
被告陳寶偉(50歲)星期三(3月1日)承認兩項抵觸衛生肉類和魚類法令的條例,另一項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他求情時指冠病期間生意大受打擊,大量産品無法售賣,才儲藏到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