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起火的電板車是死者上網購買的,而且是連電池組都一並經過改裝的二手電板車。死者也沒有向陸路交通管理局注冊該輛電板車。
死者緊急按電梯按鈕,在二樓逃出電梯,但全身已經著火。他痛苦呻吟,跑到樓梯口便不支倒下。民防人員抵達時死者還有意識,但他全身超過98%燒傷,被送進邱德拔醫院搶救,最後因嚴重燒傷及吸入過度濃煙,隔天早上傷重不治。
驗屍官納科達(Adam Nakhoda)發表裁決時說,這是一起悲慘的案件,導致一名身體健康、正值人生巅峰的年輕男子死亡,此案同時凸顯了改裝電動踏板車的潛在危險。
延伸閱讀 送餐員電梯內被燒死 驗屍庭:電動踏板車不符安全標准
不符合安全標准的電動踏板車在兀蘭組屋電梯內爆炸起火,燒死20歲送餐員一案,驗屍官于星期三(3月29日)裁定這起事故爲不幸意外,並呼籲公衆不要購買或使用經過改裝的電動踏板車。
這起致命意外發生在2021年6月3日晚上11時25分,地點在兀蘭16通道第537座組屋的電梯,死者伊凡(Muhammad Irfan Danish Azhar)送院後喪命。
《聯合早報》之前報道,死者事發當晚完成送餐工作後,晚上11時25分再推著電動踏板車出門。他騎著電板車在九樓進入電梯,並在電梯門關上後查看電板車。就在這時,電板車突然爆炸起火,電梯內出現一團火球。
根據死者在電梯的舉動,驗屍官相信死者當時已察覺電池組有異常,所以才會查看,沒料到電板車突然爆炸。驗屍官指電梯沒有機械問題,在排除他殺可能後,也向死者家屬致哀。
驗屍官指出,改裝的電池組與電板車的原設置不匹配,需要頻繁充電才能使用,或許因此導致電池組過熱。另外,改裝的電池組沒有電池管理系統,無法阻止電池過度充電,或導致電池長期使用後損壞,引起火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