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時23分許,林偉洋看到被告騎電板車經過,于是上前將他攔截,並表明身份。爲了避免被告離開,林偉洋一直握住電板車的手把。
被告上網辱罵陸交局
本案傷者是陸交局執法人員林偉洋(31歲,譯音),他的工作包括確認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的身份,以及對他們進行調查。
被告闖禍後毫無悔意,事後還在Instagram用髒話辱罵陸交局,犯下騷擾罪。
被告同時被判罰款700元,並在出獄後的一年內不准考取或獲得各級駕駛執照。
騎電動踏板車被陸路交通管理局人員攔下,青年加速騎車企圖逃離現場,導致握著電板車手把的陸交局人員摔斷肋骨。
共有八個銀行戶頭被用來接收111萬3740元贓款。這筆錢來自21名詐騙案的受害者,他們在2021年至2022年間被騙,先後把錢轉進上述八個戶頭。
被告也面對無照駕駛,以及在沒有汽車保險的情況下開車的罪行。他無力繳交罰款,因此得坐牢多一周代替。
另外,被告在通信平台Telegram看到一則廣告,得知可以售賣銀行戶頭賺快錢。他于是將自己的銀行戶頭和Singpass登錄資料交給一名陌生人,還幫忙找人提供更多銀行戶頭。
就在這時,被告突然將手把轉向左邊,加速行駛企圖逃離現場。林偉洋沒料到被告有此一舉,失去平衡跌倒,被告則趁機把電板車丟下,拔腿逃跑。
這名青年是阿裏夫尼(21歲),他闖禍後還在社交媒體用汙言穢語侮辱陸交局,而且被揭發售賣銀行戶頭給騙子,用來接收來自多名騙案受害者的超過111萬元贓款。
林偉洋這一跤跌得不輕,左邊肋骨骨折,事後住院一周。
2020年9月10日下午1時許,林偉洋和同事在武吉班讓的山樂坊(Hillion Mall)一帶展開行動,目的是找出在TikTok名爲“Epayne”,以及在Instagram名爲“@fvin”的一名社交媒體用戶,這個用戶就是被告。法庭文件沒提及陸交局要找被告的原因。
阿裏夫尼在星期四(3月30日)承認魯莽行事導致他人重傷、替他人獲取贓款、無照駕駛,以及在沒有汽車保險的情況下駕駛的四項罪名,法官把其余三項罪行一並考慮後,判他坐牢27個月和10周。
被告每次提供銀行戶頭,就獲得400元至2400元的酬勞。
他于2021年11月23日被控,隔年缺席法庭後被通緝,2022年11月落網後還押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