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也指出,葉鼎富沒有必要知道這些資料。
收件人一旦掌握內政部項目的預算,在投標其他政府項目時就會占有一定優勢。另外,如果資料落入主要承包商投標者的手中,他們就能看到競爭對手的投標和價格資料,會損害其他承包商的利益。
泄露內政部項目預算的機密資料給分包商,咨詢公司前高管抵觸官方機密法令,被判罰款1800元。
案件涉及新加坡警察部隊和民防部隊進行訓練的內政團隊戰術中心(Home Team Tactical Centre)。戰術中心建築首階段工程在2015年7月竣工後,第二階段的投標程序也跟著展開,CPG咨詢于2016年8月獲得價值2億3600萬元的建築咨詢合約後,邀請公司競標主要承包商。
投標活動結束後,CPG職員將七家承包商的投標資料整理成文件,Starburst Engineering是這些承包商選擇的分包商之一。整理出來的文件,包括獲得內政部長、衛生部長和財政部長批准的項目預算,這些項目預算屬于機密資料,只有CPG咨詢的職員知道,除非有工作上的需要,否則一概不准對外透露。
案發時是CPG咨詢(CPG Consultants)副主席的林利明(56歲),在星期二(4月18日)承認一項抵觸官方機密法令的罪狀,指他泄露機密資料給星煌控股(Starburst)子公司Starburst Engineering的前董事經理葉鼎富(58歲)。
收到文件的四天後,被告電郵公司內部工作小組,通知客戶要求修改設計減少開銷,同事于是安排公司與Starburst Engineering隔天會面,了解修改設計的相關技術事宜。被告將機密文件打印出來,在這場會議上交給葉鼎富。
葉鼎富後來把文件收藏在辦公室超過一年,直到貪汙調查局2020年對他展開調查時才揭發此事。控方指文件在這段時間有對外傳播的風險,加上被告屬于公司高管,這些都是加重刑罰的理由,因此促請法官判以最高2000元罰款。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這是被告首次觸法。律師指被告東窗事發後自願辭職,丟飯碗對他來說已是足夠的懲罰,肯定能發揮阻遏作用,因此懇請法官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