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保護Singpass賬戶,打擊非法使用singpass的犯罪行爲,法案還會訂立兩個新罪名,即蓄意把個人Singpass密碼或其他驗證信息交給他人作犯罪用途,以及獲取他人Singpass資料用于犯罪。
總檢察署同樣會仔細考慮個別案情,即使證據達到提控門檻,仍會判斷這麽做是否符合公共利益。這與目前的做法一致。
不過現有法律要求控方須證明錢騾有促成犯罪活動的意圖,因此2020年至2022年間雖然有1萬9000多名錢騾被警方調查,卻只有不到250人被控。
至于政府如何加強保障Singpass用戶的安全,主管網絡安全事務的楊莉明指出,智慧國及數碼政府工作團已落實一系列措施,包括允許用戶選擇禁止從海外登入Singpass。“這個功能很有用,因爲大多數騙子都在國外運作。如果你屏蔽了從海外登入Singpass的做法,本質上是在阻止海外的騙子濫用你的賬戶。”
針對阿裕尼集選區議員林瑞蓮詢問以後是否能把更多錢騾控上法庭,楊莉明說,法案無疑能讓警方更好地打擊錢騾以及濫用Singpass的人,但最終目的不是要讓更多人被控,而是要大幅減少錢騾人數。“如果新法律的出台可先一步阻止人們當錢騾,令被控的人減少,是我們樂于看到的進展。”
會考慮當事人心智能力 仔細研究個別案情
數名議員參與兩項法案二讀辯論時,關注有人可能因爲被騙才會交出銀行和Singpass賬戶資料,或原本只是要委托家人朋友幫忙進行交易,結果交出賬戶後被對方出賣。
官委議員洪月霞詢及執法方面的挑戰,包括對付跨國運作的詐騙集團。楊莉明說,海外執法面對一定的挑戰,但我國會與國際執法單位合作處理涉及在海外犯罪的案件。
貪汙、販毒和其他嚴重犯罪(沒收利益)(修正)法案,以及濫用電腦(修正)法案星期二(5月9日)在國會三讀通過,預計約半年後生效。
兩項法案生效後,新設罪名包括魯莽洗錢、疏忽洗錢,以及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利益。這些罪名生效後,任何人若對交易指示起疑,卻未進一步追問就執行,或是在交易出現“危險信號”(red flag)的情況下仍繼續進行,已可構成洗錢罪名。
政府修法加強取締濫用銀行和Singpass賬戶的情況,新設罪名是要阻止人們當錢騾,不是爲了懲罰那些被騙取賬戶資料,或找家人朋友幫忙處理電子交易卻被出賣的人。警方會全面調查案件,總檢察署也會仔細評估案情才決定是否提控。
通訊及新聞部長兼內政部第二部長楊莉明回應說,法案並非要針對那些沒理由認爲自己經手的是犯罪收益,或正促成犯罪的人。警方在調查過程中,會考慮當事人的心智能力、事件背景等因素,也會判斷當事人是否陷入騙局,才會在釣魚網站上輸入銀行或Singpass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