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莉明:政府有嚴格審核標准 避免企業濫用招聘獎勵計劃
人力部長楊莉明強調,政府有嚴格的審核標准,避免企業濫用招聘獎勵計劃。
政府今年8月推出這項計劃,以鼓勵企業在明年2月之前,加快聘用更多本地員工。符合資格的企業可獲得多達12個月的薪金補貼。有議員在國會提問:如何確保企業不會爲了獲得補貼,而辭退員工後再聘請新員工。楊莉明說,企業必須符合條件才能獲得補貼。
這些條件包括:他們在今年9月到明年2月之間的本地員工人數必須比今年8月多;在獲得補貼期間,如果本地員工人數減少到少過8月時的水平 ,將不能繼續領取補貼;增聘的本地員工月薪必須是1400元或以上。
部長說,強制雇主不得在領取補貼期間讓員工離職會對企業帶來影響,因爲一些員工可能是因爲退休或自願離職而離開。當局采取切實可行的做法,那就是在計算補貼時,也會把原有員工比例考慮在內。部長說,這麽做除了讓雇主獲得資金方面的保障,也清楚地表明,他們在招聘新員工時,也應該努力留住現有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