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表示,他星期五(5月19日)傍晚要參加頒獎典禮,因此獲法官批准,6月5日才開始服刑。(人名譯音)
被告有一名叫梁彥新(33歲)的球友,兩人除了打籃球也會相約賭博和喝酒。
“凱莉”償還了被告一部分的債務後,在2018年9月失聯。
球友早前認罪 被判坐牢16周
被告聽到後,問梁彥新這麽做是否犯法,但梁彥新叫被告不用擔心,被告于是接受梁彥新的幫忙。
案情顯示,被告有一名叫“凱莉”的女性友人,後者因賭撲克牌而開始跟被告借錢。到了2018年9月,“凱莉”一共拖欠被告約2萬3000元。
控方在陳詞時表示,梁彥新濫用公司給予他的信任幹案。與梁彥新相比,被告沒有濫用公司信任等加重刑罰因素,因此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兩到三周。
被告是35歲的洪國豪,他面對抵觸濫用電腦法令以及銀行法令的控狀。他在認罪後被判坐牢兩周。
梁彥新從電腦系統裏取得“凱莉”的住家和公司地址,並于2018年9月19日將資料泄露給被告。
梁彥新當時在星展銀行擔任收款員,他知道被告無法找到“凱莉”,因此主動表示要幫忙被告,還說能登入銀行系統,找出“凱莉”的個人資料。
女友人借錢不還後失聯,男子的籃球球友助他非法登入銀行系統找出女友人資料,結果爲此惹上官司。
被告球友早前認罪,去年11月被判坐牢1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