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顯示,被告在去年6月12日發現丈夫與46歲的本地已婚婦女搞外遇。
控方在陳詞時表示,被告知道情婦住址,因此情婦被恐嚇時,會更加提心吊膽,擔心被告隨時會找上門傷害她,而且被告利用廚房刀幹案可造成嚴重後果,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六至八個月。
中國籍被告郭燕雲(譯音)面對五項包括蓄意傷害、恐嚇以及抵觸防止騷擾法令等控狀。她星期二(5月23日)早上被判坐牢六個月。
另外,被告是在他人慫恿下去當衆羞辱情婦,好讓對方知難而退而已,希望法官輕判。
賞巴掌刮花臉頰
第二天,被告再次懷疑丈夫與情婦保持聯系,結果在下午3時,將一把廚房刀放進包包裏,沖到情婦家鬧事。
被告當天晚上8時57分,還傳了一張手部受傷的照片給情婦,表示自己自殘了,導致情婦受驚嚇。
被告在情婦家外大喊大叫,還將一個花盆踢翻。情婦當時外出,屋裏只有情婦的丈夫和家婆。
情婦在接到丈夫打來的電話後回家,被告看見情婦後變得暴力,一手抓著情婦頭發,一手賞情婦巴掌,並刮花對方臉頰。
同年8月8日,被告發現丈夫與情婦有聯系,氣得到情婦位于淡濱尼33街第350座組屋的住家去質問她,不過被告當時無法從情婦身上得到一個滿意的解釋。
事發地點在淡濱尼33街一帶的組屋。(曾美玲攝)
律師求情說,被告拿刀幹案,可以造成更大的傷害,但她只選擇砍掉情婦頭發,顯示自己有克制情緒。
被告這時取出廚房刀,將情婦一撮頭發砍下,事後離開現場。
43歲正宮發現丈夫搞外遇,拿刀上已婚情婦家找人,情婦丈夫急召妻子回家,結果正宮見到情婦就抓頭發、賞巴掌、刮臉,還砍下情婦一撮頭發,再發簡訊恐嚇說“你有膽再試試看,下次我在大街上把你撕爛”。
不過被告不肯罷休,不久後傳兩則短信給情婦說:“你有膽再試試看,你會死得更快。下次我在大街上把你撕爛!”“你最好記得,如果有下一次的話,我就去你家把你砍死,我再自己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