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件並沒透露女友腹中的孩子是否是被告的。
案情揭露,被告被受害者拒絕後一再遊說,並以50元至100元利誘對方。受害者紛紛報警,被告于2020年9月1日被捕,之後獲准保釋。
女友被打後看醫生,在確定胎兒無恙後,于同一天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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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4日左右,嫖客在受害者的房間指侵她,被告當時就藏在房內的櫥櫃裏偷窺整個過程。
保釋期間 被告遊說智力障礙的女友賣淫
現年21歲的被告,面對教唆未成年少女提供性服務及蓄意傷人等18項控狀。
同年10月,被告與受害者吵架後弄壞後者的手機。受害者要被告賠,被告竟提議受害者通過賣淫賺錢買新手機。
受害者的父親後來得知此事,通知社工,社工于是報警。被告于2022年4月14日第二次被捕,過後二度獲准保釋。
爲保護受害者,法官谕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會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被保釋外出後繼續犯法,于2023年1月24日毆打懷有三個月身孕的23歲女友腹部,並掌掴對方。
受害者起初拒絕,後來被說服。被告于是上網打賣淫廣告,並與一名28歲嫖客交涉,代受害者答應以200元提供性服務。
上社交媒體向未成年女生索討性服務被捕,男子保釋期間再犯,因遊說有智力障礙的女友賣淫二度被捕。男子事後再獲保釋,但他仍絲毫不收斂,又再揮拳打另一名懷有三個月身孕的女友。
二度保釋外出後再犯法 毆打掌掴懷孕女友
保釋期間,被告上網認識一名有智力障礙的17歲受害者,並遊說對方賣淫。根據調查,被告與受害者于2021年2月15日至11月25日期間談戀愛。
控方說,被告的罪行涉及未成年女生,且他在獲保釋期間不知反省,分別傷害了有智力障礙和身懷六甲的兩名前女友。
被告早前承認其中七項,法官把余項納入考量後,于星期三(5月31日)在國家法院判他入青年改造所至少12個月。
控方希望法官判被告入青年改造所,以示警戒。
根據控狀,被告于2020年8月通過匿名社交媒體賬號,搭讪多名未成年女受害者,並向她們索討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