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1日起生效的部分條文闡明,若擁毒超過一定重量,將面對更高的刑罰。根據過往報道,法令依據八種毒品的擁毒重量,將刑罰劃分爲三個等級。
內政部也說,其他條文將在明年上半年生效,當中包括針對新化合致幻藥的立法框架,當局也將在之後公布生效詳情。
濫用毒品(修正)法案主要針對八種會帶來嚴重傷害的毒品,包括大麻、冰毒和可卡因等。
今年3月21日在國會三讀通過的濫用毒品(修正)法案,部分條文星期四(6月1日)起正式生效,若擁毒超過一定重量,將面對更高刑罰,甚至鞭刑。
根據內政部星期四發出的文告,在這之前擁有任何受管制毒品(無論重量)的刑罰是最長10年監禁,或罰款最多2萬元,或兩者兼施。
以大麻爲例,任何人持有少于330克大麻,將面對最長10年監禁或罰款最高2萬元,或兩者兼施;若持有至少330克,則面對10年至20年監禁,以及五下至10下鞭刑;持有超過500克大麻,將面對20年至30年監禁,以及10下至15下鞭刑。
此外,新生效的條文也包括澄清中央肅毒局人員可在合理懷疑下,進行扣押。另外,有關新加坡武裝部隊法令的修正後的條文也將生效,肅毒局局長如今也有權指示任何抵觸武裝部隊法令濫用毒品條文的人前來尿檢,以確保對方沒有在再次染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