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規,制造商須在食品包裝標簽上注明任何可能導致消費者過敏的成分,並且按所占比例從高到低加以說明,以保障公衆健康。
新加坡食品局星期五(6月2日)發文告說,受影響産品是從中國進口的200克裝EGO阿膠蜜棗,標明的有效食用期限是2024年11月18日。
食品局在産品中檢測出未經申報的二氧化硫(sulphur dioxide)超標,對亞硫酸鹽(sulfites)嚴重過敏的人過度服用後,可能出現荨麻疹、瘙癢、胃痛、腹瀉和嘔吐等症狀。
公衆如果購買了上述産品,應仔細確認並停止食用,如果已經食用且擔心身體健康,可前往診所或醫院尋求醫療咨詢。
市面上售賣的一款蜜棗被檢測出未經申報的過敏原含量超標,新加坡食品局已下令召回。
食品局已要求期偉合記食品制造私人有限公司(Kee Wee Hup Kee Food Manufacture Pte Ltd)召回這批受影響産品,相關工作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