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調查顯示,被捕的其中三名嫌犯,疑似因爲小費與兩名受害男子起糾紛,三人過後被指用一根金屬杆和幾個破酒瓶攻擊兩名受害男子。事發後,兩名男子的前臂、額頭和眼睑出現幾道很深的撕裂傷,他們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被送往醫院治療,同日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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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五(16日)發文告說,警方上星期六(10日)淩晨約3時40分在密駝路一帶巡邏時,遇到兩名聲稱遭到攻擊的男子,而攻擊他們的一群男子有四人。
根據刑事法典第324節條例,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一旦罪成,將面對最長七年監禁,或鞭刑,或罰款,或任何組合的刑罰。刑事法典第34節條文也闡明,數人爲了共同意圖犯罪,每個人都必須負起相同罪責,如個別犯罪一樣。
經過調查及借助警方電眼,中央警署的查案人員掌握了四名涉案男子的身份,並逮捕了他們。被捕者的年齡介于23歲至45歲。
疑因收不到小費,四名男子涉嫌共謀用金屬杆和破啤酒瓶傷人,導致兩名顧客的前臂、額頭和眼睑受傷。這些嫌犯落網後,星期六(6月17日)將被控上法庭。
四名嫌犯星期六將被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