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被告年齡介于28歲至46歲,其中一人面對11項控狀,指他前年在裕廊西一個組屋單位,被發現擁有1880張猥亵照片和2406個猥亵視頻,分別藏在手機或便攜存儲器內。
擁有猥亵照片和視頻還上傳到社交群組,四名男子昨天在抵觸影片法令和通過電子媒介傳送猥亵照片與視頻的罪名下,被控上國家法院。
一被告撰稿稱KTV酒廊是非法妓院並用來洗黑錢
其中一名被告,28歲自由撰稿人王明俊(譯音)上周五在《日經亞洲》(Nikkei Asia)網站撰文稱新加坡的KTV酒廊是非法妓院,而且被犯罪團夥用來洗黑錢。
畢業自倫敦一所大學的王明俊,自稱是商業和政治分析員,他共面對11項控狀,指他在2019年11月6日晚上10時55分,在裕廊西的一個組屋單位,被發現擁有1880張猥亵照片和2406個猥亵視頻,分別藏在手機或便攜存儲器內。
另外三名被告是余榮繼(46歲)、陳耀中(40歲)和林肯(30歲),他們被指在一個Telegram群組傳送猥亵內容。
余榮繼、陳耀中和林肯分別面對10項、七項和六項控狀,指他們在2019年11月6日晚上,分別在碧山、紅山和義順的組屋單位,收有多張不雅照片和多個猥亵視頻。同時,他們也在不同的日期將這些照片或視頻上傳到群組內。
陳耀中被指擁有7713張不雅照片和1萬9932個猥亵視頻。林肯被指擁有406張不雅照片和118個猥亵視頻,而余榮繼被指藏有72張不雅照片和18個猥亵視頻。
王明俊、林肯和陳耀中都是新加坡人,而余榮繼則是來自馬來西亞的永久居民。
一般相信,余榮繼、林肯和陳耀中是群組管理人員,王明俊則負責宣傳出售猥亵照片和視頻。
四人都有聘請律師,他們面控後獲准保釋在外。案展下個月25日過堂。
警方昨早針對此案發文告指出,當局嚴厲看待任何通過非法群組如上述群組剝削女性的行爲,並會對此采取嚴厲的執法行動。公衆若發現類似散播猥亵照片與視頻的群組,應該立即報警處理。
另外,根據王明俊本月23日在《日經亞洲》的評論,他除了稱KTV酒廊是非法妓院,被犯罪團夥所操控,也說政府沒有對讓KTV夜店場所轉型爲餐飲店做出解釋,導致非法活動在KTV繼續蔓延,從而引發新一輪感染群。
他也指,警方“後續”的執法行動,以及當局關閉這些夜間場所是亡羊補牢的舉動。這篇評論過後在網上引起熱議,一些人也認爲他的言論過于“偏激”。(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