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遺囑”的內容
1969年胡志明去世後,越南勞動黨中央公布了2000多字的“遺囑”,當時越南勞動黨的領導人是黎筍,因而這個遺囑也可以被稱爲黎氏胡志明遺囑(遺囑的內容肯定要通過黎筍的審核、遺囑的發布也必須經過黎筍的同意),遺囑主要涉及到這幾個方面的內容,
- 1.越南勞動黨的建設,要求保持黨內團結的寶貴傳統,實行黨內的廣泛民主,經常嚴肅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
- 2.國際共産主義運動。強調中越合作,“無論碰到多大的艱苦困難,我國人民要與中國同志互相配合。” 強調國際上友黨合作,“面對中蘇現狀,我本人十分痛心,但我黨要對他們多做團結工作。”
- 3.抗美救國。要求全黨全國人民無論如何也要下決心抗擊美國強盜,直到取得徹底的勝利。
- 4.胡志明交代自己的後事從簡。“在我去世後,不要舉行盛大的吊唁,以免浪費人民的時間和金錢。
“胡志明遺囑”篡改的疑雲
1979年黃文歡“叛逃”中國後,在中國暴露出了驚天秘密,黎筍篡改了胡志明遺囑。
黃文歡指責黎筍篡改胡志明遺囑,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黎筍和黃文歡兩人的矛盾導致。抛開這一原因,我們站在公正人的角度來看,黎筍有沒有篡改胡志明遺囑呢?
除了抗美救國這一條,胡志明遺囑的其他內容與後來黎筍實行的政策都是背道而馳的。
比如:
- 遺囑強調黨內民主,但是後來黎筍實行極權統治。
- 遺囑強調中越合作,但是後來黎筍實行親蘇反華的政策。
- 遺囑強調胡志明去世後,不要搞盛大的吊唁活動,但是胡志明去世後,進行規模盛大的吊唁活動。
黎氏胡志明遺囑與黎筍後來的政策大部分都不一樣,從這我們看到黎筍自己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因而好像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黎筍沒有篡改胡志明遺囑。實際上則不然。反而恰恰相反我認爲黎筍肯定篡改了胡志明遺囑。
胡志明遺囑被黎筍篡改的理由
從根源上來看,胡志明的政策與黎筍的政策是不一樣的,這就必然導致胡志明的遺囑與黎筍所要實行的政策會出現矛盾。
胡志明與黎筍有許多不同點,胡志明是親華派,黎筍是親蘇派;胡志明出身于義安省,早年參與中國革命,做過孫中山的秘書,因此胡志明有國際視野,黎筍出生于越南中部的廣治省,這裏相對閉塞,與外部世界(包括中國)的聯系較少,且這個地方曆史上反對外族入侵,因而黎筍被這種環境所感染,産生了極度狹隘的民族主義;胡志明溫文敦厚,黎筍專斷粗暴;胡志明實現了北越的獨立,黎筍實現了越南的統一。
因此,這樣兩種類型不同的人領導越南勞動黨,必然會帶來越南內外國策的變化。只不過變化有一個過程,而且黎筍也不是一個傻大粗的黑李逵形象,不可能做出胡志明剛去世就變更胡志明在世的各項政策,而是一個充滿心機胡惟庸式的人物。1969年胡志明去世的時候,越南還沒有統一,越南正面臨美國強大軍事實力的威脅,因而有求于中國,也需要加強勞動黨各派的團結,以打敗美國,因而黎氏胡志明遺囑裏面體現的就是抗美救國、中越合作。當美國軍隊退出越南後,黎筍立刻露出了本來面目,親蘇反華,對內加強極權統治,這時候黎筍的做法就與遺囑內容不一樣了。
從遺囑的形式來看,黎筍最後拿出的遺囑是鉛印,而我們知道胡志明的遺囑是手寫的。
遺囑是鉛印的這種說法起于黃文歡,雖然黃文歡與黎筍素有矛盾,但這個說法應該是真實的。因爲黃文歡說這句話不是私底下所說,而是公開的發表,而且說這個事情的時候是爲了證明遺囑是假的,因此要想證明黃文歡的觀點是對的,他的前提條件遺囑鉛印肯定是真的。
且他說這句話的時候講到一個細節。
在胡志明逝世當天,黎筍在政治局委員面前,突然拿出了一份約有三、四頁的打字文件,說這就是事先准備好的胡志明遺囑,並請人宣讀。這份遺囑末尾一邊是胡志明的簽字,另一邊是黎筍的簽字。幾天後,這份遺囑發表在報紙上,還刊登了胡志明的一段手迹。但黃文歡看到,這份遺囑不是當天黎筍出示的那一份打字文件,而是另一個不同的鉛印文件,而且只看到胡志明的簽字,沒有黎筍的簽字。
黃文歡說這個細節的目的就是爲了說明黎筍篡改了遺囑,因爲黎筍拿出了兩個不同版本的遺囑。我覺得黎筍想要證明遺囑是真的,完全可以拿出遺囑的手寫版,只要手寫版與黎筍的鉛印版內容一致,就完全可以證明黃文歡說的是假的,但是黎筍並沒有拿出。遺囑手寫板這麽重要的東西也不可能丟失,所以遺囑被黎筍篡改的可能性極大。
從內容上看,黎氏胡志明遺囑表面上是冠冕堂皇,好像與黎筍後來的做法不一樣,實際上遺囑爲黎筍後來的極端做法打下了基礎。
比如黎氏胡志明遺囑說實行黨內的廣泛民主,經常嚴肅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這實際上爲後來黎筍的極權統治打下了基礎,因爲可以利用批評與自我批評這一形式打擊一些人。又比如遺囑要發揚民主,就可以借助民主這一幌子打擊某些人,在越南勞動黨四大上被換掉的90多名中央委員,就是這一被整下去的。黃文歡也是在四大上被解除實際權力的,進而黎筍在四大上選擇了一批忠于他的人,實現了集權。
第四個理由就是1989年,越共中央在胡志明逝世20周年時,公開承認了胡志明的遺囑還有一份補充材料。補充材料也是幾頁紙,是胡志明親手所寫,被稱爲遺囑的附錄。裏面提到一項內容——胡志明對個人後事的囑咐:“我請求把我的遺體燒掉,也就是進行火葬”。 這與黎筍不火化胡志明遺體的做法相反。因而從這也可以證實黎筍篡改遺囑。1986年黎筍已經去世,1989年越南勞動黨中央領導人是阮文靈,他是一個“中間派”,阮文靈執政的內外政策與黎筍不一樣,比如阮文靈後來促進了中越關系走向緩和,並模仿中國改革開放,但同時阮文靈也並沒有赦免“叛國者”黃文歡,因此阮文靈對黎筍和黃文歡的態度是中立的。那麽阮文靈在1989年公布的遺囑附錄真實性就比較高了,且它是胡志明手寫,比黎氏胡志明遺囑的印版的可信度要高。
因此,我們可以設想一下胡志明遺囑的演變的過程:1969年胡志明寫了一封遺囑,後來黎筍對遺囑進行了篡改,其中有的內容和胡志明真實的遺囑內容相同,這些內容又符合黎筍當時和以後的利益,因而這些內容得到保留,那些內容不符合黎筍當時利益的就刪掉,篡改、剪除,比如保留胡志明的遺體,有利于確立黎筍是胡志明的繼承人,鞏固黎筍的地位,因而真實遺囑中關于火化胡志明遺體的內容就被剪掉了,最後就出現了一個黎氏胡志明遺囑,越南1975實現統一後,黎筍在國內的頂峰達到了巅峰,權力已經非常鞏固了,這時候他就可以擺脫黎氏胡志明遺囑的影響,給所欲爲了,這又引起越南勞動黨內忠于胡志明路線的黃文歡的不滿,因而公開指出黎筍篡改胡志明遺囑。現在越南勞動黨爲什麽沒能公布真實的、全面的胡志明遺囑,可能是胡志明遺囑被黎筍給燒毀了,也可能是爲了維護越南的利益,不想太多暴露了越南勞動黨醜陋的一面,因而到現在也沒有公布胡志明遺囑。我們靜待曆史給予答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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