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的認象中:錢放在銀行裏不僅可以生錢,而且還是安全的,因爲存款是有保障的。認爲銀行是真正的金飯碗。
但隨著經濟形勢的演變,銀行也會虧損,甚至倒閉,爲了保障廣大儲戶的利益,出台了《存款保險制度》。
《存款保險制度》概括地講:銀行向保險機構統一繳納保險費,一旦銀行出現危機,保險機構將對存款人提供最高50萬元的賠付額。該制度保障儲戶的基本存款及利息,對于理財産品等未在其保護範圍內。
現在各個銀行宣傳的一種高收益性存款:結構性存款,引起很多人的爭議,它究竟是存款呢?還是理財産品?
如果它是存款,那就應該被含在《存款保險制度》範疇內。
但有很多的人說結構性存款是一種新興的理財産品。
你是怎麽認爲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