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因爲在課上時使用手機而被校方沒收,這聽來沒什麽不妥。但家長竟然怒告校長以索回手機,這真是有點不可思議。
還有還有,這孩子的爹是一名律師,竟然還親自上陣打官司。難不成,他真覺得法官吃飽太閑空?
孩子是一名英華學校(巴克路)的中二男生,他的父親在十天內上演了“追討三部曲”,先是事發當晚電郵校方要求歸還手機未得到回應,再是以自己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發出追討信(letter of demand),最後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要求法庭下令歸還手機。
結果呢?原告的臨時禁制令申請遭駁回,另外還要承擔校長的律師費。
新聞出街之後,隨即引來網民一邊倒力挺學校,聲討家長。
所謂“國有國法,校有校規”,作爲律師的父親,本應更理解遵守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卻站在違規孩子的一邊,質疑校方決定,認爲“三個月的扣押期與違規行爲不成比例”。
據了解,本地學校對于沒收手機時長的規定各有不同,短則一兩個星期,長則三個月或以上。英華學校(巴克路)在開學之初就已通過信件方式明確告知全校師生和家長有關手機使用的規定。家長若對處罰形式有異議,大可在收到通知時就提出與校方商議。
有網民更揶揄,一部iPhone7手機價值1000元,和動辄幾千上萬的訴訟費用相比,“更不成比例”。
若孩子上課偷用手機被發現,校長根據校方規定將手機沒收三個月。作爲家長的你,會有什麽反應?
周遭絕大部分家長朋友的反應是:能讓孩子遠離手機專心功課,還不用自己動手“唱白臉”,應該感謝學校啊!
更何況,男生手機被扣留後,校方還歸還手機內的SIM卡,並發出收據指明歸還日期。校長遵循學校規定執行懲罰,也是一次“違反規定就要承擔相應責任”的機會教育,目的是希望學生能引以爲戒。
家長將校長告上法庭,希望達到什麽效果?歸還手機嗎?倘若真的歸還了,會給孩子和全校同學什麽信息?上課違規使用手機卻不用受到懲處,那麽校方的規定從此以往便形同虛設。
學校是教書育人的機構,沒有校規和紀律,如何運作?師長在學生面前失去了權威,如何能讓正處叛逆期的學生們信服?家長爲手機訴之法庭的舉動,給孩子樹立了什麽榜樣?言傳不如身教,希望孩子不會因此被模糊了是非對錯的判斷標准。
不過,還是要感謝這位家長,給全國學生做了最佳宣傳:上課不要玩手機,被抓到沒收了,連法庭都不站在你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