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後悔自己做的事,但這在中國算是我們文化的一部分。”
爲挽救兒子的事業,我國前乒乓國手李虎的母親被指賄賂乒總官員。法官認爲,母親蘇鳳仙帶著賄賂意圖獻上2000歐元(約3055新元),昨天中午裁定她行賄罪名成立。
這本來只是一起普通行賄不遂的案件罷了,直到報道中的這一句話,吸引住了紅螞蟻。《聯合早報》引述控方指,案發時是新加坡永久居民的蘇鳳仙在口供中已承認行賄,並自稱不了解新加坡法律。
兒子被開除 母親用錢求情
原籍中國湖北的李虎在2011年獲得公民權後代表新加坡參賽。他在2015年兩次冒用隊友名字領取國家隊員餐食福利,被最後警告後還不知悔改,數次帶女友回宿舍過夜,違反乒總運動員紀律規定。
在兒子面臨被逐出國家隊和解除合約的情況下,愛子心切的蘇鳳仙在2016年10月17日親自飛來新加坡,領著兒子直奔乒總,當面向乒總技術總監黎仕漢求情不果,過後竟然試圖折返黎仕漢的辦公室,從包裏拿出裝有2000歐元的信封。
黎仕漢去年庭上透露,他見狀後立刻大聲喝止,質問“你要幹什麽”,並在要求蘇鳳仙立即離開後,將此事彙報總裁,以及報警。
送錢討方便是中國文化的一部分?這馬上惹怒了網友,留言大罵“別丟了中國人的臉”。
賄賂在中國也屬違法行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無論是行賄還是受賄都是犯罪行爲。中國官方爲了遏制腐敗,涉及國家工作人員(國家單位)的受賄類犯罪,最高刑罰可達死刑。
賄賂是中國社會潛規則
以爲重罰之下必有秩序?那就錯了。實際上,賄賂廣泛存在于中國社會各個角落,而當事人甚至已將這種“越界”行爲內化成辦事程序的一部分。
光是紅螞蟻親眼所見的就有不少實例。爲了讓醫生照顧好做手術的病人給錢;逢年過節給孩子老師送上好禮;爲了辦事暢通無阻給官員塞錢;甚至爲了讓葬禮儀式主持人(國家事業單位員工)多給往生者念幾句好話,也得主動奉上數量不等的“毛爺爺”(面值爲100元的人民幣上印有毛澤東頭像)……
對了,這樣的行爲在中國不叫“賄賂”,叫“送紅包”,圖個吉利。送的時候還得讪讪加上一句“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正所謂“禮多人不怪”,估計蘇鳳仙也以爲暢行大國的潛規則在小國也行得通吧。她的一名代表律師王立清去年底在法庭上就辯稱,被告人一心只想對黎仕漢”聊表謝意”,沒有犯罪意識。
沒想到一分錢都送不出,寶貝兒子前途不保,還自己惹禍上身。還真以爲“有錢能使鬼推磨”。這裏是新加坡啊,光是被證實有行賄的意圖,你就犯罪了。
還有網友調侃,想用(區區)2000歐元就擺平事端,也太小氣了。
在抵觸防止貪汙法令的罪名下,蘇鳳仙可被罰款高達10萬元,或坐牢長達五年,或兩者兼施。本案將于本月30日進行判刑陳詞和求情。
不過轉念一想,這邊廂是中國母親試圖把“他國文化”照搬來我國被定罪,那邊廂政聯公司卻“入鄉隨俗”賄賂外國人以贏得合同,最後被迫支付天價刑事罰款,這個世界真是奇妙。
大多網民希望蘇鳳仙遭嚴懲,以彰顯我國法律嚴明。紅螞蟻只希望,新加坡不要自砸“廉潔清明”的金字招牌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