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爲人入土爲安後生前的債務就能一了百了、一筆勾銷?
才怪!
在新加坡的稅務局法令下,你死後該繳的稅務依然得如期繳付。
每年的三月和四月是繳稅的季節。當網民依然還在爲增加消費稅、什麽時候增加,熱火朝天地議論著時,去年5月中旬的一起“向死者追討稅錢”的面簿帖文又被網民、有心人以及媒體再次“翻案”熱議。
3月19日,《新明日報》刊登了一則新聞——“男子逝世後家人收追稅信 稅務局:事情已解決”引來許多網友的討論。紅螞蟻上網仔細咬了咬,發現這則新聞其實是去年的新聞,但這幾天卻在網上開始瘋傳:
去年5月16日,一名叫作KD Rooban的網民在自己面簿上發帖文,生氣地表示收到國內稅務局來的追稅信,指他作爲往生者Garbrel的法律代表(Legal Personal Representative),就有義務替Garbrel繳交所得稅欠款,共計58元7角4分。
追稅信的內容在簡單表示哀悼後就切入主題:“我們爲往生者的離世感到難過,並向家屬誠摯地致哀。我們理解對家屬而言,這是個艱難的時刻,不過我們有責任告訴往生者的法律代表,往生者依然欠下共58元7角4分的未繳稅款。”
在新加坡法令下 親人過世後稅務仍需處理
稅務局網上資料顯示,當親人逝世後,稅務問題仍要處理,這些稅務包括個人所得稅和信托所得稅。
不僅如此,根據稅務法,當一個人過世後,之前所需要繳付的稅務,都一律由指定的法律代表負責處理。法律代表也有義務爲往生者處理任何與房地産相關的稅務。
接受《新明日報》采訪的律師陳其玉也說:“稅務和其他債務一樣,即使當事人逝世後,債務未能一筆勾銷。如果死者擁有房地産,這也將歸納在遺産中。若死者的房地産還在征收房租,那也是其名下收入,這將轉入遺産戶頭,並由已故納稅人的法律代表交稅。”
網民:人都已入土爲安 政府還上門討稅?
“政府是有多缺錢啊?”
稅務局的這種“公事公辦”的態度在許多網民看來,無疑就是缺錢的表現。
不少網民對此深表驚訝:沒想到連死人也要被追繳稅務!區區五十多塊錢,政府上天遁地的能力果然功力深厚,令網民佩服不已。
當然,並非所有網民都反對這一做法:
以上網民就舉例解釋這一條規:如果政府不設立這一條規,一些不法分子就會鑽漏洞,將他名下所有的財産轉移到某個即將要離世的人的名下,那麽他就能省下很多稅錢!
說的也並非無道理。
稅務局的回應
KD Rooban網民去年將貼文發出後不到兩天,稅務局就在面簿上發帖文解釋道:當局一般都會向往生者的法律代表詢問是否有未繳的稅,若法律代表確認房地産中沒有稅務要處理,當局就會結案。
稅務局還說,他們已經和Garbrel先生的家屬解決了這件事,並借機向Garbrel先生與家人致歉,希望當局發出的信函沒有給他們造成不便或帶來傷痛。
議員在國會上爲人民請命
關注往生者稅收問題的,除了死者親屬與網民之外,還包括義順集選區議員黃國光。
他在2017年6月28日及7月2日,都在面簿上發帖文公告天下,他已經擬好稿子,准備在國會上向財政部長王瑞傑提問:
1. 過去三年來,往生者拖欠稅務局的債務究竟是多大的金額?
2. 在這些拖欠的金額當中,財政部能追討回多少錢?
3. 財長會不會考慮免除那些低于某個額度的稅收?
他在帖文中寫道:“至親至愛的人過世時是很痛苦的。當我父親過世時,我也很難過,那段日子真的很不容易……爲死去的親人哀悼的過程是很痛苦的,我們都在盡力應對它。我能理解爲何要向往生者收取拖欠的稅務,我國也不是唯一這麽做的國家,但我認爲我們有必要檢討整個過程。或許我們可以考慮將某個額度以下的稅務一筆勾銷,又或者我們可以考慮不要動作那麽快地向往生者的親屬追討這筆債務。”
黃國光所關心的,其實也是最難做到的:法律與人情味之間的那條線,應該如何劃分,才能劃得最公平又合情合理。
黃國光後來在面簿上也發帖文解釋財政部長王瑞傑是這麽答複他的:
“稅務局的資料顯示,過去三年,往生者拖欠的稅錢每年大約在1千300萬至2千萬新元左右。其中,有約80%的稅錢會慢慢被追討回。
稅務局的處理方法是先追回那些尚未償還的稅錢。如果采取了所有合理的追討方式仍追不回,稅務局就會考慮將那部分未償還的稅錢一筆勾銷。”
掐指一算,讓稅務局“一筆勾銷”的數額每年也有將近400萬元左右。看來咱們的稅務局也不是完全不近人情,不像網民所說的那樣“沒情講”。
咬到這裏,紅螞蟻不僅想到美國國父之一的本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也就是100元美元紙幣上的那位老先生曾說過的一句名言:“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麽是必然的,除了死亡與稅收。”(In this world nothing can be said to be certain, except death and taxes.)
誰說死後閻王最大,搞不好稅務局比閻王爺還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