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你追到煩死你、總有一天等到你…..
看官,這不是文藝小說的書名,也並非流行歌曲的歌名,而是新加坡法律的“主調”。
用正經八百的話來解讀,這是人人平等、一視同仁的法律精神。
用通俗淺白的話來說:在這裏犯法,不管你是什麽身份,不管你是何國人士,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就算你跑了多少歲月,一定會追你追到煩死你;而執法機關也會總有一天等到你,將你繩之以法,要你爲所犯的罪付出代價。
環顧世界各國或地區,不同的罪行有不同的“時效”。案子逾期未偵破,即告失效,涉案人的罪行也“一筆勾銷”,回複自由身。唯有在新加坡犯法,官非纏身,刑法如影隨形,“時時有效”,擺脫不了。因此,嚴刑峻法,聞名于世。
也正因爲“小紅點,大法律”的威名遠播,時而招惹向來以“人權”挂帥、博取“名聲”的一些國家與地區,議論紛紛,甚至加以“幹涉”。
2016年發生的“一張字條打搶渣打銀行3萬新元”的案件,因爲嫌犯逃去英國,新加坡政府爲了將對方引渡回來繩之以法,不得不答應英國政府的要求,保證免除對方的鞭刑,結果嘩然之聲,充斥網上。
大家由此案,想起了美國青年邁克菲的案件。邁克菲在18歲那年,從美國來這裏的國際學校求學。1993年,他跟一群年紀相仿的夥伴,惡意破壞了十多輛汽車,面對百多項蓄意破壞公物以及惡作劇等控狀。他後來判坐牢4個月兼挨鞭6下。
沒想到,鞭刑剛判,屁股未打,便已掀起軒然大波,美國政府爲他出頭,多番上訴與交涉,鞭刑減爲4下。
在弱肉強食的世界裏,以大欺小,以強制弱是不爭的事實。早在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由于我國對毒販刑罰之嚴厲,凡有毒販被判絞刑,總是引起他國的不滿與抗議,遠近國家皆如此。
直到90年代中期,好幾起重大刑案,將新加坡司法暴露在國際舞台上,面對嚴峻的考驗。除了邁克菲的“鞭臀風波“之外,備受關注的還有菲律賓女傭弗洛爾(Flor Contemplacion)因爲兩項謀殺罪被判死刑,掀起新菲兩國前所未有的外交風波。
弗洛爾是在1991年在武吉班讓組屋謀殺4歲小主人以及小主人的菲傭蒂娜,她在1994年判了死刑。隔年適逢菲國大選,該國反對黨與另有居心的政客,竟然要爲她“翻案”,最後還出動美國,連同新菲兩國組成法醫團隊,遠赴菲律賓,開棺重驗蒂娜的遺骸,最終證明我國的判斷是正確無誤的,一場風波才告平息。
另一起轟動遐迩的冷血案件發生在2002年。烏節路豪傑大廈發現車藏雙屍,案子主角是住在新加坡的44歲英國籍財務顧問邁克爾(Michael McCrea)。他涉及謀殺其46歲的私人車夫許乃元跟許的30歲中國籍同居女友蘭雅明。
邁克爾過後與新加坡籍情婦奧德麗,雙雙逃離新加坡飛英國,警方向國際刑警組織求助,通緝兩人。奧德麗落網後,邁克爾又逃去澳大利亞。
追蹤了三年後,政府向澳洲保證不判邁克爾死刑,好不容易將他引渡回來,判他兩項誤殺罪成,總共坐牢24年。要是當年沒答應澳洲的請求,邁克爾或許還逍遙法外,而在新加坡遇害的兩人,唯有含恨黃泉之下了!
至于渣打銀行劫案,如今進入了司法程序,無法也不宜評論。
以上幾起案件,確實反映了我國政府堅守法治精神的原則,關鍵在于東西方文化價值觀的差異,以及各國法律條文的不同。我相信政府要釋放的信息是:要融入我們這個法治法辦的社會,一定要嚴守這裏的法律。
否則,對于犯罪分子,必定追你追到天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