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財政部長林冠英新官上任火很大,他昨天在布城召開記者會時抛出三個重磅消息:
一、前朝政府就一馬公司(1MDB)財務狀況欺騙國會
林冠英說,一馬公司聲稱自己能透過債務重組方式清還債務,但事實是,前政府掏出近70億令吉(約24億新元)的資金來拯救一馬司。其中包括支付給阿布紮比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約50億零5000萬令吉的解約金。
二、前朝政府負債達1兆令吉
一馬還必須在5月30日償還1億4375萬令吉,另外兩筆分別于9月和11月到期的利息則高達8億1021萬令吉。目前支付的清單中,利息、息票和IPIC預支款項,還不包括數以十億令吉的債務,將于2022年到期。林冠英也認同馬哈迪前天抛出的1兆令吉國債數據,並認爲一馬公司醜聞是致使國家背負巨債的原因。
三、馬國財政部存有“紅色”(機密)文檔
據馬國媒體報道,林冠英還揭露,財政部存在“紅色”(機密)文檔,僅有特定人士才能有權開啓或閱覽,而這些文檔多數涉及一馬公司(1MDB)的文件。他說,有關規定影響官員和審核員履行職責。

如果林冠英談話內容屬實,那麽上述三點內容總結起來,可歸納成一句話:馬國前朝政府在一馬事件上“騙很大”,財政部長期以來動用納稅人的錢替一馬公司還債,而這是個補不完的無底洞。
從點到線到面,三點內容可以畫成一個有趣的關系圖:
- 財政部長是誰?納吉。
- 財政部長的“老板”——首相是誰?納吉。
- “一馬發展基金”的創立者是誰?納吉。
所以,我們隱約看到這樣一個情景:一馬主導者、曾任一馬顧問團主席的納吉向財政部長納吉借錢,這個安排獲首相納吉批准。一人扮演多角,左口袋倒向右口袋,資金的流向怎麽可能被監督?左手能監督右手嗎?比較可能是左手sayang右手吧?
這也是爲什麽馬哈迪之前一直呼籲,首相不應兼任財政部長,以免一馬案再次發生。2016年,他在倫敦的一場演講說:“我們必須立下條例,首相不能成爲財政部長。”希盟競選時的宣言也承諾:“首相不能兼任其他的部長職位,特別是財政部長的職位。”

然而,92歲的馬哈迪好像得了健忘症,或者說是想以今日之我,否定昨日之我。他自己不就是馬國首相兼任財長的開山鼻祖啊?
馬哈迪在1998至1999年,以及2001至2003年間擔任財長,分別代替被他革職的前副首相兼財長安華,以及離職的前財長達因再努丁。隨後,從馬哈迪手上接下棒子的阿都拉在2003至2008年任內也兼任財政部長,納吉自2008年上任後,兼任財長至今。
對于被人挑出當年當首相時曾兼任財長一職,馬哈迪的回應是,他暫代財長只因爲“等待適合人選”。他說:“大家必須明白,一旦原任財長離職或不適任,內閣需要時間尋找替代人選,在這種情況下,我唯有接過重任,並准備至少一年的預算案。”

如果以時長來算,馬哈迪在位22年,兼任財長4年,阿都拉兼任財長約5年,兩人兼財長的時間都比納吉短,納吉任首相兼財長有近10年之久,是“首相兼財長”時間最長的一位。
中央政府“一把手”應該是抓大局的國家最高管理者,財長是專門管理財政的部門領導人。當金錢政治已經滲透到經濟和社會體制運作的每個角落時,國家管理者和財政部管理者如果同爲一人,而當事人又禁不起誘惑,就很可能墜入金錢政治的漩渦中而不自知,害國害民。
首相兼財長 違背監督與制衡的民主原則
根本的問題在于,當球員和裁判同爲一人時,不只涉及利益沖突的問題,還違背了監督與制衡的民主原則,一旦球員犯規,誰來出示黃卡甚至紅卡呢? 當權力大到可以一手遮天時,制度性腐朽必將導致財務弊端的積累,最後極可能造成國家債台高築,債留子孫、禍延後代。
2016年,因爲馬國經濟受一馬“捐款”事件牽累及國際油價大跌等因素沖擊,納吉被以香港爲基地的財經雜志《亞洲金融》評爲“亞洲最差財長”。馬國反對黨民行黨借此抨擊納吉,把馬幣貶值的事也算到納吉頭上,還揶揄他爲“大馬國債之父”。

馬來西亞人對于金錢政治不會陌生,但“一馬案”涉及最高領導人以及它所欠下的巨大國債,肯定還是讓不少人吃驚。一個很關鍵的問題是:一馬的資金是否流入了納吉的私人銀行賬戶?納吉昨天到布城反貪汙委員會總部錄口供,曆時五個半小時離開,沒有如外界所推斷的馬上被拘捕。納吉明天還得繼續錄口供,他能否逃過牢獄之災,吃瓜群衆都很好奇。
馬國“打老虎”是越打越精彩,隨著特別調查團深入查案,“一馬”的內幕相信會越挖越多越震撼。“大老虎”會有多少只?無論大結局是什麽,馬國這場政治大戲至少教會了大家一件事:當領導人或朋黨壟斷重要資源和權力,民主政治的監督與制衡完全缺位時,絕對的權力極可能導致絕對的腐敗,這是所有國家高層領導必須警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