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吸煙,卻常年被迫吸鄰居二手煙,現在也要來談談前不久國會辯論的住家禁煙課題。我的立場會趨向哪一邊,大概不難猜到,或許煙民一看到這,就已經開始嗆聲:你憑什麽啊,你都不吸煙,又怎會知道煙民的“痛苦”,說什麽都不會公平公正。
诶,那你就錯了,我不吸煙,是指現在,但我曾經是煙客一名,吸煙經驗長達八年,後來才成功戒除。要說煙瘾,我肯定了解,要說能舒服自在地吸煙,我也肯定明白,所以絕對有資格作爲“中間人”來論述這個課題。
住家是最後一塊淨土?
關于國會《吸煙修正法案》的辯論細節,紅螞蟻早前的文章《沒有人生下來,就注定要吸你的二手煙》已有論述,這裏就不贅述。有好幾位議員爲民請命,要求政府更嚴厲地管制吸煙,包括建議禁止在住家內吸煙,以免飄吹出去的二手煙,影響了鄰居的健康。
這個提議已經被環境及水源部兼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駁回,她提出的理由很簡單:“住家是私人空間,我們必須慎重考慮,不是每個人都能支持政府在管制吸煙問題時,介入個人的私人空間。”
沒錯,如果你是所買下的組屋單位的屋主,你也希望能在自己家裏有絕對自由做想做的事,而不是讓政府來規定什麽事可以做,什麽事不能做。這當然是煙民“保護自己在家吸煙權利”的最有力論點,甚至網上也可看到一些非煙者同樣不支持政府介入或立法禁止在家吸煙,因爲擔心一旦首開這先例,誰知道一向管很大的我國政府,接下來還會不會越管越多,連自己家裏這最後一塊淨土也失守?
噪音裸露可禁止,唯獨煙味不行?
但是在這裏,許部長似乎忘了一件事,住家當然是私人空間,屋主當然有權利在自己家裏做想做的事,但,那應該是以不影響、不妨礙鄰居爲前提。
你說我有私人空間行使權利對嗎?好啊,我半夜12點在家看影劇,把幾千元的音響系統開到大大聲,制造家庭影院效果,我爽,超級爽。但是,可以嗎?
不是說私人空間愛怎樣就怎樣嗎?你可以試試,不用12點,晚上10點就好,你看你鄰居會不會投訴。等到有關當局或警方找上門來時,你看你是要跟他們講你的私人空間自由權利說,還是乖乖地關低音量,並承諾從此不再犯。
再來,我是屋主對嗎,天氣熱對嗎,我要在家裏赤裸可以嗎?可以,當然可以,在家不可以脫光的話,那還怎麽洗澡?怎麽行房,怎麽幫國家提高生育率?但是,你在家光著屁股的樣子,要是被鄰居看到,被投訴,你就觸犯法律條例了。
說到這裏,要說的應該很清楚了吧?如果當局受理噪音吵到鄰居的投訴,那爲什麽當二手煙飄進別人屋裏時,就什麽都做不了?如果赤裸被鄰居看到,即便是在自己家裏,也觸犯法律,那爲什麽鄰居聞到的二手煙,就不能立法禁止飄出煙客的屋外呢?
人民尋求政府協助是鬼打牆?
煙民要在家吸煙,請便,關上你的窗口,你可以吸個夠吸個飽,只要煙味不飄出你家,我可以保證,絕對不會有人投訴或要求有關當局去侵犯你的私人空間和自由。問題是,有哪一個煙民會願意那麽做?
沒有,一、個、都、沒、有。
所以當許連碹部長建議大家左鄰右舍好好自行解決問題時,很顯然的,許部長又是沒搞清楚狀況,隨便下結論,完全提不出實質有效的解決方法。沒有人希望政府樣樣都幹涉,國人也不如她可能想象的那樣,不去尋求自行解決的管道,煙民與非煙民鄰居之間,還不就是因爲討論不出一個所以然,才被迫去向議員求助的啊。結果到了部長這邊,又回來叫居民自己解決,這不是鬼打牆嗎?
吸煙的人都有自私心態?
說到煙民和非煙民鄰居之間的調解,可以在這裏舉例。
有一個面簿友人就提到,他的煙民鄰居總是在公共走廊上吸煙,二手煙就會飄進他家裏。友人曾經找到機會跟他鄰居攀談(而且他發誓是以極其友善的方式跟對方聊天),問鄰居可不可以在他自己家裏吸煙,鄰居一口回絕,因爲他不想他家裏有煙味,才在走廊吸煙。友人又建議鄰居到組屋樓下吸煙,鄰居只是不置可否,後來友人還是一直聞到煙味飄進屋來,顯然鄰居並沒有乖乖聽話。最後友人才向市鎮會投訴,據說情況好轉了一陣子,現在似乎又故態複萌了。
至于我自己的例子,多年前當一坨煙灰落在我房間地板上時,我就找上煙民鄰居了。當時開門的是一位老婦,立馬就說她家沒人吸煙,要趕我走,後來屋裏一名20多歲的年輕人出來把他老媽拉進屋,然後坦承吸煙的是他,並道歉。那煙民年輕人的態度由始至終都很友善,還說他並不是不顧及別人的人,因爲他每次在家吸煙,都會把煙灰彈在煙灰缸裏,也不會把煙蒂彈出窗外。
我必須說,那一次的談話是愉快的,但重點是,問題並沒有解決。他依舊在窗邊吸煙,二手煙依舊飄進我屋裏,更討厭的是,他是夜貓子,每天晚上從大約11點開始,直到淩晨兩點多,幾乎每隔半小時就會吸一次煙。
也因爲距離關系,很多時候煙味都飄進我孩子的睡房。你可以想象,孩子在睡夢中吸入二手煙是有可怕嗎?(我是窮人,沒錢開冷氣。是的,關窗開冷氣並不是解決方法之一,謝謝)
從上述兩個例子,許部長如果是調解人,請問該如何在不影響雙方權益的情況下,一勞永逸地、完美地解決問題呢?從上述兩個例子,也可以看到一個問題,就是煙民其實跟非煙民一樣,都不希望自己家裏有煙味,所以才在走廊吸煙,或者靠著窗邊,把煙有多遠吹多遠(這行爲我自己也曾經做過)。就因爲自己不要家裏有煙味,就把煙吹進別人家裏,很明顯是一種自私的心態吧?
當煙民高呼保護人權和自由的時候,請問,我們有必要保護這種自私的心態嗎?當煙民自己都不願意關上窗戶吸煙時,爲什麽非煙民鄰居反倒要關窗擋煙,來配合他的自私人權和自由?
全國全面禁煙不可行?
煙民賭客常說的一句話是:抽煙身體好,賭博練頭腦。這當然是反話,也是玩笑話,偏偏卻恰好地“诠釋”了我國政府允許開賭場,又不全面禁煙的做法。
吸煙對身體健康有百害無一利,這已經是衆所皆知到不行的事實,如果李總理可以在去年國慶群衆大會上高調講述糖尿病的危害,那爲什麽不立法全國全面禁煙呢?禁煙有什麽影響?
如果全面禁煙,政府將減少一大筆煙草稅收入,這可不是空穴來風,政府今年2月宣布煙草稅調高10%,上一次調高煙草稅則是2014年,也是10%,根據報道,當時那10%的調高,就可爲政府帶來7000萬元的額外收入,也就是說,政府每年的煙草稅收入是七億元以上。
當然,我們不會相信政府是爲了這筆收入才不全面禁煙,畢竟吸煙有害健康又汙染空氣,政府又豈會爲了賺這種黑心錢而罔顧國人健康?但一下子少了七億元,也難保現在在喊窮的政府,會不會趁機提高消費稅什麽的來填補。
全國禁煙的話,對我國這個仰賴外來人的國家,也可能造成一定的影響,比如外國的煙民會不會因此而不考慮來新加坡旅遊?吸煙的外地專家和人才會不會也因此不來貢獻呢?當然,這些也都只是猜測。
至于有議員說禁煙會導致黑市香煙猖獗,這是很可笑的說法,什麽東西都有黑市,難道就爲了打擊黑市,就要讓所有東西合法化?
再說,打擊黑市本來就是內政部和警方該做的事,又何必對他們的辦事效率沒信心?反正啊,禁煙只能以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所幸政府這些年來都是有在做的,只是更希望負責的部長可以在駁斥民間反饋和建議時,別只是講這樣不行那樣不行,然後要人民自己去處理。
請給人民更實際地提出有用有效的解決方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