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近淩晨時分,紅螞蟻手機突然蹦出一條《海峽時報》的即時新聞,內容指那名上周吃了裏峇峇利路Spize餐館便當盒而食物中毒的保安員,在加護病房接受治療超過一星期後,昨天傍晚逝世了。
不幸逝世的男子是38歲的法迪力(Fadli Salleh),遺留下年輕的妻子和兩名年幼的兒子女兒。從法迪力妻子的貼文可看出,法迪力生前十分顧家也很愛妻子,經常帶妻子出遊,而且他們全家特別熱愛運動,時常參加馬拉松和騎腳踏車比賽。
生命中最致命的一餐
相信身爲新翔集團(SATS)保安員的法迪力一定沒想到,上周二屠妖節派對的那份便當盒竟然是一份死神的禮物,也是人生的最後一餐。
法迪力雖任職于新翔集團,卻以保安員身份被派遣到位于加基武吉的全球著名運鈔保安公司Brinks的新加坡子公司工作。屠妖節當天,Brinks新加坡子公司爲員工安排了佳節慶祝派對,法迪力受邀出席,享用了公司從裏峇峇利路Spize餐館訂購的便當盒後,出現嚴重的腸胃炎症狀,被送入盛港綜合醫院的加護病房。
Spize餐館的負責人之一Haresh Sabnani較早前告訴《海峽時報》,餐館上周二提供了88份便當盒給Brinks新加坡,“當天,餐館一共預備了221份便當盒,發送到本地六個不同的地點,但只有一個地點的便當盒受影響。”
上周二與法迪力一起出現食物中毒症狀的另外71人,全都吃了同一家餐館准備的便當盒。衛生部告訴媒體,截至昨天傍晚10時,受這起事件影響的72名食客當中,36人(半數)已出院,另外9人繼續留醫接受治療,但情況穩定。衛生部還說,法迪力的死因有待驗屍報告公布之後才能確認。
當局:該餐館有多項衛生疏漏
環境局、衛生部和農糧獸醫局上周五聯合發出的文告寫道,當局在周三(7日)接獲報案通知後就立即展開調查,當天晚上7時吊銷Spize位于峇峇利路409號的餐館營業執照。文告還說,當局正在徹查食客吃了該餐館的食物後引發腸胃炎症狀的事件。
“我們(稽查時)注意到該餐館有多項衛生疏漏,包括沒有覆蓋熟食就直接置入冷藏櫃,沒有提供洗手液給員工洗手(洗手液裝置故障了),以及將准備熟食的刀子直接插入食物處理桌子之間的縫隙。”
爲保障食客安全,當局下令餐館立即處理掉所有熟食及冷凍食品、進行全面消毒工作,並審查預備食物的作業程序。只有在確保餐廳符合所有衛生條例,沒有任何衛生疏漏後才會允許餐廳恢複營業。
《海峽時報》昨晚標題引熱議
《海峽時報》昨晚在新聞標題上強調,Spize餐館表示將盡力與當局合作徹查這起事件,挽回食客的信心。
豈料這個標題一出街,網民們就群起將矛頭指向Spize餐館,認爲餐館管理層情商太低,都已經有人過世了,在接受媒體訪問時連一句道歉的話(Sorry)都沒有,只關心營業額下降以及如何挽回食客的信心。當務之急難道不是應該徹查此事並安撫死者的家屬嗎?
今早再看回同樣一則新聞,《海峽時報》已將標題改爲:吃了Spize餐館的食物病倒的新翔集團(SATS)保安員已過世。文中也沒再提到Spize餐館負責人想挽回食客信心的內容。
餐館負責人Haresh Sabnani告訴《海峽時報》,他們嘗試聯系法迪力的家屬,“不過,我們接到盛港綜合醫院發來的一封電郵,要求我們尊重家屬的隱私。所以我們會給法迪力和他的家人空間。”
裏峇峇利路Spize餐館昨天淩晨也在官方面簿上寫道:
對于法迪力的逝世,我們感到非常難過。我們的心與他的妻子和家人同在。Spize峇峇利路餐館的管理餐將在這個困難的時期,給予(法迪力)家人所有的援助與支持。我們向他們,以及所有正在康複中的食客致以最真摯的祈禱,我們想向大家保證,我們正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盡我們所能協助衛生部和農糧獸醫局進行調查。
名爲Aries Hassan的網民也在Spize裏峇峇利路餐館面簿上留言,指他從2008年就一直光顧該餐館,也經常關注他們的面簿留言。他發現很多顧客都曾反映出餐館在食物和服務方面的疏漏,但是餐館卻置之不理。
也有一名女網民留言說,自己的丈夫在2015年在餐館用餐後曾出現食物中毒症狀,結果事後餐館管理層只是用葡萄糖水和禮籃作爲賠禮,之後便不了了之。
死者家屬:不原諒Spize餐館
據《聯合晚報》報道,死者的家屬並不打算原諒Spize餐館。
法迪力逝世的消息傳開後,他的親屬和生前的同事和朋友,今早前往法迪力位于榜鵝的住家送死者最後一程。現場的一名親屬告訴記者,法迪力的家人事發後很傷心也很生氣。他甚至聽說Spize的工作人員之前有到醫院探望法迪力,結果被他的家人趕出去。
昨晚《海峽》的這則新聞,引起紅螞蟻關注的其實是報道的最後一段的最後一行文字。
上回嚴重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攤主只罰9000元
報道指出,2009年4月,芽籠士乃爆發我國曆來最嚴重的食物中毒事件。超過150人吃了不衛生的印度羅惹後,有37人入院,最終兩人死亡。羅惹攤攤主阿勞烏丁(70歲)最後被判罰款9000新元,並禁止他申請小販攤位執照或從事食物處理工作,永遠不可東山再起。
那麽大的集體中毒事件還造成兩人死亡,最終才判處9000元罰款並永遠吊銷相關執照,還不用坐牢,相信很多人都會覺得刑罰似乎過輕了。
但在新加坡,觸犯環境公共衛生(食物衛生)條例,違反食物銷售法第15節條文,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5000元;重犯時罰款最高一萬元,或監禁三個月,或兩者兼施。違反食品衛生法者則會面對最高罰款2000元。即使坐牢,也不會超過三個月。
在2009年的集體食物中毒事件當中,兩名死者的驗屍報告最終顯示,兩人生前都患有嚴重的心髒病、高血壓和糖尿等慢性病。她們吃了“毒”羅惹後,因受副溶血弧菌(vibrio parahaemolyticus,簡稱VP)感染,導致多器官衰竭而死。因此驗屍庭裁決她們死于食物中毒,判處爲意外。
這回,法迪力的驗屍報告如果顯示他生前患有慢性疾病,導致他特別容易受到食物中毒的細菌或腸胃炎病毒感染,很可能也會同樣被判處爲意外事件。而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Spize餐廳,則很可能在繳交幾千元罰金之後,又能照常營業。
我們畢竟不是法官或執法人員,不能以我們有限的認知和此時此刻的情緒來對事件“下判”。但我們的生命在某種程度上還是可以掌握在自己手裏。無論在外用餐或在家裏吃飯,一旦覺得吃進口裏的食物味道怪怪,有點不正常,最好向魚尾獅看齊:吐出來,別咽下去。否則,痛苦的除了自己,還有身邊至愛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