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螞蟻早上起床掃掃手機,本地兩大報章《聯合早報》和《海峽時報》都在頭版報道這則新聞:
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政策研究所(IPS)的研究顯示,60%國人認爲同性之間結婚是“錯誤”或“很可能有錯”,比2013年的74.2%低了近14個百分點。有63.6%的受訪者認爲同性性行爲是“錯誤”或“很可能有錯”,比2013年的80%低約16個百分點。
新加坡社會整體偏保守 年輕人比中老年人更能接受同性戀
換句話說,新加坡社會整體而言還是保守,有過半的受訪者不接受同性婚姻和同性性行爲,但和五年前相比,接受同性戀的國人悄悄上升,增幅還不少(五年內有約16個百分點的受訪者觀念改變),其中年輕一代又比老一代更開放。
報道指出,年輕國人在成長時,有越來越多人可接受同性之間有性行爲。25歲至29歲受訪者當中,超過四成認爲同性性行爲“沒錯”;五年前研究中的20至24歲受訪者,只有17.8%這麽認爲。調查在去年9月至10月間進行,那時正好本地輿論出現對同性戀課題和應否廢除刑事法典第377A條等的討論。
如果這個調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而再多五年、十年假設接受同性戀的民衆持續穩定增加到過半民衆表態支持同性戀,同性戀或同性婚姻不再與社會主流情緒相悖,我們的政府將如何應對那個“新常態”呢?國會裏將會出現一位甚至幾位公開“出櫃”的國會議員嗎?現在看來的“不可能”,會不會一天變成“可能”呢?
我們先看看,法律對國會議員參選人有何規定。根據選舉局網站,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就可參選國會議員:
- 新加坡公民;
- 在提名日當天年齡年滿21歲或以上;
- 登記爲最新選民名冊的合格選民;
- 在提名日當天居住在新加坡,並在新加坡居住至少10年;
- 能用英語、馬來語、華語和淡米爾語做一定程度的溝通,同時可以閱讀上述至少一種語文的文字,以及用上述至少一種語文書寫,以便能積極地參與國會程序,視障者除外;
- 不曾因爲觸犯憲法第45條而被剝奪議員資格。
仔細看看,憲法條文並沒有出現把同性戀排除在外的字眼,所以確認同性戀者也可以成爲議員。
單身國會議員過去罕見,現在有一小部分了
再繼續探討會不會出現同性戀國會議員之前,我們不妨先回頭看看,單身/離婚國會議員是怎麽從早期的“近乎零”變成“一小部分”的。
很長一段時間,新加坡國會議員近乎都是已婚人士,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單身人士、離婚人士似乎很難跨進國會殿堂。坊間說法是,行動黨爲了釋放鼓勵“親家庭”的信號,所以要樹立表率,避免和政府要建立的“親家庭”社會價值觀相抵觸。
翻查主流媒體公開報道的信息,官方在1990年推出官委議員這項新制度時,單身的管委議員有三位:布蕾瑪(Braema Mathi)(未婚), 詹德拉·莫翰(Chandra Mohan Nair)(配偶離世)和李玉珠(離婚)。
2002年單身人士占人口約30%,國會出現3單身女議員
到了2002年,單身官委議員增加至6位。同年,在國會裏出現有三名單身女議員身影:前《海峽時報》記者伍碧虹、財經顧問劉夢(“钅”旁)琳以及律師英蘭妮。據《海峽時報》報道,那個時候的單身人士占了新加坡人口30%,相當于76萬多人。
伍碧虹在2002年從政時是單身人士,後來在2007年嫁人了,那也是20多年來新加坡首次有議員在任期內結婚。
2001年,時任總理吳作棟在回答《海峽時報》讀者的提問時就表示,早在上屆大選,行動黨就已經開始嘗試物色單身人士作爲它的候選人,因爲政府很早就發覺到,這代表了一大部分的選民,而單身人士所面對的問題以及他們的需要和期望,不是已經成家立室的國會議員所能夠了解的。
可見,只要人口結構和選民需求出現轉變,政府也會跟著調整以適應新需求。畢竟,任何民選政府都是由選民手中的選票選出來的,執政之後當然得回應民意,在制定公共政策時更是必須參考民衆意見,否則難以長期保住政權。
李光耀:不介意國會裏有同性戀議員
單身國會議員在一定程度上是順應社會需求而出現,那麽同性戀國會議員會不會也順應社會觀念的改變而冒出呢?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在這個問題上曾經做出頗讓人意外的表態。他在《李光耀:新加坡賴以生存的硬道理》一書中說,他不介意國會裏有同性戀的議員。
李光耀說:
“我最關心的,是他有沒有盡議員的職務,他照顧選區、他言之有物、他做出了貢獻,他的私生活是他的生活,就是這樣。”
不過,據報道,李資政在那次受訪後也強調,他個人的觀點不會自動成爲執政人民行動黨的政策。但他當時表示,如果孫子是同性戀,他會接受。
李光耀孫子、李顯揚次子2018年“出櫃”
李光耀在2015年過世後,他的孫子、李顯揚的次子李桓武在2018年公開“出櫃”,時間點選在“粉紅點”(Pink Dot)活動步入第10個年頭之際。李桓武在面簿上貼出與獸醫男友王毅睿的合影,然後配上象征“粉紅點”的過濾框。
李桓武的舉動不知道會讓爺爺作何感想,但他肯定讓本地同性戀社群深受鼓舞。不過即使有名人效應,就現階段而言,新加坡社會的保守力量還是十分強大的,形事法典“第377A條”(兩男之間性交視爲違法)至今仍沒有廢除,就是最好的佐證。
同性戀議題背後有選舉考量,年輕人仍占總人口少數
紅螞蟻在這篇題爲《像花瓶那樣擺著卻用不著,377A該廢還是不廢?》的文章中就說了,在民主國家和地區,同性戀議題背後都有選舉考量,新加坡也不例外。如果只爭取到小衆的開放派票源,卻丟失大量的保守票源(包括宗教團體、建國一代、立國一代),沒有一個執政黨會要在同性戀議題上做出重大政策改變。
雖然越來越多年輕人接受同性戀,他們畢竟占少數。根據統計局的數據,2018年15歲至34歲這個年齡層的新加坡公民有105萬5000多人,35歲以上的新加坡公民約234萬8000多人。數據會說話,哪一個年齡層的選票占多
數,一目了然。
前面提過,2002年國會單身官委議員和國會議員增加,如果以那時的單身人數占總人口約30%爲一個指標,新加坡年輕人思想再怎麽開放都好,同性戀群體在五至十年內也絕不可能達到30%。看看西方社會,2017年美國的LGBT群體僅約占總人口的4.5%,英國的LGB群體僅占總人口的2%。
年輕一代新公民議員都還未出現,更何況是同性戀議員
不要說同性戀國會議員,就以新入籍公民爲例,政府每年大約引進1萬5000個至2萬5000個新移民,這個新移民在新加坡公民裏面的占比相信已經不小了,但我們至今還沒有看到一個年輕一代的新移民國會議員出現,更何況是同性戀國會議員?
《聯合早報》2011年曾經引述行動黨國會議員張有福說,一直以來,行動黨議員都沒有被要求申報自己的性取向。那未來有可能出現公開表態是同性戀的國會議員嗎?可能性當然存在,但用福建話說一句:等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