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去年因修訂《逃犯條例》而起的一連串亂象在冠病疫情暴發後暫告一段落,但近日北京在中國人大通過制訂“港版國安法”的爭議舉措,使香港民間反抗運動再次風起雲湧。
一言以蔽之,對“港版國安法”看法迥異的正反雙方論述可用下面這段對話總結:
支持港版國安法者:如果你沒做錯事,爲什麽要害怕國安法?”
反對港版國安法者:國安法是讓國家在自己做錯事時,可以不用怕你!”
“港版國安法”是什麽?
北京當局在5月22日展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抛出制訂“港版國安法”的震撼彈。
全稱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構的決定》的草案昨日以2878票贊成、一票反對、六票棄權的懸殊比數在人大通過。
根據授權草案的七項條文,“港版國安法”的大方向爲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利用香港進行的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
草案通過後將授權中國人大常委會制訂港版國安法。
按照慣例,中國人大常委會每兩個月舉行一次會議,因此港版國安法有可能在6月底或8月拍板訂定,並以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方式在香港實施。
北京和港府說法
“堵塞香港國家安全法律漏洞”是中國大陸官方對“港版國安法”的基調。
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回答鳳凰衛視有關“港版國安法”的提問時,回應表示該法案是爲了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在做關于港版國安法草案的說明時則表示,香港自去年反修例風波以來,“反中亂港勢力”分裂國家、煽動港人反中反共,並宣稱境外勢力公然幹預香港事務,因此“必須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予以防範、制止和懲治。”
另一邊廂,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強調,特區政府將全力支持和配合“港版國安法”的立法,並聲稱“港版國安法”不會影響香港人的權利與自由。
政務司長張建宗則說,絕大部分港人只要不涉及分裂國家、顛覆政權和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行爲就不會受到影響。
“港版國安法”的爭議之處
一、繞過香港立法機構直接實施
“港版國安法”和香港《基本法》第23條文在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外部勢力幹預等部分,內容高度重疊。
《基本法》第23條要求香港“應自行”針對上述內容立法,但2003年時任特首董建華政府試圖推動23條立法時,引發香港社會對相關立法會限制港人的言論和集會自由的疑慮而遭強烈反對,並引發了一場50萬人大遊行。
港府最終撤回法案,在那以後再也沒有嘗試推動23條立法。
北京此次提的“港版國安法”選擇直接繞過立法程序,以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作爲“全國性法律”的方式在香港實施,被反對者批評是把“一國兩制”推向“一國一制”。
香港大律師公會認爲,“港版國安法”涉及23條所涵蓋的範圍,因此“理應由香港在自治範圍內自行立法”,人大常委沒有權力直接將“港版國安法”納入附件三。
《基本法》附件三所說的“全國性法律”僅限于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規定不屬于香港特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目前在附件三列出的中國國籍法、中國領海聲明、中國外交特權等法律皆是在中國全國各地均生效的法律。
但本次的“港版國安法”卻只適用于香港地區,香港大學法律學者張達明認爲這違反了附件三的本意。
二、對言論和新聞自由所帶來的沖擊
是否“因言入罪”是“港版國安法”的最大爭議。
北京當局曾多次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逮捕異議人士,其中包括推動中國民主改革的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追查汶川地震豆腐渣工程的譚作人,以及衆多的維權律師和民運人士。
“港版國安法”是否符合《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所比照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是否會侵害香港人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包括言論和新聞自由,是反對者最爲擔憂的。
根據中國現行的國安法,相關罪名的定義相對模糊。
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文敏質疑,未來以舉旗、舉標語或喊口號等方式,表達“結束一黨專政”、“習近平下台”,甚至“林鄭月娥下台”都有可能觸犯“港版國安法”。
香港記者協會表示,“港版國安法”一旦實施,香港的言論、出版及新聞自由空間恐怕將嚴重萎縮。
該協會以不少新聞工作者因爲在中國大陸采訪或撰寫評論文章而觸犯國安法锒铛入獄爲例,擔心“港版國安法”將導致香港媒體陷入寒蟬效應。
此外,支聯會這類民間組織恐怕也會因常年推動中國民主化而落入“顛覆國家政權”的範疇。
支聯會自1989年以來,多年組織香港的“六四”紀念活動,並支持中國民運人士。
近年來多次尋求國際支持,並和國外組織串聯的民主派政黨或組織,如香港衆志和其領袖黃之鋒,在“港版國安法”下恐怕也會有牢獄之災。
三、北京當局將在香港執法?
“港版國安法”的人大決定草案第4條提到,北京將根據需要在香港設置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構,並“依法履行國家安全相關職責”。
根據一國兩制原則,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體系,北京的相關機構進駐香港會不會有拘捕和審訊權,再度引發許多香港人對中國大陸司法體系獨立性不抱信心,唯恐被“送中”的恐懼。
香港早前曾發生北京當局疑似越境抓捕長期售賣中共禁書的香港人到中國大陸審訊的“銅鑼灣書店事件”,外界擔憂這類事件將因此成爲常態。
對此,林鄭月娥並不願意正面回應相關國安機構的權力到底會有多大,僅表示自己“相信”最終主要執法仍是香港機構。
另一方面,港區人大代表陳曼琪日前也在全國人大建議在香港法院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法庭”,並排除沒有中國國籍的外籍法官。
目前香港終審法院共有23名法官,其中15人爲來自英國、加拿大和澳洲等國的外籍法官。
法律界質疑這項安排將侵蝕香港的司法獨立。
實施普通法的香港和采行大陸法的中國大陸分屬不同法制,而獨立的司法體系也是香港成爲國際金融城市的關鍵因素。
四、香港不再是中國下金蛋的鵝?
“港版國安法”將進一步加深香港和中國大陸趨近、香港特殊地位消退的印象。
國際知名評級機構標准普爾和惠譽國際已分別在2017年和去年相繼以中港制度融合爲由降低香港的評級。
在“港版國安法”可能沖擊香港資訊和評論自由的疑慮下,香港的經濟吸引力恐怕將進一步滑落。
更爲嚴峻的是,香港在美國《香港政策法》被美國視爲獨立關稅區,並被賦予貨品最惠國待遇,這也讓香港能不受中美貿易裏,中國被美國課征大量關稅的影響。
不過隨著美國國務卿蓬佩奧27日宣布向美國國會認證香港不再擁有高度自治,因此不足以繼續享有特殊地位,香港的獨立關稅地位危在旦夕。
美國總統特朗普早前警告,若北京在香港實施“港版國安法”,他將做出強烈回應。隨著人大已通過相關決定,特朗普預計近幾日就會宣布制裁內容。
然而,華府不一定會祭出取消香港特殊地位的強烈制裁方案,因爲這有可能是“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手段。
據《華盛頓郵報》估計,如果美國決定撤銷香港的特殊待遇,美國和香港之間預計將有380億美元的貿易將受到損害,美國企業也將受到沉重打擊。
根據2018年的數據,香港是美國對外貿易順差最多的國家,高達311億美元。同時,約290家美國企業在香港設立區域總部,另外還有434家設有分部。
無論如何,香港喪失特殊地位對中國大陸也不是好事。
作爲中國面向國際經濟的門戶,香港去年是全球上市公司首次公開募股(IPO)集資額最大的市場,同時也是全球最大的離岸人民幣資金池,外彙市場在2019年位列全球第四。相比之下,中國僅排名第八。
中國大陸許多大型國企或私人企業都以香港爲集資和通往全球的前哨,包括中國建設銀行、騰訊、中國平安保險等中國大型企業都以香港爲上市基地。
隨著美國參議院在本月21日通過明擺著沖中國企業而來的《外國公司問責法案》,許多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預計將被迫退市。
而相對于目前仍是半封閉市場且多由中國大陸散戶主導的中國股市,外資往來頻繁的香港交易所才是上述中國公司較穩妥的退場機制。
此外,根據中國商務部的統計報告,2018年香港仍是中國大陸外資投入金額最大的來源,占總數的65%,顯見國際外資仍以香港作爲投資中國的中轉站。
五、別人也有,爲什麽香港不可以有?
去年11月,香港民主派陣營在香港區議會選舉橫掃86%席次,使親北京的建制派陣營遭遇空前慘敗。
士氣大振的民主派更喊出要在今年9月立法會選舉囊括過半議席的口號。
在香港民意普遍對港府和北京不滿的氛圍下,盡管立法會70席當中除了35席地區直選席位,還有另外35席是建制派較占優勢的功能界別席次,但這個目標並非沒有實現的可能。
北京此時推出“港版國安法”,大有預防立法會無法通過《基本法》23條的意味。同時,也有民主派人士批評這是“玩臭”的招式,可能導致更多民主派議員因國安法而被取消資格。
香港親中人士在“港版國安法”爭議發生後,多次以歐美、日本甚至新加坡也設有類似國家安全法強調“別人也有,爲什麽香港不可以有”?
但反對一方則強調,相關國家的國家安全法存在于三權分立的體制,公民權利相對受保障。
無法信任體制,擔心政府做錯而自己無法發聲,加上《逃犯條例》修訂引爆的警民沖突,以及對港府的信任危機積累的舊賬,香港街頭再度陷入不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