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真是噩夢般的一個月,本來是高高興興去Raffles Dental Seletar Mall填補門牙一個無傷大雅的小牙洞。本來十分簡單的一個填補,主要的目的是爲了保護牙齒,結果遇到不負責任沒有醫德的醫生任意磨小磨薄我的門牙,醫院也完全漠視病患,愛答不理,以主管只會說英語無法和病患交流爲由,根本不願意直接面對病患了解情況。
這一個月來,每次在鏡子看到自己的門牙,我就萬分難受,後悔爲什麽要去Raffles Dental看牙,後悔盲目相信Raffles這塊招牌,種種後悔無法挽回。
具體情況如下:
2016年7月4號下午,我到診所Raffles Dental Seletar Mall看#21號牙,填補該牙和#22牙相接的背面(靠近牙根部位)掉落的補料,醫生Dr Zhang 讓我張嘴給他看了一下後,在沒有做dental examination的情況下(沒有使用醫療顯示鏡和牙鉗),就建議除了#21,其他三顆牙#11、#12、#22的補料需要重新填補,#24、#46 號牙根部位需要貼片以防止牙齒敏感(我跟醫生講:之前的醫生說貼片很容易掉,該醫生稱:他貼的比較耐,不那麽容易掉)
我問醫生爲什麽要重做#11、#12、#22這三顆牙,該醫生說原來的補料做的不光滑導致有食物卡在牙齒和補料交界處,會導致蛀牙。我問能否檢查的出來是否有蛀牙,醫生說:無法判斷。我又問:拍片或是其他手段都無法確認是否蛀進去麽?醫生還是說:沒有辦法確認,但是依他的觀察,有很高的可能性,勸說我重新填補這三顆。(這三顆牙後來由Raffles dental的specialist: Dr Jeffrey 檢查, 要判斷是否要重做一個補牙,需要用到醫療顯示鏡和牙鉗檢查確認是否進一步的蛀牙。 Dr Jeffrey得出結論:那三顆牙只是牙料本身由于時間關系變色,根本沒有蛀牙,不需要重新填補 )。
在醫生的建議下,我同意以每顆S$90貼補#24、#46號牙的敏感部位,S$170填補#21,其他三顆#11、#12、#22我告知醫生說不想重新填補。醫生又繼續勸說我重新填補#22牙,稱#22牙的牙面中間補料和真牙交界處發黃,是之前醫生補牙不夠光滑導致食物堆積,不處理的話也會導致蛀牙,稱不需要去除#22牙背面的補洞,可以單獨重新填補牙面發黃部分。並強調自己做的補料會很光滑,能耐8-10年。最終,我還是不同意做#22,只同意讓醫生嘗試幫我洗去#22 牙面中間一條發黃的食物條。
在治療前,我再三強調:千萬不要磨到我自己的牙齒部分,該醫生也承諾:肯定不會。治療過程中,該醫生幫我注射了2次麻醉劑,嘴巴麻木無法感知,且醫生給我佩戴黑色墨鏡,我無法看到或感覺到醫生對我牙齒的種種操作。
▲(示意圖,墨鏡貌似看牙醫的標配)
在治療過程中,該醫生完全沒有提到要磨去#22牙大部分的補料,也沒有提到會磨損#21牙的和牙洞不相幹的牙體。
治療結束後,醫生給我一面鏡子說明他已經填補了#21牙。 我發現#22 牙的補料大部分被他磨去,造成#21 的和#22牙中間多出一條明顯的縫隙,就詢問醫生。此時,該醫生告知我#22牙他需要重新補回,醫生說:之前用的補料還挺多,加收我 S$270重新補.。這時,醫生仍未告知有磨掉#21牙與蟲洞不相幹的牙體部分。 直到我回家,麻醉效果過去, 才發現#21牙明顯變薄,被磨損嚴重。
第二天July 3,我找到該醫生,質問該醫生爲何在保證不磨損牙齒的前提下,還是磨掉和蟲洞不相幹的牙體,且從頭到尾都沒有告知病人。醫生無法回答,反複觀察後,他承認磨去了#21部分與蟲洞不相幹的牙體,並跟我說:門牙被磨損,看人啦,有的人覺得是小事。在我反複據理力爭後,醫生才提出要退還#21牙的治療費用,後又提出可以免費幫我加厚該牙,並稱不需要繼續磨牙也可以貼合得牢固。我不同意這個方案,醫生就說要上報醫院領導處理。
至今4周的時間,我多次找Dr Zhang都不果,先是被告知該醫生去reservice,後又urgent leave。五次到診所,醫生和護士總是說找不到領導和我們溝通,他們也無法處理我的問題。
▲(示意圖,問題丟給誰?)
多次聯系醫院方面,開頭聯系我的所謂Raffles hospital中文組黃姓主管,既不肯告訴我她的職位也不肯說她的全名,提供的聯系號碼6311 2361根本無人接聽。Dr Zhang的直接主管 Mari 和經理Lilis以只會說英語爲由,從未和我溝通當時治療的情況,只是給出3封信,在我看完Dr Wong Jian Zhang後,又讓我去看specialist,Lilis 在信中承諾:resolve any issues with that tooth free of charge(免費處理和那顆牙有關的任何事務)。
July 21,我按照醫院的提議,見了Dental specialist: Dr Jeffrey Sng檢查過#21牙,說牙體被磨損就是磨損了,告知用補料加厚#21並不能加強牙體的結構,只是看起來厚實,完全無法和本身的牙體相比,並且要讓加厚的材料耐用時間長,需要繼續磨,得不償失。所以不建議加厚#21牙。也就是說他們醫院的specialist根本不能像Lilis信中承諾的可以解決any issue,所以我提出需要Dr Jeffrey對#21、#22、#11、#12四顆牙書面的dental report和治療意見,且讓Lilis給出一個時間能和我進行協商。
至今爲止,未收到任何院方的答複,我咨詢了Dental Council的Doctor Chen,Doctor Chen稱:誰把我牙做壞了,讓我去找這名醫生,無論多少次,這個醫生都要見我。 July 26 我才設法聯系到Dr Robin, 該醫生一開始還是推說:我是Raffles hospital的雇員,想讓我繼續找醫院。第二天又挂電話來說,他對#21牙的立場就是不賠,讓我去SDA投訴他。我問醫生:SDA只是mediator,你都說你不賠,幹嘛讓我找SDA,你們還要怎麽折騰病人才行,無故做壞了病人的牙齒,不需要承擔責任?難道要我直接控告你?這個醫生立馬回嘴:你要告我,那你要找一個律師。後續爭執後,醫生才改口說要找第三方來判斷是否要針對#21牙進行賠償 。
後來,我去律師事務所咨詢了一下,像這樣的問題涉及到的醫學專業比較難打,且律師費15k起跳,醫生賠這個牙齒的費用都抵不過律師費。而且律師說像Raffles hospital這種大型私立醫院,肯定是能找到好律師來拖垮我。我頓時覺得萬分難受,難道這才是所謂“以愛著稱的新加坡”的真面目?難道這就是醫生有恃無恐的後盾?難道這就是Raffles dental這樣大型醫療機構店大欺客的保障?讓患者只能默默接受醫院單方面不公平的方案?
以下是Raffles一名牙醫鑒定#21牙的報告:大致意思是該門牙變小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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