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2月2日開始,新加坡陸路交通局允許乘客攜帶個人代步工具和折疊腳踏車,全天乘搭公共交通,包括地鐵和巴士。
相較之前只能在非繁忙時段把代步工具帶上車的規定,顯然又前進了一步。看來新加坡政府是在切實鼓勵大家公交出行,要在“無車化”道路上堅定走下去啦!
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新加坡政府就秉持一貫的考慮周到特質,出台了把電子代步工具帶上地鐵和巴士的系列規定。大家趕緊一起學起來~~
1)只有長寬高分別不超過120*70*40厘米的代步工具,才被允許帶上車。如果還不能確定的話,各地鐵站內,都貼心置放了測試板,只要把你的代步工具放上去比一下,就明白合不合規了。
2)所有代步工具,在車子或地鐵上,必須全程折疊;如果是電動的,更要保證處于斷電狀態。
3)如果車輪肮髒或者潮濕,要遮蓋以免影響到其他乘客出行(這可能是不少人要吐的槽點:立起來約有半人高的代步工具,接觸地面的車輪不可能有多幹淨,進出總是對著人,爲啥不設計成對著自己?!)
4)代步工具中可能引起傷害的把手或腳踏板等突出部位,要盡量收縮。
▲目測合格
5)在巴士上,因爲空間有限,任何時候只能帶一件代步工具上車,而且不允許放置在巴士的上層或樓梯處。
6)攜帶代步工具進出地鐵站,要使用超大閘口;乘搭地鐵時,要進第一和最後一節車廂。
7)在地鐵或輕軌站以及巴士轉換站內,乘客只能推行或手提代步工具,不得騎行。
當然還有一些比較軟性的規定,就得依靠乘客自覺啦,比方說,如果車內太擁擠的話,建議等待下一輛地鐵或者巴士;不能擋著車門、走道或者乘客……。
當然,如果發現代步工具的尺寸不對的話,地鐵和巴士業者有權拒絕讓使用者帶它們上車;在更極端情況下,如果乘客不聽勸告,或在站內使用個人代步工具,很有可能被開罰單,罰款500元。
目前這個可攜帶個人代步工具全天上公共交通工具的項目,只在爲期6個月的階段性試驗而已,或許半年後根據試行情況,規矩有所調整,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