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60年代,
出現過一個「頂級偽裝者」,
論詐欺本事,
如果他稱第二,就無人敢稱第一,
他憑藉天生的演技,
扮演過無數的角色,
21歲之前,
他在世界各地偽裝行騙,
一度差點逼瘋了FBI,
讓全世界幾十個國家,
都恨得牙痒痒。
………
他是世界騙子之王,
當之無愧的奧斯卡影帝,
FBI史上最年輕的通緝犯,
20世紀最傳奇的詐騙藝術家!
而如此天才的他,最後居然敗給了……
他,就是,
弗蘭克·威廉·阿巴內爾
1948年,弗蘭克生於美國紐約,
他自幼非常聰明,記憶力超群。
但他的家庭並不幸福,
父親常常酗酒和母親吵架,
開了間小文具店,
勉強才能維持全家人的生計。
父親曾對他說:
一個人擁有什麼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是個什麼樣的人。
一個人只要知道自己是誰,
是個什麼樣的人,他就問心無愧。
而他從父親這番極有哲理的話里,
找到的答案就是:
我想是誰就是誰。
一天,父親給他一張信用卡,
讓他到加油站打油,
他卻把卡透支買了一堆的輪胎、電瓶等,
然後半小時內就全部退貨,
將透支的錢套現。
隨後他就花光了所有的錢,
而父親被銀行追數千美元的債,
這才叫真正的坑爹啊。
10幾歲時,他又裝成代課老師,
竟當著全班同學的面,
趕走了真的代課老師。
之後的一個多星期,
他都裝得有模有樣,
會給學生們布置作業,開家長會,
直到成功吸引了校長的注意才被揭穿。
1964年父母離婚,他的家庭破碎了,
律師讓他選擇和誰在一起,
極具個性的他乾脆誰也不選,
直接離家出走,自己獨立生活,
那時的他,才16歲。
還是個未成年小孩,
也沒有工作,很快,
他就和街上小混混們混在一起了,
可沒過多久他就覺得,
當小混混實在是太Low了,
嚴重浪費了他的智商,
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
毫無藝術性可言。
於是,為了追求高大上的生活,
他開始偽造支票,
一開始他的手法很拙劣,
偽造的支票常常被識破,
但短短兩個月後,他的支票,
就已經能騙過所有人了。
憑著支票,他開始過上了,
到處混吃混喝,還不用付錢的生活,
有事沒事開一張支票,
日子過得跟神仙一樣。
有一天,他走在大街上,
突然看到一個被美女們,
前簇後擁的飛行員,他心裡想:
當飛行員才是真正的高大上啊!
你以為他會從此洗心革面,
乖乖去上個飛行課,考個飛行證,
成為一個勵志的追夢少年嗎?
那你就錯啦,他嫌學習太麻煩,
乾脆直接偽裝成了飛行員。
他先是假裝成記者,
採訪了一個機長,
對泛美航空深入了解了一遍。
之後,他跑到證件列印店,
說要採購員工卡,讓對方做出,
泛美航空公司的員工卡樣板,
印上他的照片及信息。
然後他又憑著這張假證件,
到公司的採購部,
謊稱自己的制服弄丟了,
順利領到了一套新制服。
就這樣,他實現了自己的夢想,
這個宇宙級大騙子,
騙著騙著就騙上了天。
他鎮定的外表,爆表的演技,
沒有任何人懷疑過他的身份。
可他根本不會開飛機啊,
這也難不倒他,他和機長鬍侃,
旁敲側擊地問出了副駕駛的操作。
就這樣他冒充飛行員,
免費飛行了250多架次,
航程達百萬公里,
大搖大擺地周遊了,
全世界50個州、20多個國家,
還泡到了空姐做女友。
無論走到哪裡,
他飛行員的身份還都受到人們的尊敬。
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玩得不亦樂乎的時候,
他也引起了FBI的注意。
他填寫假支票詐騙了百萬美金,
FBI一開始以為這麼聰明的騙子,
一定是個中年老狐狸,
搞了好久,FBI才終於搞清楚,
犯下這些事的居然還只是個未成年的孩子,
他被FBI列為頭號通緝犯,
也是美國有史以來,
年紀最小的頭號通緝犯。
FBI探員歷經千辛萬苦才追蹤到他,
在他毫不知情的時候,
突襲他的住處,他根本無處可逃。
探員一瞬間衝進了門,
在電光火石之間,
他用難以想像的反應,
展現了教科書般的神級演技:
「不許動,先生,我們是警察!」
其中一個探員大喝一聲,
可他沒有站住,而是迎著槍口走去,
一邊抽出他的皮夾,
一邊鎮定自若地對對方說:
「我叫戴維斯,聯邦調查局的。」
對方信以為真,
就沒有打開皮夾檢查證件。
接著他故意問道:
「弗蘭克來了嗎?」
探員回答:「不知道,先生。」
他乾脆說:「你們守在這邊。
我去看看弗蘭克來了沒有。」
接著,他就當著FBI探員的面,
鎮靜地收拾起自己偽造支票的工具,
然後徑直離開房間。
這個真正的弗蘭克,就這樣,
大搖大擺地消失在重重夜幕之中……
意識到飛行員身份暴露後,
他躲到一個小鎮上,
換了弗蘭克康納的假身份,
對外宣稱自己是一名兒科醫生。
很快,他就在當地的一家醫院,
得到一份差事:兒科醫生監事。
這份工作不需要親自治病救人,
就是負責檢查填寫病例,帶領實習生,
他裝得有模有樣,從來沒有穿幫。
要演就演得逼真,是他的座右銘,
平時他會隨身攜帶袖珍醫學詞典,
還花了許多時間泡在圖書館裡,
閱讀兒科醫生的著作。
而半年後的一天,他正值夜班,
主治醫生臨時有事不在,
遇到一個突發急診,
孩子嘔吐腹瀉、高燒不退,
需要緊急救治,
可他這假醫生不僅暈血,
還根本什麼也不會,
意識到人命關天,
他立即辭職離開了醫院,
他再混蛋也不想,
拿孩子的生命開玩笑。
離開醫院後,他也沒有閒著,
先是談了個女友,
又通過女友認識了一個,
在哈佛讀法律的朋友,他心裡又想了:
當律師才是真正的高大上啊!
可是律師執照很難偽造,
他只能自己去考了,
他很快偽造了一份哈佛成績單,
騙過了州律師資格審查辦公室,
成功參加了律師考試。
他憑藉自己的努力,學了16個星期,
竟然通過了律師考試,
成為了一名真正有資格的律師。
誰能想到,這個月薪上萬美元,
大搖大擺在法庭上,
跟人們大談律法的人,
其實是一個只有19歲的全球通緝犯呢?
而之後他覺得做律師好無聊,
干膩了之後,他又覺得:
當大學教授才是真正的高大上啊!
16歲就輟學的他,
居然又當上了大學教授,
他的演技實在太過精湛了,
在他離開大學的時候,
甚至有幾十個學生跑來拜訪他,
都說很喜歡他上的課,
依依不捨地跟他告別……
然而FBI的追蹤越來越猛,
為了逃到其他國家,他意識到,
需要一群空姐給他打掩護,
他才能順利從機場登機逃離。
於是,他再次裝成泛美航空的飛行員,
跑到亞利桑那大學招聘空姐,
想當空姐的女大學生實在太多了,
他隨隨便便就招到了8個。
在空姐的掩護下,
他又在歐洲各個國家到處飛,
到處猖獗偽裝行騙作案。
他會按時給這些「空姐們」開薪水,
幾個月後,他送她們回學校,
還煞有介事地告訴她們:
「好好學習,等你們畢業了
會有泛美航空公司的人來聯繫你們。」
這群女學生們興奮極了,
以為自己就是真的空姐,
直到FBI找上門,
她們才知道自己被騙了。
他干過無數職業,
演技精湛到能拿奧斯卡,
騙術已經達到吃飯不用付錢,
甚至還能讓別人借錢給他的境界,
FBI滿世界翻遍了,都難尋他的身影,
可最終他的落網,卻很是狗血。
當時他正在法國,
一天,兩名正在快餐店裡,
吃熱狗的便衣偵探無意中,
瞥見店外有個人和他長得很像,
但又不敢確認。
其中一個偵探情急生智,
大喊一聲:「嘿!弗蘭克!」
聽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
他下意識地一回頭,就此中招。
他自嘲地說:這個例子可以證明,
再精明的人有時也會犯很低級的錯誤。
他被捕的時候,
有幾十個國家都強烈要求,
希望把他引渡回自己的國家判刑,
最終,還是由美國將他引渡回國,
他被判了12年有期徒刑。
然而他的人生,
還遠遠沒有結束!
他的才華得到了FBI的認可,
在美國監獄待了不到5年,
就被提前釋放,
然後被政府招安加入了,
FBI的「反詐騙重案組」。
此後他開發設計了:防偽安全支票,
至今世界各大銀行,世界500強企業,
都在使用他設計的支票,
憑藉這項傲人的專利,
這些世界大銀行、大企業,
每年都要向他支付數百萬美金。
1980年,他撰寫的自傳體小說,
《有種來抓我:
最非凡騙子的真實傳奇故事》,
一舉成為全球上最暢銷的書籍。
這本書,
還被專門獵奇的好萊塢片商,
買走了電影改編拍攝權,
由好萊塢著名影星,
萊昂納多與湯姆 漢克斯主演了,
《Catch me if you can》
而他本人也在這部電影里,
客串了一個法國警察。
電影劇照
………
………
一個不安分的人,
一顆不安分的心,
從遇見她以後,
終於停止了流浪。
出獄後,一個白衣天使出現了,
她深深地為他的傳奇故事著迷。
但她的父母強烈反對這段感情,
說一個是騙子,一個是淑女,
怎麼可能走到一起,太不般配了。
可他們卻突破層層阻礙,
最後結了婚,還生了三個孩子,
孩子們很小就知道,
老爸那段不光彩的過去,
但長大後,
他的孩子們沒一個走上歪道。
如今的他,還在擔任,
美國聯邦調查局研究院,
和外地辦事處的顧問與講師。
他創辦了阿巴內爾協會,
專門開設小課堂,
教人們如何識別經濟詐騙。
他說:其實出獄後,
他曾一度想還重操舊業。
那麼,
究竟是什麼讓他走上正道的呢?
他微微一笑,坦率地說:
我知道那些喜歡我的人,
喜歡這麼去解釋:
因為我在監獄中整天研讀《聖經》,
然後皈依上帝,從而變得明智又成熟。
但真正原因,卻是愛我的妻子,
我欠她的東西太多了,
是她改變了我的一生。
原來如此傳奇,又如此天才的他,
徹徹底底地敗了,
敗給了愛。
………
曾經家庭破碎,缺愛,
而讓他走入了歧途,
如今家庭幸福美滿,
愛情,讓他回到了正途。
他這一生風光過,也落魄過,
吃過奢華大餐,也咽過鐵窗牢飯,
跌宕起伏最終一切歸零。
多少人曾跟他一樣,
以為金錢是快樂的標準,
但真正經歷過後才發現,
孩子的呼喚、
妻子做的飯菜才最是珍貴。
………
愛能戳破謊言,
愛能打敗演技,
愛是永恆之光。
再無敵的人,
也比不過這股溫暖的力量,
因為,真愛無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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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德國優才計劃( ID : ToGermany )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