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作爲一個中國最重要的經濟中心之一,世界五百強的企業衆多,一般來說,這些大公司遞交的商務簽證申請都比較規範,而且材料都比較完整。比較令人頭疼的是一些空殼公司給中國申請人提供邀請函來賺取費用。這些申請由于不是真正的商務往來,往往就會出現一些“造假”的文件,身爲簽證官的我經常都必須和這些家夥鬥智鬥勇,見招拆招。
是否發放簽證是一個國家主權的行使,根據自身國家的入境要求與規定,並不是所有的申請人都會獲得簽證。雖然對簽證的申請要求和審核過程,每個國家都是按照自己自身的政策考慮,但是,同在一個城市或領區,簽證官都有交流與聚會,也會有互相分析信息的做法,因此,不同國家的簽證官員一般都會彼此認識,並會不定時的交流聚會。簽證官也會在簽證工作上有信息的分享,確保大家都不會發放簽證給有不良企圖的申請人。
面試是簽證工作中最耗時間的一個環節。每個使領館的簽證部門都有不同的面試規定、要求和標准。在我任期之間,所安排的面試,主要是爲了核實一些信息或材料等、或是無法和新加坡的邀請方取得聯系。爲了把來辦理簽證的人,與前來面試的人錯開,當時所有的簽證面試都安排在下午。
2000年我抵達上海工作時,當時的簽證申請一天只有40-50個,到了我離開的時候一天已經是幾百本簽證要審批。在面試的過程中我碰到過許多奇特而有趣的個案。
在我做面簽官的時候,新加坡尚未實行簽證程序簡化,要辦理商務簽證的話,申請人必須提供新加坡公司的邀請函、新加坡公司的商業注冊和申請人的工作證明。

而“冒牌”的新加坡邀請函多數有許多錯字,很少能夠逃出我們的雙眼。“中國制造”的新加坡邀請函有兩種,一種是公司確實存在,信紙也是公司的,但並沒發過邀請函,信紙被人家盜用。另一種冒牌邀請函,是利用空殼公司的真實地址,但所提供的聯系人和聯系信息都是假的。

比方說我,腦子裏鬼點子很多,面試中喜歡標新立異、天馬行空,一般都會讓前來面試的人“膽戰心驚”。但面試的問題一般還是以申請人遞交的材料爲範圍。接下來我就來講講:那些年被我拒簽的故事。
很多簽證申請者其實並不知道他們被拒簽,很多時候都是自己造成的。最常見的就是申請錯誤簽證的類別。明明是來旅遊或是探親的卻偏偏要申請商務簽證。現在申請旅遊簽證已經很便利,千萬不要以爲朋友有公司,就可以讓他們幫忙申請。現在的旅遊簽的要求與審批程序,和商務簽一樣簡單便利,不要誤以爲商務簽比較容易批准。



一旦移民廳提出這些繁瑣的要求,申請人的信息材料很有可能與移民廳的記錄有很大的出入 ,或是當局懷疑有欺瞞造假的可能。若不能及時提供所需的材料,或是補充的材料內容與移民廳原有的記錄有差別,就有可能被拒簽。因此,旅遊簽證要比商務簽證容易得多。

面試時,她對我提出質疑,問爲什麽需要面試,語氣中帶有不滿的情緒。她還義正言辭說自己需要常常到新加坡去看孩子,邀請函是新加坡公司的朋友給她發的。
我要求她提供孩子在新加坡求學的證明,她一聽就立刻指責我故意刁難,還強調邀請函是真的,問我爲什麽要“搞”她,還讓我馬上打電話到該公司核實。我解釋說,如果不是談生意或從事商務活動,就不可以申請商務簽證,但可以申請旅遊簽證或者探親簽證。有親人在新加坡的人,都可以向移民局提出申請長期訪問簽證,在正常的情況下都會批准。然而,她不肯提供孩子在新加坡念書的證明,也不肯申請旅遊簽證,堅持要辦商務簽證。

我讓在領事館裏工齡最久的老湯去勸她離去,她非但沒有收斂反而越罵越凶,老湯灰溜溜回來不停的搖頭說自己搞不定她,請我自己去勸。
她離開後沒有罷休,通過朋友給總領事打了個電話,投訴了我這個三把火的新簽證官。總領事一般不過問簽證事宜,但是由于這個女士投訴官員有意刁難她的申請,于是,總領事讓我彙報一下具體情況。
新加坡的制度一向透明,上級官員不會違背政策而給予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特殊照顧。總領事在了解了情況和看到所有的申請材料與記錄後,便回電給他的朋友,建議那位申請人按照我之前提出的建議,申請家屬探訪簽證。

外人看來,簽證官都是高高在上一副刀槍不入的冷漠,實際上,我在上海那四年,幾乎每天都要面對這些五花八門的“求簽”招數,一天下來也是身心疲憊矣!
被拒簽後,采取的最佳行動是趕緊找個朋友幫你寫一封請求批准的解釋信,詳細說明自己爲什麽必須去,然後再重新申請一次,耐心等待審批,而不是大哭大鬧。
我在任期間認識的許多中國朋友,都認爲身爲一個簽證官,我的權力是非常大的,可以決定一個人是否獲得簽證。我必須經常爲這個錯誤的認知做解釋。
簽證官行使的是新加坡移民廳賦予的權利,簽證的審批是按照規定與相關的政策,若是一個人因某種原因不能被批准入境,簽證官就無法批准他的申請,不管這個人是誰。
所以的審批,內部都留有記錄,官員有再大的膽子也不敢妄自行爲,除非他准備付出沉重的代價,接受最嚴厲的懲罰。
新加坡對待公務員的管理非常嚴格,犯錯、渎職或貪汙的官員輕則開除,重則坐牢!因此,新加坡公務員都是循規蹈矩,安安分分的那種。
駐滬四年,所有旅行社對簽證官發出的非官方宴請和邀請,都被我一一拒絕。由于工作的緣故,我必須做到和這些這些有利益挂鈎的公司保持一定的距離,以確保沒有利益沖突。若需要談事情,都可以到領事館來進行。
2004年,在我快卸任之際,上海的幾家旅行社的老總都相約到領事館來拜會,並特地邀請我和他們吃一頓飯,當歡送晚宴,卻被我拒絕了。他們很感歎地說約了我四年都沒約到,還說我太“嚴謹”,就吃一頓飯都不“賞臉”,他們安排的旅遊活動也從不參加。雖然他們這樣說,但是也很體諒我的立場。
在駐外使領館發放簽證的工作,是一個”高危“崗位,種種誘惑經常性會出現。在過往的案例中,也看到一些同事因爲抵擋不住誘惑犯錯誤入獄,因此,我在上海工作期間非常謹慎,設定了一個自我要求:若是推不掉的飯局,除了按照規定上報以外,我要爲飯局買單,這樣就能做到不犯錯誤又能避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