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生活,節假日大家都喜歡去周邊的馬來西亞、印尼、泰國等國家浪浪浪~ 買買買~
不過從新加坡去國外購物,買價值多少的東西不會被稅嗎?
▲財政部長王瑞傑公布2019年預算案
新加坡政府在今年2月18日公布的的財政預算案中,調低了出國旅行消費稅免稅額,但是還是有些網友稀裏糊塗出國買了了一大堆東西,結果回新加坡時被稅。
所以眼哥覺得,有必要再次向大家普及一下!
從2019年2月19日起,出國旅行少于48小時的消費稅免稅額將從150新幣調低至100新幣;出國48小時或以上則從600新幣調低至500新幣。
場景如下:
一個新加坡人拜六去臨近的馬來西亞新山遊玩,買了價值150新幣的衣服。
如果他當天去當天回,那麽在返回新加坡時,在關口處就需要申報繳稅。
而如果他在新山逗留到拜一才返回,那麽就不需要繳費,因爲出國超過48小時,物品價值沒有超出500新幣的最低免稅額。
但是如果他又忍不住買買買,花了800新幣,並且在拜一返回,那麽就需要申報繳稅,因爲物品價值已經超出了500新幣的最低免稅額。
可攜帶入境的免稅酒容量限額也將收緊。4月1日起,免稅酒容量限額將從目前的3公升減至2公升,烈酒的免稅優惠仍限制在一公升。
這項消費免稅政策僅適用于新加坡公民、PR、外國遊客。工作准證、就業准證、學生准證、直系親屬准證、長期探訪准證持有者則不能享受這一免稅優惠政策。
若需要申報而不申報,則可能面臨高達1萬新幣罰款,或者與稅款金額相等的罰款。
希望大家出國旅行購物可以注意這些政策,消費額達到申報額度的就申報,以免被處罰。並且購物時注意保留收據,便于申報及應對海關人員的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