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7日),中國、美國、印度、韓國等46個國家的代表,在新加坡簽署了《新加坡調解公約》(Singapore Convention on Mediation)。 中日韓印,亞洲四大經濟體中,僅有日本未簽署。《新加坡調解公約》是世界第一個以調解方式解決商業糾紛的多邊條約,有助于推進全球化的進度。這份公約會提供一些關于調解商業糾紛的普適規定,比如規定調解的原則等。作爲公約的締約國,如果兩國之間産生商業糾紛,一般會按這份公約的規定來解決。新加坡總理李顯龍表示,公約對于推進國際貿易、商務和投資都有所幫助。商業糾紛可能嚴重影響商業運作,不但會損毀聲譽、導致股價受挫,也會讓企業籌集資本變得困難,同時還影響雇員、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信心。各家觀點大彙總針對《新加坡調解公約》的簽署,我們采訪了法律方面的專業人士,關于該公約的簽訂,他們有下面這些觀點:新加坡國立大學副教授,亞洲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江雨認爲:“調解協議在全世界都可以強制執行,不用經過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是一件很難的事情,畢竟涉及司法主權的問題。私人之間達成的和解協議作爲一個合同,在各國法院得到執行,相當于繞過法院判決這個環節。讓國際上的糾紛解決達到一個革命性的向前的進步。”
清華大學法律系碩士,新加坡青年領袖協會創始人王浩存認爲:合同能夠得到跨國執行,對跨國金融和跨國網商等都非常有意義,主要包括以下兩方面
- 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方式多元化。爲當事人提供除跨境訴訟、國際商事仲裁外,具備可執行性的糾紛解決方式;
- 通過調解達成和解協議更加便捷、經濟。較之于跨境訴訟和國際商事仲裁,調解大概率將節約較多時間成本和費用;
關于公約的未來和展望,他表示公約的實施和影響範圍將取決于簽署國的數量,以及各簽署國的國內配套立法,包括是否采納貿法會屆時編寫的《示範法》和采納的程度,等等。公約簽署將于2019年第三季度舉行,相應配套的《示範法》將由聯合國貿法會編寫。
跨境企業常因糾紛鬧上仲裁庭。在問題惡化前,根據《新加坡調解公約》,雙方多了一個協商和解的機會。敲黑板劃重點!《新加坡調解公約》是解決兩國間商業糾紛的,那麽中美最近貿易摩擦愈演愈烈,能否成爲靠這一公約解決的第一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