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男子公然登報,宣布和自己的兩個孩子斷絕關系!
這名男子連同自己的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爺爺奶奶),分別在中文報紙和英文報紙上都刊登了這則聲明:
在通告中,男子明確地表示,即日起要斷絕和自己兒子和女兒的關系。兩個孩子將沒有權利繼承他的遺産。
孩子們將“沒有權利,也不會有權利代表我們同意,或讓我們被任何合約、同意書、商業談判所束縛。”
不僅如此,他們還特地強調這條通關“不可撤銷、毫無條件並不可逆轉”。
據了解,這名男子和父母都是生意人,在很多地方都有房産。
不過,根據法律的層面看,這樣的通關並沒有什麽法律效力,最多就是通知認識的人。
如果真的要讓孩子無法繼承自己的遺産,必須要通過法律的途徑立下遺囑。
否則,財産將繼續根據“無遺囑繼承法令”(intestacy law)進行分配。等逝者死後,配偶獲得一半遺産,另一半遺産由子女平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