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加坡律師界出了個奇葩。在一起非禮案審訊時,作爲被告方代表律師的王新義,居然要求受害女子起立,查看她胸部大小,還認爲如果受害女子穿著暴露,就是在誘人犯罪!
這一流氓舉動,讓所有人都驚呆了!律政部長尚穆根就狠批,這名律師的說辭,簡直新奇。法官也說,律師的行爲非常粗俗、可恥!
▲ (王新義律師)
上面所述非禮案發生在2014年的7月,一名24歲的男子和受害女生,同在大巴窯站地鐵車廂內。也許是看到女生身材不錯,男生就起了色心,趁著地鐵人潮,“不小心”用手臂磨擦了女生的胸部。
▲(示意圖)
受害女生很是勇敢,在感覺自己被非禮後,馬上報了警!案件在前段時間開審。于是就出了這位刷新大家三觀的奇葩王新義律師。
他在法庭上爲涉案男子辯護時,就讓受害女子站起來,盯著人家的胸部一個勁兒的看…在受到法官的質疑時,他還大言不慚地說,就是想看看女方有多吸引人!
原話是這樣滴~~好吧,事情一定會有一個誘端。要一個人做出這種事情,那一定是有什麽吸引他。如果是一個老太太,你會想去調戲她嗎?
所以,我想看女方胸部大小是很重要的。如果她胸很大,當天又穿著低胸露腰裝,那麽當然…..會讓人有更高的犯罪動機。”(這邏輯也是醉了…..)
受害女子被王新義的說法這麽一攪和,情緒受到了很大的影響,感覺自己被冒犯了,還一度強忍屈辱的淚水。
這些當然都被法官一一看在眼裏。在案件最後宣判時,除了罰涉案男子坐牢5個月,更是在44頁的判詞書裏,用了整整7頁,來批評王新義律師在庭上的不恰當行爲!
法官說:“律師需要維護高專業的水准和操守,在承辦案件時須有責任感,如果行爲不當,就會影響到整個律師行業。王新義律師的行爲,還遠遠無法達到新加坡律師應有的專業和行爲標准。”
新加坡律政部長尚穆根也是怒了,緊接著就在Facebook上發帖,狠批了王新義一頓。
尚穆根部長說王新義在法庭上的說辭,簡直是新奇的論述,聞所未聞,法學院絕對沒這麽教過!要是王新義知道,說出“有吸引力的女子才會被非禮”的男人會被閹割,他會有什麽反應(算是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吧!新加坡知名律師的犀利,真不是吹的)?同時,他也表示,已經派人研究,看能否在調查和審訊方面有些改變,讓受害女性不再受到二次傷害。
說起王新義律師,他在業內早就臭名昭著了。前大法官楊邦孝,之前就曾不客氣說過:王新義的行徑,如同流氓一般!何旭明法官也說,王新義的言行猥亵、可恥,完全無法讓人接受!
▲前大法官楊邦孝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王新義在公開場合侮辱女性了。在去年9月的KTV賣淫案件裏,王新義就有口出“名言”過。
當法官向提供特殊服務的小姐,問起她和嫖客的性交易時,爲嫖客做辯護的王新義就跟法官說:
—— 問她(小姐)有沒有爽到?
在法官向小姐詢問其他事情,小姐表示記不太清楚時,王新義說:
—— 記得性交,卻不記得其他任何事情。
在辯方律師對小姐進行盤問時,王新義的嘴像停不下來似的,又說:
—— FxxK!
最後王新義因爲這些粗俗行爲,被罰款3000元、並支付律師公會6500元律師費。
除此之外,王新義打過護士、侮辱過女性、服用過受管制藥物、被吊銷過律師執照、坐過牢。他更是在一次超車撞人,看到受害者打電話後,出言挑釁:“幹嘛打電話給你父親,要打就打給李光耀或警察?”
就在大家批評王新義的粗俗言行時,王新義的毒枭身份,也被挖了出來!
2005年,王新義就被中央肅毒局指認爲跨國毒枭!他把價值數百萬元的克他命粉,從馬來西亞運到中國大陸及台灣販賣,最後在刑事法(臨時條款)下被扣押。
▲(新加坡中央肅毒局)
毒枭!在新加坡販毒不是死刑罪嗎?爲什麽2005年發生的罪案,金額高達上百萬新幣,他到11年後的現在,仍舊活得好好的,還能在法庭上大放厥詞?真是奇葩了。
無論如何,對于這次王新義在法庭上侮辱受害女性,企圖扭曲事實的事,網友的心是難得一般齊,除了氣憤還是氣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