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有網友在社交媒體上po了一張建屋局留下的紙條,說自己的親戚收到了一次莫名其妙的投訴,投訴原因竟是:Cooking Smell(烹饪氣味)。
(網友po出建屋局留下的字條)網友還提到,重點是,他們根本沒煮飯呀!最多就煮了方便面…… 而且親戚已經很多天沒住在家裏了,煮什麽飯?
不過,就算是他們真的煮飯了,難道這也有錯嗎?
有網友就問到,難道有法律明示我們不能在自己家裏煮飯嗎?並表示自己很想知道最後的結果,希望po主能夠跟進此事。
也有網友分享了自己相似的經曆,自己因爲煮飯被樓上的鄰居投訴,建屋局給的建議是,煮飯時關上窗戶……
還有網友調侃道,鄰居之所以找茬,是因爲你跟他們分享了食物的氣味,卻沒有分享食物,當然不開心啦~
不過,po出這條帖文的網友也提到,因爲這座組屋的樓下就是小販中心,所以就算住在高樓也還是聞得到油煙味。這些氣味應該是來自樓下,鄰居錯怪他們了。建屋局將在10月7日安排事件當事人見面,讓他們知道鄰居到底爲啥不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