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2月15日),一名女變性人(女變男)因幫助大耳窿(放高利貸者)放貸被檢方指控,他(她?)在認罪後被法官判處6個月的刑期,卻因性別問題暫緩執行。
案情顯示,這位變性人從2017年開始向大耳窿借錢,但在利滾利之下無力償還,決定當大耳窿跑腿以此償還債務。
于是,“他”在2017年12月開始,利用別人的銀行卡幫助放貸,並且騷擾其他欠款人。
“他”每成功騷擾一名欠款人,便能抵消部分所欠款項。
▲大耳窿追債手段之一—潑漆
這名變性人在今早庭審辯護時,表示“他”只是向欠債人討債而已,所涉及的騷擾行爲不算過于嚴重。“他”並沒有到欠債人家門外潑漆、塗鴉、放火,也沒有用自行車鏈鎖住欠債人家門。
變性人的律師透露:變性人曾做切除乳房和子宮手術,但女性性器官尚未動刀。
社交媒體上有不少人給法官提建議,其中一位異常“機智”的網友評論真是亮瞎眼……
注:SPCA=新加坡防止虐待動物協會
大部分網友還是贊成關“他”進女監獄。
有人認爲這名變性人雖然曾做變性手術,但將“他”關進男監獄,還是會引起獄友尴尬。
另有人覺得,應該按照這名變性人的身份證上性別來判決。
目前審理案件的法官要求辯護律師先提交相關的變性手術證明。法官表示將和監獄單位進行確認,過後再決定這名變性人的關押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