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個星期,新加坡連續發生了兩起國民服役人員意外身亡事件,加上去年9月,澳大利亞軍訓意外事件,僅1年時間,就有三位軍人早逝。
一位22歲,一位19歲,一位21歲……
5月13日,年僅22歲的郭俨進中士因慶祝退役,被戰友“開玩笑”地丟到泵井裏,沒想到卻因此丟掉了性命。他的遺體于今日在老家馬六甲火化。
可怕的是,這樣的“儀式”繼承了好多年。
一些媽媽,看到這樣的事例,難過不已……
這只是“玩笑”,還是“惡習”……
4月30日,一名19歲全職服役人員李函軒因中暑暈倒,搶救12天後,不治身亡。
只是軍訓而已,怎麽就……唉
同樣的,家長們看了非常痛心……
他的父母曾表示將會捐獻兒子的遺體,希望能解救更多的人。但最終只能捐獻眼角膜,他們希望接受捐獻的人能代替兒子繼續看看這個美麗世界。
去年9月,也有另外一名21歲的武裝部隊三級上士曾憲正在澳大利亞參加軍事演習時發生意外。
當時,遺體由軍機送抵新加坡時,不少人感慨發文:
今天 ,國防部長黃永宏醫生對于這幾名服役人員的死亡深感痛心,同時也提出,新加坡必須致力實現“零死亡事故”。
這接二連三的意外事故,讓人心痛,也讓人深刻反思……
對此,許振義博士分享了一些自己曾經的親身經曆和個人看法:
(許振義博士,1988-1990在第20炮兵營服役,1994-2000在新加坡民防部隊任職,擔任消防中隊隊長)
2018年5月注定是我國國民服役史上的黑暗日子,因爲李郭悲劇。
李函軒是剛完成基本軍訓的精衛兵,郭俨進是馬上要役滿退伍的消防員。兩人風華正茂,卻以這樣的方式凋零。
這兩起悲劇雖然發生的背景不同,但折射的起因別無二致——我認爲,以男性陽剛好強爲追求的軍中次文化是導致這兩起悲劇的深層起因。
軍隊、消防隊,都是傳統上以男性爲主流的集體。一個是軍事組織,另一個是准軍事組織,它們共同的文化崇尚勇猛,敢于沖鋒陷陣,鄙視柔弱,羞于裹足不前。
(軍車差點反覆)
我十八九歲服役時,在士官訓練學校參加步兵防守演習,漏夜挖戰壕,不巧下了一夜的大雨。我本來就容易皮膚敏感,浸泡在泥水裏,加上一整夜的挖掘動作,軍服不斷與皮膚摩擦,第二天一早,頸部、手臂與大腿內側大面積擦傷,熱辣辣紅腫一片,十分疼痛。我向排長報告,排長准許我回營看軍醫。我便背著槍緩慢一步步向連部走去,准備坐車回營。
走到一半,遇見另一位排長。他是個突擊隊中尉,胸前滿滿都是各種資質章。他一見到我,第一句話就是“怎麽?裝啊?給我滾回演習場去!”我解釋了情況,拉開軍服讓他看大片的紅腫擦傷處,並說明我已得到直屬排長的批准。他不理會,說了一句“你姑娘啊?這樣就放棄?” 堅持我回去繼續參加演習。
我只好回去,第二次得到直屬排長的同意之後,終于回營看病。軍醫後來給了我五天病假。再過一兩天,我原本紅腫的皮膚全部幹枯脫落,像蛇皮一樣。
對這位突擊隊中尉來說,他的原意可能是好的,要爲國家培養不怕吃苦、勇往直前的士兵。因此,他鄙視柔弱,恨鐵不成鋼,忍受不了“嬌兵”動不動就報病休息。尤其他看到我身上“只是紅腫”,沒有其他看似嚴重的外傷,因此以爲我裝病,可惜他這次判斷失誤。
(消防隊的訓練帶有危險因素,例如從四層樓高的滑杆滑下)
消防隊也有同樣的次文化。大約1996年,我在宏茂橋消防局擔任上尉隊長。有一次我們在高層組屋演習,我站在60米雲梯車的吊籃裏,分區司令站在18樓組屋走廊上。他叫我從吊籃跨到走廊去。
(消防雲梯,這個只有30米,八層樓左右。)
我當時系著安全帶,連著吊籃,那麽就不會意外墜落。根據安全條例,我應該先把第二根安全繩交給他,他在組屋走廊固定好,我才能解開固定在籃子的,然後才跨過去。
我要把安全繩交給他時,司令一臉不屑,說“怕什麽?就這麽一步跨過來你還要安全繩?”我年輕氣盛,就解開第一根安全繩,一點不怕,在沒有任何保障的情況下小心跨了過去。但是,雙腳一踏到實地之後,我馬上感到後怕。當時雲梯已伸到最高高度,風一吹吊籃就晃,只要當時我一不留心,肯定粉身碎骨,而且責任完全在我——堂堂一個上尉隊長,竟然無視這麽基本的安全措施和規定?
(即便是步兵機關槍實彈射擊也萬萬不可對安全掉以輕心。)
突擊隊中尉排長的問題,出在鄙視柔弱;我在雲梯上的問題,出在好勝逞強。
尚武精神,正是我們這個商業社會所缺乏的,不但無可厚非,而且是值得提倡的。一個以經商爲本的社會,過于重視回報和享樂,很容易淪爲柔弱,所以必須有尚武精神來調整。另外,無論在什麽領域,最成功的人物必定是鬥志最頑強的,政治家、企業家、科學家、教育家,莫不如此。尚武精神最重要的一個內涵就是培養頑強的鬥志,永不放棄,永不言敗。
(1990年在國外某地的155mm榴彈炮實彈演習)
然而,過猶不及,尤其在軍事組織和准軍事組織中,過度的崇尚勇猛、鄙視柔弱,尤其絕大部分一線指揮官和教官都是二三十歲的青年,他們是否有能力來准確判斷士兵真病假病、真怕假怕等等情況,是否有成熟的心智來執行“不合理的訓練是磨練”,是否能夠掌握自己行爲的合理合法邊界?
在群體生活中,大部分人都渴望得到群體的認可,因此,會設法讓自己去達到群體對自己的期待。在群體生活所形成的次文化,群體成員一般不會去質疑,而是調整自己去適應。軍隊和消防隊中的這類次文化是很難根除的,因爲它是軍事組織的陽剛好勝愛冒險的特質所決定的;如果把這類次文化根除了,軍事組織的精氣神也就沒了。誰會要個到了火場只講自身安全不管火勢蔓延的消防隊?
(1997年商場大火)
恰恰由于這類次文化既不應根除也無法根除,就更有必要在制度上盡可能加以嚴格限制。尚武精神必須提倡,對士兵的要求要高,但嚴禁虐兵、嚴禁“鬧兵”(借用“鬧洞房”詞義)。這必須是各級指揮官和教官的必修課,而且必須每年一修,就像公務員每年必須做一次財務聲明一樣,這樣才能起到時刻提醒的作用。
在訓練和演習中,安全官制度必須貫徹,由獨立的安全官來評審並監督訓練和演習的難度、強度和危險度。安全官必須是訓練或演習單位主官的同級或上級,不能是下屬。
軍隊和消防隊也必須完善突擊檢查制度,尤其注意新兵訓練和一些要求較高、危險度較高的訓練,包括突擊隊、潛水員、民防災難拯救隊等。這類單位榮譽感很高,無論教官對學員,或學員對自身的要求可能很高,因此更要注意是否有操練過度的情形。至于新兵訓練,由于新兵對軍隊制度不熟悉,而且初來乍到,誰都可以“管教”你,所以必須特別注意有無虐兵現象。
(文:許振義 隆道研究院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