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我們收到一封匿名網友的來信,分享她在新加坡請女傭,結果發現女傭“偷錢”的經曆。且不說有沒有真的偷錢,就說她與女傭、中介、警察之間的“過招”,都可以說是教科書級別。
以下原文照登,不代表本公衆號立場。故事有點長,請給手機充好電,准備好瓜子,你一定會忍不住看完的。
2017年對我來說注定是多事的一年,先是父母相繼住院,接著又是父親因病過世,眼見著要年尾了,又遇到無良女傭的糟心事。
以前在中國的時候,父母和家中老人都有請保姆的經曆,對于請一個人在家中幫忙家務這件事並不陌生,但是在新加坡請一個語言完全不通的外籍女傭,這還是第一次。
2017年6月開始,父親開始不舒服,看著他坐立不安的樣子,我決定請一個女傭,畢竟長期生病的母親主要都是靠父親照顧的,這下子父親也生病家中可要亂套了。
因爲工作實在太忙,沒有時間跑去女傭中介那邊一個個面試,在不顧好友C的極力反對下,我決定請同事E家老實女傭的小姐妹,想說同事家女傭工作了六年一直表現良好,人以群分,能和她成爲好朋友的想必也不會太差吧。
教訓一像我這樣要請所知女傭的熟人一定要謹慎,女傭的交際圈之廣可以遠超你的想象,有好朋友,自然也可能有壞朋友。
女傭剛來時,表現很積極
7月底,終于從中介那裏帶回了女傭M,那時父親的病已經很重了,我每天都要在家和醫院兩地奔波,于是把訓練女傭的任務交給了從國內趕來幫忙的姑姑。M年紀40出頭,剛開始的表現很積極,一天就把家裏久未好好清潔的廚房給打掃幹淨。在不擅家事的我看來,實在是印象深刻,畢竟要是讓我來做,估計得個把月吧……
坡後兄弟去世。說起她是怎麽如此消息靈通的,那是因爲天真的我在她到的第一天就主動給她的手機輸入了Wi-Fi密碼,我以爲那是雇主默認要提供的。
教訓二Wi-Fi密碼不要輕易給,畢竟增加她們的溝通成本也可能減少她們的犯罪幾率,原因後面會提到。
8月底父親去世,9月初姑姑回國,進入到了只有我、母親和女傭三人的簡單環境。
之前因爲父親生病的原因,陸續讓國內的朋友換了一些新幣帶過來,畢竟外國人在這邊住院還是很昂貴的,有錢在身邊我會比較有安全感。而這些現金我一直沒有存進銀行,而是鎖在了一個放在我床下的密碼行李箱裏,加上父親去世後朋友同事送的白金,總額有2萬多新幣。
姑姑回國後,對于箱子裏到底有多少錢也沒有數的我終于在9月找了一天將箱子裏的錢數清楚,並且在手機備忘錄裏記下了日期和數目。當時倒沒想那麽多,只是覺得該有個記錄,沒想到爲日後的事留下了一個證據。
女傭問我可不可以預支薪水
女傭這時開始向我提出預支十月的薪水,因爲是我主動找到她的關系,所以她的中介費不多,只有兩個月的薪水,十月份就開始拿薪水了。M說家裏兄弟死後家裏缺錢,咨詢了同事E的意見後給了半個月的薪水。
十月女傭開始有了第一次的外出,出門前主動拿包過來給我檢查,搞得我還挺不好意思的。後來出事了我才知道我有這個權利,女傭出門和回家後我都有權利檢查她的包,這也是爲了避免她將不屬于自己的東西帶出或是帶進家裏。之後女傭外出的幾次再沒有給我看她的包,我自己因爲不了解也沒有要求。
教訓三請女傭前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還是挺重要的,我把自己的義務摸的挺熟,卻忽略了自己的權利,也爲後來的事情埋下了隱患。
這期間我因爲忙于工作、學習,學期結束後又急著回國處理父親的後事,雖然打開箱子拿過錢,但是從沒有再數過,只是在手機上以流水賬的方式記錄下了進出的數目。每次打開箱子,我都會刻意避開女傭,從未在她面前打開過箱子。而且大概從十月開始,我在開箱之後也會將密碼的數字放到一個特定的數字,每次打開前也會檢查一下數字對不對。
十月底女傭又一次要求預支薪水,說是之前家裏房子漏水借了高利貸,利息很高希望快點還清。于是在和她討價還價後,我給了她一千新幣,之後四個月的薪水每個月扣除250新幣。我這樣做的目的也是希望她能夠有錢持續性的給家裏彙過去,但這種好心進一步增加了我的損失。12月初她第三次提出預支本來應該12月底給的薪水,說是兄弟的孩子燙傷住院需要醫療費,還給我看了孩子裹滿紗布的照片,這次我又一次的答應了她。
教訓四不要輕易的預支薪水給女傭,因爲給出去的錢跟肉包子打狗一樣,幾乎是不可能收回的。
保險箱裏少了3000新幣
從十月初女傭第一次出門到12月案發,她出去休假5次,每次休假也都與我同事家的女傭一起。在我出國期間,單獨出去買過一次日用品,另外就是每天早晨帶我媽出去曬曬太陽,活動一下。應該說,她出去與外界的接觸並不算太多。
聖誕節那天,趁她出去休假,我決定把箱子中的錢數一下,放進新買的保險箱裏,畢竟保險箱有密碼加鑰匙的雙重保護,安全點。
沒想到這一數我就呆了,竟然少了3000新幣!爲了避免自己數錯或是算錯,我數了三四遍,又將手機裏存的進出記錄拿著紙筆和計算器算了三四遍,確認了兩者的確有3000新幣的差別,而更可怕的是,行李箱的密碼仍然是我之前特定設置好的數字。家裏人就這麽三個,一般也沒有客人上門,我甚至都沒有告訴母親箱子裏有錢,這下子嫌疑人就只有一個——女傭。
雖說感覺她做事明顯越來越不認真,廚房越來越髒,菜也做的越來越漫不經心,但是這偷錢的事情還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更何況數目還有這麽大,做的還這麽細心,不光試出了密碼,還能注意到將密碼還原。
一時之下我不知道該怎麽辦就發短信給了同事和朋友C,一番商量後決定先去銀行把剩下的新幣給存進去,然後檢查了女傭在家中的所有物, 發現她把行李包給鎖了起來,其余的沒有發現太可疑的物品。等她晚上回來後,用朋友給的借口讓她打開包給我檢查,同樣也沒有發現很可疑的物品,當然我因爲不好意思(還是臉皮太薄了),沒有查的太認真。之後爲了不讓她太懷疑,借著馬上到時間要做六個月體檢的由頭跟她談了談身體保健的問題,囑咐她好好照顧健康blah blah了一堆。老實說,面對著一個嫌疑人還要強裝鎮定,什麽事也沒有一般的對她噓寒問暖,真是太考驗我的演技了。一番虛與委蛇之後,大家各自睡去,我做了一晚上亂七八糟的夢。
一通電話讓我“捅了馬蜂窩”
26號下午,正在上班的我接到了中介的電話——25號發現丟錢後不知所措下也給中介發了條短信,現在她們終于回複我了。中介建議我回家後,當著女傭的面給朋友打個電話,說是昨天發現丟錢(不要提錢的具體數目,這個很重要),今天已經報警了,警方在進行調查雲雲,于是和同事說好晚上給她打電話,還大概商量了一下橋段。
晚上按照商量好的給同事打電話,還在她提醒下故意問了女傭M一句,最近家裏有可疑的人來過麽?沒想到這可就捅了馬蜂窩。
9點多母親睡下後,M開始很激動很生氣的質問我:“你爲什麽要報警,家裏平時只有我和你母親兩個人,所以你是懷疑我對麽?”
她還把自己的錢包拿出來給我看,說:“你看看我包裏就這麽幾塊錢,之前收到的薪水都寄回家了。我哪裏會偷你的錢?你昨晚要求檢查我的隨身物品我就覺得奇怪了,原來你是在懷疑我!”
我說:“我並沒有懷疑你,我的錢丟了是事實,報警也是我自己的權利,既然報警了接下來就不由我控制,讓警方調查決定吧。”
可是她非常的堅持說:“平時我朋友來找我,我都會短信告訴你(她指的是上周同事家女傭來給她送藥的事情)。既然你不相信我,那我也沒法繼續工作下去了,你買張機票明天送我回菲律賓吧。”
我說:“我又沒懷疑你,你那麽激動幹嘛?既然你也很確定自己沒偷錢,那你更不應該害怕呀。”
她堅持說:“不行,我就是要回去,之前不是找你預支薪水了還剩500新幣麽?我做到二月底把這錢還清了就走。”
這一個緩兵計劃正合我意,因爲我本來就打算在找好替代方案後馬上將她送走,與狼同一個屋檐之下並不是一件舒坦的事情。然後我就將M的表現立刻發給了同事和中介。
接下來她就跑回自己房間,關上門給人打電話,還動靜很大的收東西,燈也不關的到了12點多,一直忍著的我這時去敲門問她爲什麽還不睡覺。
她就又把之前質問的話問了一遍問我爲什麽要報警。我問她:“你放假出去,結果錢或是手機丟了,你會報警麽?”
她點點頭,我繼續說:“那一樣呀,我的錢丟了,所以我報警,就這麽簡單。”
她說:“我每次有經濟困難,都會跟你說的,我沒偷你的錢。”
我說:“是呀,所以知道你有困難,我也都有幫助你呀。”
她頂我說:“那你可以不給呀!”
聽了這句話,我差點沒厥過去,原來預支薪水給她也是我的錯了。但是在毫無幫手照顧我媽的前提下,我還是盡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緒對她說:“行,你要回去沒問題,我們剛才不是說好了做到二月底,把你欠我的500新幣還清了就走麽?那你現在收拾行李是在幹嘛?”
她說:“這樣,我做到一月底,然後250新幣你拿來給我買機票好了。”我又一次讓步,這時已經淩晨1點半,她的表親突然打電話,中斷了我們的談話。我一宿沒怎麽睡,聽著外面的動靜,害怕她連夜出逃,畢竟如果說之前她只是有嫌疑的話,那她今晚的表現已經是對她嫌疑最好的回答。
27號早上她沒有如常一樣帶我媽下樓活動,只是做了早飯,臉黑的跟鍋底一樣。我看了也沒有說什麽,只是打定了主意晚上下班了就去一趟女傭中介面試新女傭。沒想到我運氣還不錯,碰到了一個看著合眼的轉讓女傭,當天就和中介完成了所有手續,只要等新的WP批准下來就能立刻送M走人。
知識點本來我都已經問了幾個男性朋友可否幫我押送M去機場,一來我家離不開人,二來我怕M耍賴或是鬧著跳樓,或是挾持我母親要挾我,不管是哪種情況我一個人沒法處理。沒想到中介就可以提供這項服務,確保目送人進了海關才離開。
確認了新女傭之後,我的心一下子放輕松了許多,現在送走M就只是時間問題了。
警察上門帶走女傭
雖說周圍有一兩個朋友因爲懷疑女傭偷錢的事情報警都沒有得到什麽讓人滿意的結果,但我想說有一張報警的報告至少可以多一個證據向人力部備案——我的想法很單純,希望以後M再想進入新加坡的話,MOM可以因爲這份備案而多考慮一下。
28號下班後到了金文泰地鐵站附近的警署Clementi NPC,雖然裏面沒幾個人,但我卻等了兩個小時,到10點才報上案。警員向我詳細的詢問了整個事件經過後決定打給探員問他們的意見。兩個探員過來又問了我幾個問題後,說,我們可能今晚就上你家帶走她。我驚了,朋友不是說這種事警察一般不管麽,怎麽要連夜帶人?可是事情進展到這一步已經由不得我了。
報完警,簽完字,拿到四頁紙的報告,走出警局的時候已經是深夜11點半,坐車回家的半道上我接到了一個陌生號碼的電話,對方說:“我們是金文泰警署的探員,已經在你家樓下等著了,你啥時候到家?”我又一次驚了,啥?我還沒回家他們都到我家樓下了?!
趕緊三步並兩步的跑回去,對方來了四個人,除了我剛才見過的兩個人,還有一名女性探員和一名鑒識人員。簡單溝通了一下情況,我去叫醒女傭,等她出來就交給女探員(女傭睡的房間有陽台,我怕她跳樓),然後我去安撫母親,接下來讓他們完成必要的探案手續。
我去敲M房間的門,發現她把房間還給鎖上了,等叫醒她出來後,就拉著她的手交給了探員。探員一邊盤問她,我的心一邊往下沉,這沉著冷靜的回答聽著還是個老手啊!反正要是我做了這種事情,一看到警察一定會慌亂的不得了,哪裏能有心理素質神情自若的一概表示不知道,沒有做呢?
鑒識人員從行李箱上提取了一些樣本,說是采集的DNA樣本,探員將M的物品翻出來一地,初步也沒有發現可疑的物品,就讓她帶上了手機和一些簡單物品,回了警局。看著她背著我送給她的背包離開我家,我的心情不知道是高興還是惡心。看著地上的一地狼藉,已經連續幾天沒怎麽睡的我決定跟老板請個假還是先睡吧……
平時需要鬧鍾才叫得醒的我,睡了不到五個小時,六點多就自己醒了。醒來躺在床上突然想起M放在床上的一個空氣炸鍋紙箱昨晚沒有看到,而25號這個紙箱還在她的房間裏。于是給探員發短信,告訴他這個線索,還發了空氣炸鍋的照片給他。估計探員也一宿沒睡,秒回,說他會考慮,另外也告訴我M啥都沒承認。
28號晚上收到了新女傭簽證的預批准信,于是我29號聯絡中介請她們完成簽證申請,我也告訴她們M已經被探員帶走,請她們幫助取消M的准證並申請特別居留證。中介告訴我M曾在被抓的頭一天聯絡她們,問有關轉讓女傭的費用以及機票的費用,看來不止我在私下行動,M也在私下活動呢,這真是一場比快的行動,不由得慶幸自己趕在了前面。
知識點在有些案件中,女傭在接受調查期間,警察會將女傭送去中介那邊保管,而這個費用是由雇主承擔的,每天十幾塊到二十幾塊不等,看各個中介的收費。中介在跟老板商量過後告訴我,如果M被送去她們那裏,她們只會收我平時價格的一半。
29號探員又一次帶著她上門,拿走了剩下的行李。來時一個手提包,離開我家的時候還是一個手提包。探員說因爲她一直沒有承認,不能扣留她超過48小時,就將她送去了一個特殊的庇護所,那邊關著的大多是跟她一樣被懷疑偷錢而抓起來的人,關在庇護所期間所産生的費用不需要我付錢。只不過我後來想,把這些犯同樣罪的人關在一起,難道不會讓她們在互相交流後更加提升犯罪技巧麽?
30號領回了新的女傭,交代了該做什麽事後,我被叫回警署又讓我再一次確認自己是否丟錢。在我的堅持下,留下來當時放錢的幾個空信封,希望能從上面找到M的指紋。
接下來的新年假期我就在看監控錄像中度過。其實家裏是有裝監控的,一個裝在飯廳,一個裝在母親的房間,但是平時放在裏面的存儲卡都只有8G,而且裝上去後我也沒看過卡裏的內容。發現偷錢的當天,給兩個攝像頭買了一年雲服務,卡裏沒有發現什麽特殊的內容,畢竟攝像頭也不對著我房間,M偷錢的具體日期也不清楚,所以我並沒有對從監控中找到什麽跟偷錢有關的信息報以希望。
只不過在發現大紙箱不翼而飛後,我的排查重心就放在了她什麽時候拿走箱子這件事上,畢竟她只有通過第三者才有可能將這麽大個紙箱轉移走,如果能夠找到第三者,也許這個第三者就是協助她偷錢的人。查了幾天後發現家裏的攝像頭拍下了她26號中午在整理箱子的畫面,要知道這個時間我都還沒打那個打草驚蛇的電話呢!可是雲服務裏面的視頻並不是連續的,雖說賣家號稱是運動觸發,但我之後就再沒有從視頻中找到她將箱子轉移出去的時間,只能借助于小區的錄像了。好不容易等到2號上班去管理處詢問,還提供了報警記錄等等所有信息,希望獲得26-28號三天的監控視頻,卻被業委會以一句PDPA(個人信息保護法案)爲由而拒絕。無奈之下我只能央求他們保留那三天的視頻,萬一警方要調用的時候不會沒有視頻可以用。
知識點家裏的監控並不是那麽可靠,尤其是雲服務,攝像頭裏的SD卡最好定期拿出來檢查一下是否有錄像進去,出去時間比較久最好換成大容量的存儲卡。
女傭沒有招供
老實說在與警局探員和管理處交涉的時候,我感到特別的沮喪。因爲探員在M沒有立刻招供後的態度明顯發生了變化,不再那麽積極,而管理處的“政治正確”作風也是讓人夠受的。
而我在報警之前已經對挽回損失不抱希望,之所以還那麽堅持也不是爲了自己出氣,只是希望M這樣的慣犯再次回來新加坡害人的幾率可以更低,畢竟在一個出生證可以花錢買新的,名字可以完全改掉,護照也完全改掉,甚至指紋都可以磨掉的國家,要改頭換面的回來新加坡實在是太容易了。
(別點了,這不是視頻,只是一張圖片)
在試過我能嘗試的所有方法後,我所能做的就只有等待。
在發現丟錢後和同事兩個人梳理事件經過,通過她家那老實女傭又發現了一些新情況。雖說M家有人去世和生病都是真事,但她一方面說自己缺錢要找我預支薪水,一方面又在11月自己過生日的時候讓同事家女傭給她買了新的金項鏈。另外她還在所在的新加坡菲律賓人圈子裏到處借錢,同事家女傭都借了她300新幣,她還在菲律賓家鄉當地借了50000比索,相等于1300新幣。越聽下去就越覺得M像一個黑洞,不知道吸了多少錢進去。
接下來的時間探員給我打過兩次電話,一方面告訴我案件沒有什麽進展,M不招供就只能等待DNA和指紋的結果,另一方面也向我再三確認我的主要目的——而正如我一再強調的,我對她是否能定罪坐牢都無所謂,只希望她再次回到新加坡害人的可能性變低。要知道如果不是我一開始就將M的護照鎖在了辦公室,我的損失很大可能就不止是3000新幣,而是整個行李箱裏的錢了。想必M也深知放長線才能釣大魚的道理吧。
證據不足不起訴
到了2月20日,這件事終于接近了尾聲——探員打電話給我說,DNA和指紋的結果出來了,但都沒找到她的DNA和指紋,主控官在看了所有間接證據後覺得證據不足以起訴,所以他們明天就會把M送回女傭中介。我一再請求探員盡快給人力部提交一份報告,說明這個案件的情況,雖然我們不能夠定罪,但並不代表M沒有做過這種事情,探員的一句話可要比我的話分量重上許多。在我的堅持下,21日一早探員就短信我說他已經提交了報告,人力部要求我和中介盡快將M通過直飛的航班送離新加坡,但是他們在收到M的機票後需要兩個工作日來處理。
(老實說,如果你是那個看她不爽卻對她無能爲力的人,你就知道那種感受了)
女傭離開新加坡
21日下午,中介打電話來問我買機票的事情,這時又發生了一點小插曲。根據M從我家離開只有一個手提包的情況,我告訴中介說買一張沒有托運行李的機票就行了,沒想到中介告訴我M去中介的時候帶了一個很大的行李箱,而且還裝滿了東西,所以我需要給M買托運行李的份額。我整個人一下子都怒了,人兩個月關在庇護所,隨身物品從手提包變行李箱這是什麽操作?!而我憑什麽爲這憑空多出來的東西買單?!中介想必也可憐我,沒有在這件事上繼續堅持,告訴我說我付沒有行李的部分就好,多出來她們會找M要。
25日收到了中介的確認短信,M已經坐上了24日的航班順利離開新加坡,這件糟心事終于告一段落,也許結果不盡如滿意,但對我來說也算是一種解脫。
在整件事上,往往被人诟病的中介給予了我同情與理解,在她們的能力範圍內給了我最大的支持;小探員在這個案子上雖談不上完全盡力,但我也能理解在平衡資源耗費和懲治罪犯之間需要頗多權衡,他已經做了足夠多;最後我要感謝的是知道這件事的姐妹們,雖然你們無一例外的第一反應是責備我爲什麽要放這麽多錢在家裏,讓我在第一時間感到有點受傷,但我能體會到你們對我深深的愛護和支持。
女傭質量可否提升?
從2017年的聖誕節到2018年的春節,兩個月的時間,跨越了一年中最重要的三個節日,而在這期間,我都是在與女傭鬥智鬥勇,與新加坡的法律機構打交道中度過的。現如今整件事總算告一段落,我也終于可以花時間把事件記錄下來。倘若當中對讀者有一點幫助,對我來說也是一種安慰。
恰逢政府宣布提高女傭稅,就不知道政府在管控女傭質量這件事上,可否再多做一點呢?
(匿名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