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4日淩晨,40歲的被告人和包括受害人在內的幾名同事在夜店聚會。沒想到受害人很快不勝酒力酩酊大醉,竟被被告人開車帶回自己武吉知馬的住所中慘遭強奸。
第二天受害人的男朋友通過手機定位找到被告家中(沒有開啓手機定位的,看到這裏有沒有立刻開啓呀!離婚大叔灌醉迷奸女大生,男友靠手機抓現行!),發現自己的女朋友怎麽呼喊都沒有反映(酒醉程度可想而知),自己好不容易才把女友扛回去。
被害人當時還是大學生,年僅22歲,她說自己當時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情。可氣的是,被告竟然公然狡辯,說是女孩背著自己的男友和他發生私情,還主動要求去他家並自願和他發生關系!
今日(11月13日)被告人被判處強奸和虐拐罪名成立,判處刑期13年半,鞭刑12下。
新加坡對強奸罪的判罰非常嚴厲,一般情況下的強奸犯量刑在10年以上,鞭刑不少于12下,最高可達24下!想想那重重的鞭子,打在身上,只想說:惡有惡報!
據悉,這位無恥的被告竟然還對判決不服提起了上訴,目前以8萬保釋金獲得取保候審,相信二審的結果與一審不會有什麽出入,還是乖乖等著挨鞭子吧。
新加坡強奸罪判刑如此嚴苛,類似的案件也是屢見不鮮,新加坡眼近期也連續報道了幾起強奸案。在此要提醒廣大女性朋友,外出或聚會時一定要小心,特別是要謹慎飲酒,前萬不要給壞人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