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重磅:美國警局的
最新報告傳遍全網
劉強東是以涉嫌
“一級強奸” 的重罪遭逮捕的!!!
注意!英文用的是 rape
▲華爾街日報:京東創始人涉嫌強奸被捕
之前的網傳入獄照
還不知道是真是假
但是幾張劉強東被捕當晚的照片
又首次傳出!!!
快和椰子一起看看怎麽回事!
美國警方最新報告細節!
劉強東案件引爆全網
受到了全球網民的強烈關注
不明所以的椰友可以戳下面
回顧整個事件始末:
劉強東性侵的女生到底是誰?竟是新加坡某名校網紅!
然而,就在今天
一份疑似是明尼亞波利斯警察局
公布的最新報告傳遍全網
讓事件 繼續延燒
警局的報告上面赫然寫著
Offense:CRIMINAL SEXUAL CONDUCT – RAPE – COMPLETED
罪名:犯罪性行爲 – 強奸 – 既遂
根據這份報告的內容
可以看出劉強東當晚被捕的理由
是涉嫌“強奸”(rape)
▲ 劉強東已經回國
外媒隨後紛紛報道!
▼
紐約時報:
據警方,京東劉強東因強奸控訴被捕
南華早報:
被捕細節:據美國警方,京東老板劉強東被控“一級強奸”,正在考慮提控
▼
警方報告的細節
再來看看這份流出的警方文件
到底有多大的信息量?
文件顯示案件還在調查中
案發時間是8月31日
但是椰子最注目的部分就是
逮捕理由的定性:
Felony: felony
(重罪)
▲ 圖源:PingWest品玩
這份的報告後面
當時逮捕情況的總結內容
赫然的顯示到:
犯罪性行爲-強奸-既遂!
案件還在調查中
▲ 圖源:PingWest品玩
▼
罪名成立,面對什麽?
既遂是什麽意思?
每個地區的法律判定不同
感受一下
從報告中能看到
逮捕劉強東是在“609.342”條文下
根據明州的法律定義
這是一級重罪
一級性侵罪會被判處至少12年
最高 三十年監禁兼罰款
▲ 界定:侵入式性行爲
外媒曝光的疑似逮捕照:
網傳一系列被捕細節照片:
▲圖源:這很出國黨
這就奇怪了?重罪還能保釋回國?
網傳消息美國警方是這麽說的:
他還未被控罪,所以回到了中國
現在一切尚未有定論
椰子也會持續的關注
▲ 圖源:PingWest品玩
跌宕起伏的劇情
前天中國企業家劉強東被傳
性侵入獄,隨後釋放
正當大家紛紛猜測內幕
網傳他被限制出境時
昨天劉強東竟然
回!國!了!
還現身京東總部
精神抖索,春風滿面地參加
一個商業合作簽約儀式
面對鏡頭他自信地微笑
一點也看不出來剛剛經曆了醜聞和被捕
吃瓜群衆有點懵了
隨後劉強東在美國的代理律師弗裏德伯格
接受采訪說:
“因爲這樣的指控,而將某人逮捕,但是卻毫無條件的釋放,而且也沒有扣下他的護照,這種情況是極爲罕見的。”
“看起來有99%的幾率,劉強東不會受到任何起訴。”
這時候大家很多人都覺得
也許這是一場誣陷或者誤會
准備散場,不圍觀了
但是今天估計律師臉有點疼
事件過程回顧
讓我們看看外媒筆下的事件始末
劉強東此次去美國是去參加
明尼蘇達州大學卡爾森管理學院
的一個工商管理博士項目
上一周劉強東都在學校和附近度過
警方在8月31日星期五下午1點接到
一位中國女留學生的報案
報案人聲稱遭到劉強東的強奸
當天傍晚警方逮捕了劉強東
警局報告顯示
45歲的劉強東是以“強奸”重罪遭逮捕
從警方據報到當場完成報告
當地負責該案的警察
都挂著隨身攝影機全程紀錄
明尼亞波利斯警察局發言人
艾爾德(John Elder)說
做出提前釋放劉強東的決定
是基于警方已確定能在情況需要時聯系上他
劉強東已經指定了律師
他將作爲劉強東在本案中的代表
承擔法律責任
“我們不能沒有正式控罪就告訴法官,說我們不想讓他回家。警方必須要保護劉先生的權利,在其他案子裏我們都是這樣做的,這起案件也沒有兩樣。”
發言人強調本案還在調查當中
在調查完畢或取得重大進展之前
將不會有進一步的信息公開
網傳的各種細節
網上各種消息傳瘋了
大家看看就好
最終細節和詳情還有待確認
1
受害人曾在留學生群求助
有港媒稱,劉強東涉嫌性侵曝光前
已有明尼蘇達州大學的
中國留學生群組傳出求救訊息
網上出現幾張〝明大法學院同學會〞
微信群組對話截圖
對話中有人向群友請求法律援助
稱一位明大同學被中國知名企業家性侵
並非法限制自由
目前對方已被保釋
受害者希望得到律師幫助
(感覺可信度低)
2
受害人在用餐期間報案?
3
受害人到底是誰?
同時網路還流傳出兩位疑似
涉及劉強東性侵案件的女主角照片
身材雄偉的網紅
還是清純的大學生?
那麽現在大家覺得
劉強東屬于哪種情況呢?
4
劉強東是否無辜
有網民說劉強東是中了圈套
海外一幫團夥
專門雇傭很多女大學生
每個女生背後至少有20人做團隊進行包裝
主要在海外〝釣大魚〞
由于初期包裝費高達50萬美元
因此釣到名人後索要高價
不給就曝光
也有網友說劉強東未必無辜
畢竟他是有“前科”的
2015年12月劉強東在澳洲悉尼
自己的豪華公寓內
舉辦了一場私人宴會
一名赴宴的澳大利亞女模特
被一名華裔賓客性侵並報警
(犯罪嫌疑人-劉強東的宴會賓客)
劉強東雖沒有被指控
但事件發生在他的住所
他曾以可能讓他的婚姻和生意受損害爲由
試圖讓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地方法院
下令阻止公布他的名字
但最終失敗
這次倘若經過調查
報案人對劉強東的指控成立
性侵犯將由地方檢察官
代表所在州人民對其進行公訴
“一級強奸重罪”
新加坡的強奸案例
知道了在美國明州怎麽判
在新加坡類似案件又是怎麽判決呢?
讓我們回顧下過往案例
1
(被告男子)
2013年2月9日淩晨3點15分
一名女藝人在20分鍾內
遭一名男子當街三度強奸
該男子被判坐牢近17年,鞭刑22下
2
2014年7月24日淩晨
40歲的男子和年僅22歲女受害人
在內的幾名同事在夜店聚會
男子灌醉女受害人
並開車帶其回自己的住所中實施強奸
被告人被判處強奸和虐拐罪名成立
判處刑期13年半,鞭刑12下
3
2015年新年當天
30歲男子搬運工人在克蘭芝一帶
在朋友聚會派對後
路邊的草叢中強奸了一名
參加派對的女子
因爲被告在最初被質問時
表現得“直率、合作與誠實”
被告最終被判九年監禁和六下鞭刑
4
2016年7月24日清晨5時10分左右
30歲男子今早爬窗闖屋
暴力強奸27歲女子
被嚴懲坐牢21年,打18鞭
大家發現了什麽規律
被告人除了被判監禁
通常還會伴隨相應的鞭刑
鞭刑是一種在新加坡廣泛施行的合法肉刑(體罰)。鞭刑可以再細分爲以下六種情形:司法、監獄、軍事、感化院、學校、以及家庭/私刑。
六種情形中,以新加坡的司法鞭刑程度最爲嚴重。這種刑罰只對50歲以下、身體情況適宜且觸犯了新加坡法律的男性罪犯適用,涵蓋的違法行爲範圍很廣
鞭刑對以下罪行是強制性的:強奸、非法走私或販賣毒品、非法貸款(協助債主騷擾債務人也一並同罪),以及簽證過期非法滯留超過90天。
如果劉強東來的是新加坡
會不會由于鞭刑的存在
更加小心自己的行爲呢?
不過這個案子還沒有定論
我們就開開腦洞而已!
不管怎樣
我們還是靜待美國警局取得更多證據
且看下一步發展
椰子會陪你吃瓜吃到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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