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LTA)發文說,本地電動腳踏車的注冊工作將從8月14日起展開,車主須在明年2月1日之前爲電動腳踏車注冊及挂上車牌。在期限後仍然未注冊就騎行的,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或者監禁最長3個月!
據悉,車主年齡必須在16歲以上,電動腳踏車若已取得橙色認證標簽,車主就可以上網,到www.onemotoring.com.sg或是親臨郵政局,使用標簽號碼注冊腳踏車。
在今年11月30日前注冊,可免付注冊費。在這之後,每輛電動腳踏車得支付50元的注冊費。
完成注冊後,車主須在三天內在電動腳踏車後方挂上車牌號碼。
合格電動腳踏車車牌是這樣的,字體大小及文字間距都有要求
按照規定,車主必須自行定做車牌,最簡單便宜的約10元,車牌可以是黃底黑字,或是黑底白字。之所以出台這一舉措,主要是之前電動腳踏車撞人事件頻發,LTA要加強取締魯莽騎行及使用不合格器材的違例者,同時保障行人和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畢竟誰都不想蹲監獄,抓緊時間快去注冊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