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下來那些不聽話的人,新加坡政府處理起來,絕不手軟。因爲不戴口罩而被控上法庭的人,各種情況都有。
到濕巴刹不戴口罩,與人爭執成“網紅” 40歲新加坡女子Paramjeet Kaur因口罩之爭,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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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她于4月14日早上,坐在順福巴刹和熟食中心內用餐且不戴口罩,被警員阻攔,引起熱議。 第二次,4月30日,在湯申路上段一帶拒絕戴口罩。 第三次,5月3日,在順福巴刹和熟食中心拒絕戴口罩,還與上前勸她的民衆對質,再次引起網民熱議。 
不戴口罩引發了一場“行賄未遂” 27歲中國籍客工,在文禮地鐵站被發現沒戴好口罩。也許是情急之下,他掏出50元可能想讓執法人員“放他一馬”。他以爲是人之常情,結果在新加坡的這樣的社會裏,足以構成“行賄”,在被罰款同時,還被指控企圖行賄罪。貪汙局表示對任何人無論受賄或行賄多持零容忍態度。如果罪名成立將面臨高達10萬元的罰款或長達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以5000元保釋在外的他,幾天後進行審前會議,具體結果我們也會關注。六人組了個飯局 被告了 38歲的蘇盛材在阻斷措施期間到與他合租駕駛私召車女子家,與屋內的六人聚餐,被控上法庭。據了解,是上門交車時一起吃個飯。感覺也是個順路吃飯,以前可能覺得也是個“人之常性”,想不到後果這麽嚴重。他如果知道了,當時就不會在Facebook上載相關貼文,也不會導致後來被揭發。他對此表示認罪,可能會付最高1萬元罰款,或監禁最長6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