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新加坡的街頭,你一定會驚歎于這裏的秩序和安定:
繁忙的街道上車輛來往穿梭,高速疾馳,但秩序井然,聽不到汽車喇叭聲響;
在人來人往的馬路上,人們行色匆匆,但幾乎不見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
公共汽車、商場等人多的場所沒有人大聲喧嘩;煙民們都自覺地在規定的地方抽煙,人們碰面相互間彬彬有禮,整個社會生活緊張而有序。
社會顯得異常安靜祥和。
但陽光之下總有陰影。在這個高度文明繁榮的社會背後,是嚴刑峻法籠罩下的冰冷與殘酷。
在新加坡,事無巨細的罰款屢見不鮮。更讓人聞風喪膽的,新加坡至今還保留著“絞刑”和“鞭刑”這樣國際司法界普遍認爲不人道的“酷刑”。
新加坡爲什麽爲保留鞭刑,被鞭刑又是一種什麽樣的體驗?
在這個處處標榜著文明先進的國度中,爲何崇尚嚴刑峻法?
01. 罰單”對抗”病毒
今年新冠疫情肆虐,由于新加坡早期采取“佛系抗疫”,3月疫情很快迎來了二次爆發。
爲了快速扼制新冠疫情的人際傳播,讓大家意識到疫情的嚴重性,新加坡政府拿出了看家法寶:罰單!
新加坡在疫情期間出台的臨時法令,在全球也獨樹一幟。
公共場所不保持一米身體距離的人最高可以被罰款1萬新加坡元(約合人民幣49500元),或被監禁長達6個月,或兩種懲罰並加。
此外新加坡市民出門時必須戴上口罩。如違反規定,涉事者首次將被罰款300新元(約合1500元人民幣),再犯將面臨1000新元(約合5000元人民幣)罰款,並有可能被控上法庭。
違例外籍人士的居住簽證、工作簽證將被撤銷,或被取消永久居留權。
短短一時間,風氣肅然。
有海外旅行史回到新加坡不好好隔離,還屢教不改?不好意思,吊銷執照,遣返回國。
2月份的時候,就有四名工作准證持有者因在缺席假期間到公司上班,直接被吊銷工作准證。他們在被發現違規行爲的24小時內就被政府遣返回國,並從此禁止在新加坡工作。
人力部也將對其雇主追究責任。共有六名雇主在下來兩年內不得申請雇用外籍員工。
在公共場合公開接吻,無視社交距離規定?不好意思,即使是情侶也要罰款。
4月14日,一對年輕情侶無視阻斷措施,在組屋樓下情不自禁親熱激吻,引起一旁群衆激烈不滿。多人向警方舉報後,警方迅速趕到現場,發現這對情侶正坐在被封的長椅上,便直接向他們開出600新幣罰單。
網友不禁感歎,這一吻真是好貴!
不滿政府的阻斷措施規定,發表不當言論?不好意思,9小時內鎖定你,罰款。
新加坡警方4月22日發文告說,警方于4月16日接獲多起報案,指網上流傳一段視頻。視頻中有一名男子站在橋上,針對阻斷措施發表評論,還做出具冒犯性的舉動。
宏茂橋警署警員在九小時內,確認了該男子以及當時和他在一起的五名青年的身份。
調查顯示,4月16日淩晨2時左右,有六名青年出外騎腳車。他們聚集在羅弄哈魯士(Lorong Halus)的一座橋上,並在那裏拍了視頻。該視頻後來在網上瘋傳。
六名14至20歲的涉案青年因違反冠狀病毒疾病法令,各自面對600至2000新幣罰款。
疫情期間的臨時法令不過是新加坡一直以來法治的縮影:法規事無巨細,刑罰從重從嚴,執行特面無私。且十分鼓勵市民互相舉報監督。
02. 嚴刑峻法不只是鞭刑
在新加坡生活過一段時間的朋友一定會發現一個現象:在新加坡的街上,你很少會看到警察,也很少聽到警車呼嘯的警笛聲。
這是因爲新加坡的法律從小事做起,強調主懲小惡,以懲小惡來戒大惡,防患于未然。
新加坡在許多“小節”問題動了許多腦筋,制定了詳細具體的法律法規。
這裏的法律到底有多細呢?
在新加坡,隨地吐痰,最高罰款1000新元;亂扔垃圾和吐口香糖;罰款1000新元;在電梯裏吸煙罰款500新元;在公共汽車裏吸煙和吃東西,罰款1000新元;上公共廁所後不沖水罰款500新元;過馬路闖紅燈罰款200新元……
這些法規都見于微末之處,但如果沒有明確的處罰,這些不文明行爲就會猶如蚊蠅,隨處可見,屢禁不止。
除此之外,新加坡對于治理生活中不勝其煩,影響惡劣的垃圾簡訊和詐騙電話也是重拳出擊。
從2012年開始,新加坡禁止向個人發送市場推廣類簡訊等垃圾信息,違法發送垃圾信息的機構或個人可能會被重罰100萬新元(約合500萬元人民幣)。
你可以說新加坡的法律讓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過得謹小慎微,但當每個人都養成了文明守法的習慣之後,生活中就不再需要那麽多警察的監督,整個社會依然秩序井然。
除了在民法中重視治理小惡外,新加坡最令人聞風喪膽的還是“鞭刑”和“絞刑”這一類殘酷的刑法。
新加坡是目前世界上少數幾個仍保留“鞭刑”的國家。盡管自2007年以來,每年的鞭刑判決人數在逐年下降。但在只有區區五百余萬人口的新加坡,每年享受鞭刑“待遇”的人仍有大幾千人。
由此,也不難看出“鞭刑”在該國刑罰中不是“點綴”,而是承載主要功用的“主刑”之一,刑罰之“重”在當今世界實屬罕見。
雖然鞭刑很可怕,但它並不像網上傳的那麽普遍,譬如吃口香糖會挨鞭子。
首先,鞭刑實施對象只限于18~50歲之間的健康男性。也就是女性和老人是不會被鞭刑的。
會涉及鞭刑的都是性質惡劣的重罪,鞭刑的常見罪名包括綁架、暴力搶劫、團夥搶劫、故意傷害、吸食毒品、破壞公物、騷亂、性侵犯、非法擁有武器、擁有腐蝕性或爆裂性物品、在公共場所攜帶攻擊性武器、強奸,走私販賣毒品、非法貸款和簽證過期非法滯留超過90天。
新加坡鞭刑的官方說明圖片(《監獄條例》132條2款)
因爲鞭刑會留下永久性的疤痕,所以它有著嚴格的技術規範。
鞭子由藤條制成,長1.2米,寬1.27厘米。行刑前,鞭子會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柔韌。鞭打前會消毒,若被鞭打者患有艾滋病,鞭子會在行刑後銷毀。鞭刑在監獄內施行,現場除行刑官外還有醫生,負責傷口消毒或應對各種突發意外。
爲了讓被懲戒者終身難忘,行刑官皆體格粗壯。他們會在模型上反複訓練,讓鞭子每次都准確落在臀部的不同地方。
鞭刑有一個行刑架,高約2.74米,犯人被除去衣物後,手腳被綁縛固定在行刑架上,腰部和大腿會被保護起來,撅起赤裸的臀部。
行刑官根據記數官報數指令揮鞭,每鞭相隔大約10秒。受刑者的慘叫和鞭子的聲音,會讓排隊等候的受刑者魂不附體。
據一位受過鞭刑的犯人的回憶,非常准確地描寫了鞭刑的殘酷:
“ 我的兩片屁股好像著了火,腫成平時兩倍大。剛受完刑,我在牢房地上趴了4小時。不能坐,不能躺,不能正常吃飯睡覺,更不能走路。最怕的就是內急,不敢蹲,一蹲下傷口就又要撕裂。約有10天不能穿褲子,只能圍條遮羞布。以後的三個星期,都要趴著睡。以後我的屁股就不是一個正常屁股了,皮膚松弛垂下來,上面都是疤痕。”
按照監獄慣例,犯人全裸受刑,脫光全身衣服後走到木制‘A’字形刑架前,腳踝被結實的皮條固定在刑架底座,手腕也同樣被結實的皮條固定在刑架的後腳,全身從胯部彎曲,屁股翹起,以彎腰將近90度的姿勢等待受刑。因爲屁股脂肪多,打一頓不會對筋骨和身體器官造成很大的傷害。
鞭刑必須一次全部執行,不能分期。如果鞭刑數量很大,幾名行刑官會輪流鞭打犯人,以確保鞭打的效果從始至終保持一樣。有些犯人會假裝昏迷,但他們始終欺瞞不了在場的醫護人員。
犯人不會收到預先通知幾時受刑,只在行刑當天才知道。由于處于這種不確定的情形中,心理折磨更是讓人恐懼。
近幾年來,在新加坡“鞭史”留名的人不在少數。
2014年11月,兩個德國人安德烈亞斯·馮克諾雷和埃爾頓·欣茨闖入地鐵車站,在一列地鐵的車廂裏塗鴉。2015年3月5日,他們罪名成立後各自被判九個月監禁和鞭打三下。
2017年2月,沙特阿拉伯外交官班德爾因性騷擾旅店實習生被判26個月和一周監禁以及鞭打四下。他隨後提出上訴,並上交兩萬新元保釋金,暫時被釋放。2017年7月21日,高等法院駁回他的上
三個英國籍越南裔男子被控在新加坡性侵一個馬來西亞籍女子,他們在8月1日坦承罪行、以換取嚴重非禮的較輕罪名。三人分別被判六年監禁和鞭打八下、六年六個月監禁以及鞭打八下、五年六個月監禁和鞭打五下。
2017年,一家新加坡公司的董事吳永吉(Goh Eng Kiat)因用空殼公司引進117名外勞撈錢,被判50個月監禁以及鞭打五下。他也是首名因非法引進外勞而被判鞭刑者。
新加坡法律嚴厲不僅是針對普通百姓,對官員權貴的貪腐舞弊問題更是“零容忍”。
新加坡前土地管理局技術和基礎設施副主任因欺詐和洗錢被判處22年監禁、國家公園局助理主任因向審計員說謊而被罰款5000美元、前外交部協議負責人因作弊罪被判處15個月監禁……就連貪汙調查局助理主任盜用公款的“燈下黑”行爲,也難逃被判刑的下場。
以反腐法律體系爲代表的嚴格律法約束下,大到洗錢行賄,小到說謊欺瞞,通通都逃不開一定程度的處罰。
就是這樣一個看似毫無人情可言的“社會屏障”,無形地推動著整個新加坡,朝著更烏托邦式的世界演化。
03. 新加坡爲何選擇嚴刑峻法?
首先來說說,新加坡爲何保留了鞭刑?
現在世界上僅17個國家實施類似鞭刑,多爲伊斯蘭教國家,因與其“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教義相關。
但是通行于馬來西亞、新加坡和文萊的鞭刑,和伊斯蘭教卻沒有關系,它是英帝法律“殘留的遺産”。
英國本土在徹底廢除肉刑之前,鞭打長期是懲罰手段的一種。英國人使用桦樹條來鞭打搶劫、嚴重盜竊、破門行竊、性侵犯、強奸和操控性工作者營利等犯罪。在學校和英國軍隊中,也長期存在著鞭刑。
隨著英國的擴張,鞭刑“走向世界”。1826年,新加坡同槟城和馬六甲合並組成海峽殖民地,由東印度公司治理。1860年,英國人爲印度殖民地制定了刑法典。該刑罰法典也同樣適用于新加坡。
1867年,新加坡、馬來西亞和文萊從東印度公司治理下脫離,由倫敦的殖民地部直接管轄。1871年《海峽殖民地刑法典》頒布,鞭刑正式進入司法體系,成爲司法懲罰的一環。
1948年,英國本土徹底廢除鞭刑,但英屬各殖民地並未緊密跟隨,鞭刑依然保留。
新加坡1946年成爲英國直屬殖民地。修改憲法、加強自治、選舉領袖。1959年,新加坡成爲英聯邦的自治邦。1963年,新加坡同馬來亞聯合邦一起成組成馬來西亞,1965年退出馬來西亞獨立。
新加坡獨立後,通過了許多單行法案,不僅沒有廢除鞭刑,還擴展了鞭刑的適用範圍。
而與新加坡高度相似的香港也曾適用鞭刑。但在戰後,香港也追隨了英國本土的風潮,將鞭刑棄置不用,並在1990年正式廢止。
除開曆史遺留問題,新加坡保留鞭刑還因爲“國父”李光耀的支持和推崇。
新加坡獨立後,國內外曾數次推動廢除鞭刑,都被人民行動黨執政的政府斷然拒絕。
新加坡堅持的並不只是保留鞭刑,而是一整套對肉刑懲戒的崇尚。譬如,今天對死刑犯采用槍決和電椅,會普遍被認爲不人道,而新加坡則堅持使用更殘酷的絞刑。
這一切的背後也體現著國父李光耀的個人偏好。
李光耀1923年出生于新加坡一個富有的華人家庭,有馬來人的血統,從小接受英語教育,立志到英國讀書,成爲一名律師。
李光耀在學校讀書時,就領教過鞭刑:
“有一回校長麥克勞德處罰我。他爲人公正,嚴格執行紀律,鐵面無私。有一條校規規定,學生一學期遲到二次要打三鞭。……我趴在一張椅子上,隔著褲子狠狠地被打了三下。”
但是,李光耀對學校的體罰完全持正面看法:西方教育家爲什麽極力反對體罰,我始終不明白。體罰並沒使我和同學們受到什麽傷害,實際上對我們也許是大有好處的。
李光耀的求學曆程被日本人意外打斷。1942年2月,英國海峽殖民地投降,日本人在新加坡建立了新的統治。這段經曆對李光耀和新加坡影響巨大。
他崇尚 “嚴刑峻法”的觀念在相當程度上來自二戰時的日本統治。
李光耀回憶說, 他本人在日本統治下生活三年零六個月,日本人使用殘酷無情的高壓統治,盡管物資匮乏,人民半餓不飽的情況下,仍然可夜不閉戶,犯罪率奇低。這不是因爲人們文明,而是因爲大家都不敢犯罪。
李光耀寫道:“所以有人主張對待和懲罰罪犯應該從寬,認爲刑罰減少不了犯罪,我從不相信這一套,這不符合我在戰前和戰後的經驗。”
因爲李光耀認爲最初移民到新加坡的人口普遍受教育程度低,國民素質不高,更需要使用嚴刑峻法進行約束管教,才能讓新加坡社會迅速規範起來。
所以,在談及新加坡的先進治理經驗時,一定不能忘記它背後凝聚的李光耀的經驗和教導:人民是需要嚴厲管制的。
從當代的視角看,如今的新加坡法律已不僅僅只有“嚴刑峻法”的標簽,更是形成了一套科學的法律體系。
新加坡法律的確很嚴,但這更多是在社會管理的細節層面,並不等同于新加坡刑罰沒有節制。對社會管理細節的嚴苛,是出于其務實的態度。事事從實際出發,強調“管用”。
新加坡人認爲:有法不行,比沒有法危害更大,爲了保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需要非常詳細、具體,這樣才能將人鑽空子、營私舞弊和尋租的空間縮減到最小。
據不完全統計,新加坡建國至今共制定法律400多種,憲法、國會法令與附屬法規、司法判例、法律慣例等形成一個完整的法律體系。
法律制定範圍非常廣泛,從政府權力、司法責任到民族宗教,從商業往來、交通規則到旅店管理,一直到公民生活的各個方面,幾乎無所不包,以至口香糖不得在新加坡生産和銷售也以法律形式加以規定。
不可否認,新加坡特色的“嚴刑峻法”成效顯著。在經濟學人智庫(EIU)發布的《2019年安全城市索引》中,新加坡位列全球安全城市第二名,其中在基礎設施安全和人身安全方面,新加坡都排名全球第一。
“無事不立法”,新加坡已是一個法律關系滲透到國家、社會、家庭各個細節層面的法制國家,一切均置于法律法規的調整之中。
在這裏,執法和守法觀念深入人心,是即是,非即非,竭力避免出現是非不清的問題。
或許,我們要感謝新加坡的“嚴刑峻法”,讓我們擁有了一份踏實,一份安穩,一個個不必提心吊膽的日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