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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叔患胃癌,無法長時間工作,所以想當私召車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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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通過私召車司機考試,但陳叔英文不好,黃叔建議冒充陳叔去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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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黃叔已經是陸交局黑名單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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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叔再請何叔協助代考;監考官差點揭穿,但沒有證據,繼續讓何叔參加考試。
(圖源:網絡)面對考試,人人都忐忑。前天(12月17日),法官判被告黃叔(62歲)教唆他人冒充身份(abetment of cheating by personation)代考坐牢四周。這件事發生在2019年,一次在新民路咖啡店的聊天中,得知貨車司機的朋友(陳叔)正在接受胃癌治療,時常要在工作時間去進行化療,所以無法長時間工作。出于好心,黃叔提出一個解決方案,也許當私家車司機是個好方式;除了可以兼顧生計,時間也很自由。陳叔認爲這是好方法。但是,52歲的陳叔英文並不好,私召車司機職業執照考試(PDVL)全部是以英文進行。(私召車司機職業執照。圖源:陸交局網站)雖然陳叔當司機已久,但是面臨執照考試的專業術語,還是戰戰兢兢。這項考試有兩份試卷。第一,考的是服務品質、衛生與安全。第二,考的是私召車交通、法律規則。
(私召車司機職業考試模擬試卷。圖源:網絡)陳叔不會說,更不會寫英文,以他的英文語文能力,考試一定無法過關。
出于同情,黃叔又提出一個方案,自己冒充陳叔上考場。陳叔認爲可以。所以,就預先報名2020年1月2日的執照考試。怎料,黃叔已是陸交局考試會的黑名單。因爲黃叔曾經用一樣的方式,冒充他人入考場考試。這方案告吹。黃叔點子比較多,他再提出新方案,找來他芽籠廟堂的朋友,何叔。他好不容易說服他的朋友何叔(59歲)冒充陳叔考試。何叔答應了。(圖源:網絡)出發前,何叔先到陳叔家向他拿個人證件(身份證、駕照、銀行卡和備用手機),以冒充陳叔的身份,然後下午就前往新民道的德士中心的考場。何叔坦蕩地假裝自己是陳叔,將身份證交給監考官驗證。監考官很敏銳,察覺照片的樣子不太一樣;監考官請同事幫忙驗證。(圖源:網絡)坐在陳叔的位上,正要參加考試。怎料,監考官喊了陳叔的名字三次,何叔根本沒有意識到是在喊他,到了第三次才反應過來。而何叔也不敢正視監考官,眼睛怔怔盯著考試用的平板電腦。
監考官再三與何叔確認身份,何叔堅稱自己就是陳叔,只是身上沒有帶其他照片以示證明,只帶了一張銀行卡。何叔又說,自己兩個月前車禍重傷,所以變瘦了,樣貌也就和身份證的稍微不一樣。
(圖源:網絡)
當監考官問他陳叔的地址、電話、身份證碼,他都答得很自然;更何況,當監考官撥陳述的電話時,備用電話的確響起。所以監考官沒再追問。直到成績出來,第二份考試沒有過關,考試局請何叔再帶上證件和有照片的證明文件,參加第二次考試。 而考試後的隔天,是陳叔自己到新民道的辦公樓去印成績,這樁騙局才被拆穿。這整件事,目前只有黃叔被判刑,因爲他教唆人冒充別人的身份應考,黃叔將在12月28日入獄服刑四星期。陳叔和何叔目前沒有被判刑。以這樣的案例,黃叔可能被判入獄5年或罰款,或是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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